天朝禁书
毛泽东的大饥荒第三十三章 集中营

第三十三章 集中营

沈善庆,44 岁,在上海某农场工作,1958 年夏,他犯了一个重大错误:施肥前本该加水稀释肥料,他却直接把未经稀释的肥料浇在胡萝卜上,致使叶子枯萎。显然,沈更关心的是挣工分,而不是为农业大跃进无私奉献。他满不在乎,被捕之后毫无悔意,还说怪话:反正到处没饭吃,监狱至少还有一块床板。更详细的审查发现,两年前他也曾诽谤过党。他被立刻遣送到在上海西北两千公里之外、风沙弥漫的青海高原上的一处劳改营,接受十年的劳动改造。从他的档案里得知,他于 1968 年 9 月被释放,一身病残,甘愿写下最不堪的忏悔,从十年前的“蓄意破坏”到后来的“破坏国家财产”——其实不过是不小心打碎了一块玻璃,好像这是他在十年强迫劳动期间所犯的最严重的违法行为。1

对他的刑罚十分严酷。不过其他许多老百姓,也会因为一桩微不足道的过失而被判处一到五年劳改。许多证据都是公安局的机密档案,被牢牢锁起来了。但关于犯罪和处罚的报告偶尔会抄送共产党的其他部门。例如,一份文件详细记载着,1959 年夏在南京,即便小偷小摸也会被判五到十年徒刑。2北京一份监狱内部登记表显示,在 400 名男囚中,因一点小错误被判刑五至十年的绝不是少数。丁宝桢 1945 年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十年后复员,偷过两条裤子,价值十七元,1958 年 2 月 11 日他被判徒刑十二年。陈志文是个不识字的村民,他在北京前门汽车站偷了游客的东西,被判十五年。还有个叫花子,本来是牛倌,1957 年不知怎么到了北京,在北京百货商店前扒窃时被抓,也被关了十五年。3

但被判死刑的人比前几年少了——至少从 1958 年之后是如此。公安部长谢富治 1960 年 4 月对下面的人讲,政策是“少抓人,少杀人,少管教人”。在计划经济下,连执行死刑也和生产生活的其他方面一样,变成了数字,成了一个个必须到达到的指标,一张张正在等待填写的统计表:他宣布说,1960 年应该杀四千人,比前一年少,1959 年杀了大约 4500 人(他们的说法总是赤裸裸的“杀”,共产党政权认为没有用“死刑”这类司法术语的必要),关了 213000 人,批斗了 677000 人。4

敏感的数据很难找到,但河北一份公安部门的文件显示了该省的情况。河北省就在首都周围,1958 年间有大约 16000 名“反革命份子”被捕,比前两年加起来还多三倍。另外还有两万名普通罪犯,是 1949 年之后人数最多的(1955 年除外)。1959 年数字骤降,当局只逮捕了 1900 名“反革命”和五千名普通罪犯。1960 和 1961 年变化不大,不过普通罪犯下降到一千名。5 1959 年大约八百人被枪毙。6

杀的人少了,但即使是短期劳改,也可能导致疾病或死亡。劳改营散布在全国生存条件最恶劣的地方,从被称为“北大荒”的黑龙江的大片沼泽地,到西北青海甘肃干旱的山区和沙漠。牢狱之外的生活已经够悲惨了,而在盐井、铀矿、砖厂、国营农场里的生活更加残酷,加上遍布全国的饥荒,使得每五个或四个囚犯中就有一个死去。在四川黄水,有超过三分之一的囚犯饿死。7在甘肃戈壁滩的夹边沟,1957 年 12 月第一批到达的囚犯有 2300 人,到 1960 年 9 月迁到另一个农场的时候,已有一千人悲惨死去。之后的 11 月和 12 月,随着省委第一书记张仲良下台,该劳改营最终关闭,期间又有 640 人死亡8。1960 年 6 月,这个省共有大约 82000 名囚犯在一百所劳改营中劳动。9到同年 12 月只有 72000 人存活,单 12 月一个月内就死去近 4000 人10。本书所查阅的档案中,死亡率最低的劳改营是 1959-1961 年的河北,每年 4%-8%,不过那里只关押了几千名囚犯。11

劳改犯到底有多少人?谢富治估计,1960 年总数是 180 万,不包括西藏。囚犯在 1077 家工厂、矿井、采石场以及 440 家农场服劳役12。1958 和 1962 年大致死亡率为 5%,1959-1961 年间每年为 10%,共有七十万人死于疾病和饥饿。无怪有人企图越狱。但看守十分严密,单是为了这些犯人替国家经济作出的贡献,也不会让任何人逃走——1960 年谢富治估计每年产值达到三十亿元,还不算在农场产出的七十五万吨农产品。13


劳改营不过是庞大的集中营中的一部份。那些需要开会批斗或者被官方监管的人经常被送去就地监禁,1959 年这样的人接近百万。14更重要的是,1957-1962 年间,正式司法程序被简化了。这也毫不例外是最高统帅毛泽东发起的。1958 年 8 月,他宣布:“我们的每一个决议案都是法,开个会就是法,治安条例也靠成了习惯才能遵守……我们各种规章制度大多数(90%)是司局搞的。我们不靠那些,主要靠决议,开会,一年搞四次(开会),不靠民法,刑法来维持秩序。”15

当党委“在群众的支持下”执掌了司法权之后,主席的话实际就是法律。正是在这样的政治压力下,1959 年废除了司法部。在农村,这就意味着权力从司法部门转移到地方民兵手里。在河北宁晋,全县 83 万人口,只有 80 个干部负责警察、检察院和法院。这个数目是人民公社成立之前的一半。16

自 1957 年 8 月开始,地方民兵依靠一种世界监狱系统里前所未有的机制,即劳教。像沈善庆这样的普通罪犯是由人民法院量刑,但劳教所里的犯人不必通过司法程序,就可把他无限期关押——直到“改造好”。劳教跟劳动改造不同,不是由公安部组织,而是由各省、市、县、人民公社甚至各村组织决定。所有被怀疑偷东西、自由散漫、诽谤党、在墙上写反动标语、妨碍生产或者做出任何不符合大跃进精神的行为的人,都会被关进劳教所。这里就像正规的劳改营一样严格,1957 年后遍布各地。谢富治提到 1960 年劳教营的犯人有 44 万人,但他从北京的办公室里远远看到的只不过是冰山一角。17

直到 1960 年底工作组开始下到农村监督整肃当地干部时,才算了解到就地监禁的规模有多大。几乎没有一个集体没有自己的监禁场所,1958 年夏成立了权力强大的民兵,之后由他们看管。许多报告提到某单位——当地警察局、村组织、人民公社——建了“私设公堂”。像沈善庆这样的犯人,应该按正规途径移交法院,但有的就绕过司法程序投进地方监狱。这种黑暗刑场的规模无法知道。我们之前看到,在徐水这样的模范公社,张国忠建立了一套庞大的监狱系统,从县级一直深入到每个生产队,关了 1.5% 的人口。18在上海近郊的奉贤,村民动不动就被关到劳动营,其中一个专门建来关押闹事的孩子19。在开平县,单单一个生产队就拥有四个这样的营,好几百人被送进去,短则十几天,长达 150 天。一旦被关押,就要挨打受折磨;有人终身残疾。20举个例子,开平一个县领导,把一个偷东西的老太太,用 4.5 公斤重的镣铐锁起来,关了十天。有个年轻民兵点火柴烧她的腿。21

全国各地都建立起这类特殊的营,发明特别的惩罚方法,各地方司法可以为所欲为。在贵州印江县,犯人们额头上被人用红墨水写上“小偷”字样。各公社建立“集训队”,遍布全省。谁若批评或者不参加会议,就被送进去“受教育”,被迫干重活。221959 年柳州公安局还建立“集训营”,专门看管反对公社化的颠覆破坏份子。23在北京以北的延庆县,有一点点偷懒迹象就要被拘留:一名 62 岁的老汉被关押一个月,因为他没有抓到足够的麻雀。24

如果按照一名正规罪犯对应于三到四名就地监禁犯的比例推算,大跃进中每年的犯人总数将达到八九百万(180 万到 200 万在劳改营,600 万到 800 万遭就地监禁)。根据早先的保守估计,在正规劳改营病死或饿死的囚犯大约七十万,这个数字可能要乘以三到四倍,意味着大饥荒期间大约 300 万人死在各种形式的监禁下。25死亡率很高,但比起 1930 年的苏联,入狱率相对低。这是因为只有少数人才坐牢服刑,多数则代之以挨打和挨饿。

Footnotes

  1. “上海市东郊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983 号”,私人收藏,Frank Dikötter。 ↩

  2. 40% 被判一到五年刑,25% 的人被监视;南京,1959 年 6 月 8 日,5003-3-722, p. 83。 ↩

  3. 见 Frank Dikötter, 'Crime and Punishment in Post-Liberation China: The Prisoners of a Beijing Gaol in the 1950s'(《中国解放后的犯罪与处罚:1950 年代某北京监狱的囚犯》)China Quarterly, no. 149 (March 1997), pp. 147-59. ↩

  4. 第十次全国会议关于国家安全的文件,甘肃,1960 年 4 月 8 日,中发(60)318,91-18-179, pp. 11-12。 ↩

  5. 河北,1962,884-1-223, p. 149。 ↩

  6. 河北,1960 年 10 月 23 日,884-1-183, p. 4。 ↩

  7. 广东,1961,216-1-252, pp. 5-7 及 20。 ↩

  8. 甘肃,1961 年 2 月 3 日,91-18-200, pp. 291-2;小说家杨显惠根据对幸存者的采访,形象地描述了劳改营的情况。他估计 2,400 名囚犯中有 1,300 名死亡。甘肃档案证实了他的描述;杨显惠,《夹边沟记事:杨显惠中短篇小说精选》,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2,p. 356。 ↩

  9. 省公安局报告,甘肃,1960 年 6 月 26 日,91-9-63, pp. 1-4。 ↩

  10. 甘肃,1961 年 1 月 15 日,91-18-200, p. 62。 ↩

  11. 河北,1962,884-1-223, p. 150。 ↩

  12. 第十次全国会议关于国家安全的文件,甘肃,1960 年 4 月 8 日,中发(60)318,91-18-179, p. 26。 ↩

  13. 同上。 ↩

  14. 同上,pp. 11-12。 ↩

  15. 1958 年 8 月 21 日讲话,湖南,141-1-1036, p. 29。 ↩

  16. 河北,1959 年 6 月 27 日,884-1-183, p. 128。 ↩

  17. 第十次全国会议关于国家安全的文件,甘肃,1960 年 4 月 8 日,中发(60)318,91-18-179, p. 26。 ↩

  18. 河北,1961 年 4 月 16 日,884-1-202, pp. 35-47。 ↩

  19. 云南,1959 年 5 月 22 日,2-1-3700, pp. 93-8。 ↩

  20. 广东,1961 年 1 月 2 日,217-1-643, pp. 61-6。 ↩

  21. 开平,1960 年 9 月 22 日,3-A10-31, p. 10。 ↩

  22. 内部参考,1960 年 11 月 30 日,p. 16。 ↩

  23. 广东,1961 年 8 月 15 日,219-2-318, p. 120。 ↩

  24. 北京,1961 年 1 月 11 日,1-14-790, p. 17。 ↩

  25. 这也是 Jean-Luc Domenach 的估计,他所描写的中国集中营系统的历史,是最详细可信的;Jean-Luc Domenach, L'Archipel oublié(《被遗忘的岛屿》)Paris: Fayard, 1992, p. 242. ↩

更新于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