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朝禁书
毛泽东的大饥荒第二十九章 妇女

第二十九章 妇女

集体化的目的之一是为了将妇女从男权下解放出来,事实却是相反,她们的境遇没有改善而是恶化了。全国各地,生产方式各不相同,不过大跃进之前,大多数北方妇女很少在地里劳动。即使在南方,也只有穷人家的妇女和男人一起下田干活。女人从事家务,做其他的营生,连小孩也要出力,在空闲时候做手工活,补贴家用。有时候整个村子专门从事某种特定商品的生产,在当地市场上出卖,比如纸伞、布鞋、绸帽、藤椅、柳条篮、细藤筐等等,都是在家里做的,不存在什么安全生产之类的事故。1即使在闭塞的村落里,按照风俗,妇女也是在家做活,编织、纺纱、刺绣,既自用,也出售。

在跑步进入现代化的号召下,从来不下地干活的妇女也被动员起来,要求她们每天听到喇叭就出门,跟男子一起,去犁地、播种、翻耕、除草、扬谷。但是,尽管全力投入公社劳动,妇女拿到的报酬总是比男人少,无论她们多么辛苦。公社的工分制度,实际上是系统地剥削妇女的制度,因为只有强壮的男人才能拿到高分。妇女在外参加了集体劳动,但政府并没有因此减轻她们的家务负担,从补衣服到带孩子,家务事一点也没有少,还是要做。本来应该由幼儿园帮助照料孩子,但我们已经知道,许多幼儿园根本不起作用,所以母亲们经常在全职干活之余,还要分身看护孩子。2每个家庭还要投入一波接一波的运动,动员令一下,妇女就倒了霉,其实大饥荒开始之前她们已经筋疲力尽。有些村子,壮年男人全进城了,留下妇女在村里,又干农活,又照看老幼病残。

妇女处于弱势。在那个干集体活才有饭吃的残酷年代,弱者只有挨饿。为了力争上游,人们连怜悯心都没有了。在炼钢、耕地和生产的时候,妇女来月经被视为缺陷。月经在宗教中通常是忌讳的,认为经期的妇女不洁。但这观念似乎一夜之间被摒弃。不出工就受罚,最常见的惩罚措施,就是请假必扣工分。有些男干部滥用职权,羞辱那些请例假的女子。湖南成东人民公社的党支部书记徐英杰,强迫那些因来月经而要求休息的妇女脱下裤子接受检查。很少人愿意被羞辱,不少人因此病倒,有人还因为过度疲惫,同时承受痛经或患妇科病而死去。3怀孕的妇女也要被迫劳动,常常是干到分娩之前,但照样会受到惩罚。仅在四川某地,就有 24 名妇女因被迫到田里劳动而流产。有个叫陈远明的女社员提出抗议,带队的干部区主任林蔚松就朝她下身猛踢,直至流血,最后终身残疾。4

有的地方干部一手遮天,处罚更为严苛。上面提到的湖南同一个公社,怀孕而不参加劳动的妇女,要被迫在数九寒天脱光衣服下水破冰。5在广东清远,上百名村民被迫全体参加劳动,大冬天不穿棉衣;怀孕妇女和刚生产的妇女也不例外,谁要是反抗,就不给饭吃。6广州郊区的番禺,干部认为女社员杜金好怠工,她已经怀孕七个月,干部抓住她头发,逼她下地,还要她不停地承认错误,经受辱骂,直到昏厥过去。她丈夫吓得直哭,但无能为力。她醒来后,一脸茫然,挣扎着走回家,腿一软,倒在地上,死了。7有的女性走投无路,宁可一死。有个叫梁霞女的怀孕女子,被迫在冬天劳动,最后跳河自尽。8

因为疲惫和饥饿,妇女身体虚弱,甚至停经。这在各地都很常见,就算有医疗待遇的城市妇女也不例外。北京城南天桥,有家冶金厂,一半的女工患有闭经、阴道炎或子宫下垂等妇科病。因为唯一的一间浴室总是人满为患,许多妇女几个月不洗澡。长时间在通风不畅的环境下工作,连袁变花这样的政治上的积极份子都咯了血,有时站都站不起来。9妇联的调查也有类似报告。例如,在北京电子管厂,6600 名妇女中有一半患有各种妇科疾病。25 岁的吴玉芳,1956 年进厂时是一个健康年轻的姑娘,1961 年的她常常头痛,月经不调,失眠、易怒、无力。结婚五年依然没有孩子——检查发现她和其他许多工人一样,得了水银中毒。10

农村妇女的健康也受到严重损害,许多人子宫下垂。子宫通常是由肌肉和韧带支撑在骨盆中,患者的子宫则下垂到阴道处。即便不是因为疲劳过度或者饥饿,身体虚弱也会导致子宫从正常位置下陷或下滑。当妇女难产或者雌激素停止分泌时,就会出现这种情况。这种病症分为不同程度,轻者子宫颈下垂,重者整个子宫从阴道露出:医学方面已经多次发现后一种病例。他们提供的统计数字——即便是分门别类——也无法反映事实,在上海近郊的农村患病率是 3% 到 4%,在湖南每五名女工中就有一例。11实际患病率远高于统计,因为许多妇女羞于求医;多数干部也不愿报道饥饿导致的疾病;另外,乡村医生水平有限,根本弄不清楚是怎么回事。

子宫下垂很难治愈,因为是缺乏食物和休息引起的,这在饥荒年代无法解决。许多妇女就算有钱求医,也不能抛开孩子,停止工作,大老远跑到为数不多的医院去。不少村民怕医院,她们宁可用土办法。湖北的传统“女郎中”,有不少祖传方法治疗妇科病,把各种配方加热磨成粉,敷在阴道壁上,用草药医治月经不调。王阿姨在钟祥县很出名,治疗了上百名妇女。她丈夫出门到林子里收集树叶树根做饲料时,她的家经常住四五个病人,直到康复为止。12但这种传统的救治方法,在当时强制公社化的形势下,是官方难以容忍的。因为缺乏有效的治疗,许多妇女只能带病干活。


妇女在其他方面也处于劣势。毕竟这是一个严酷的、男性主导的世界,妇女在社会中被边缘化,很容易受到性虐待。当地干部无法无天,饥荒也败坏了社会道德标准,这二者加起来还不算,由于男子离乡进城、参军、或者到很远的地方参与灌溉工程,导致夫妻分居两地,甚至家庭破裂。由于社会各个层面对妇女的保护都在瓦解,面对当地恶棍赤裸裸的欺凌,她们简直毫无防卫能力。

强奸也像传染病一样,在这块世风日下的国土上蔓延。仅举几个例子说明。广州北部翁城公社的两名党委书记,1960 年强奸了 34 名妇女。13河北衡水县三名县委书记书和一名副县长,经常对女性进行性侵犯,其中一人与几十名妇女发生性关系。14贾家营村一名支书强奸了 27 名女性,调查表明,他对村里几乎每一位未婚妇女都“为所欲为”。15曲陌的书记李登民,强奸了大约二十名妇女,有两名尚未成年。16在湖南耒阳,连十一二岁的女孩子都遭受性侵犯。17在湘潭,一个干部把十名女孩组织一支“专业队”,供他发泄兽欲。18

即便没有被强奸,女性也会受到跟性有关的羞辱。男女有别,举止礼节,诸如此类的传统道德被公社化抛弃了。中国正在革命,代代相传的行为道德规范被颠覆,导致了在 1949 年之前无法想象的各种变态。湖南武冈县一个工厂的领导,逼迫妇女赤身裸体工作。仅 1958 年 11 月的一天之内,就有三百多名妇女一丝不挂地干活。谁不服从就绑起来。甚至还发明了竞争机制,最乐意脱衣服的妇女有奖,最高奖五十元人民币,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有人愿意利用这种机会得到提拔,也有人反感,但没人敢说,不过少数人敢写。一些妇女病倒后——湖南的冬天寒冷刺骨——一系列匿名信寄到毛泽东那里。他是否读了信,我们不得而知,但某位北京高官打电话给长沙省委,要求调查清楚。在调查过程中事件逐渐明朗:工厂领导显然是在“反封建”的宗旨下“鼓励”妇女们以“赶超精神”脱掉衣服19。似乎在解放的名义下,干什么勾当都是依法治国。

同样下流不堪的还有裸体游街,南北都有:命令妇女一丝不挂在村子里走,极少时候也命令男子。浙江遂昌县,偷东西的男女被剥光游街。六十岁的周莫英已经是祖母,被迫脱光,敲着锣走在队伍前面,村民求情也无济于事20。这些被羞辱的妇女无颜回家。二十四岁的朱任皎因为偷了几个小钱,被脱光游街,事后觉得没脸见人,要求搬家到另一个村子,要求被拒后,便自杀了21。在广东的一个小村子,民兵将两个年轻女人绑在树上,用手电筒照其中一个女子的私处,还在另一个人身上画了一只大乌龟——代表男性生殖器。两个人都自尽了。22

另一个现象在档案和采访中极少提到,但在饥荒时期很突出,就是性交易。女人可以用自己交换任何东西,一口饭,一份好一点的工作,或者一个能为她带来些许安全感的男人,与他保持固定的但不合法的关系。很多这样的交易都是秘密进行,但也有从事卖淫的地下集团,这是当局试图监控的。成都一个劳教所关了一百多个妓女和女少年犯。其中十多个是 1949 年共产党胜利后接受过“再教育”的,但拒绝自我改造。绰号“老娘”的王庆芝,介绍其他妇女入行。有些新加入的性工作者和男性窃贼结成团伙,在全国游荡,到西安、北京和天津寻找生计。少数是单干,有些甚至定期给父母交钱,父母对钱的来源也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23

农村妇女逃到城市之后,也会出卖自己换取食物,这我们已经知道。性交易进一步还会导致重婚。有的农村女孩为了在城里找丈夫,谎报自己年龄或者隐瞒自己婚姻状况。她们中间有的只有十五六岁,远远不到法定成婚年龄。有一些已婚妇女为了生存而重婚。少数妇女会遗弃与前夫所生的孩子,但并不是所有人都会舍掉从前的家庭:有人在婚后一些日子又回来了。24

在农村更普遍的情况是利用假结婚掩盖性交易的真相。河北一个农村做过仔细调查,1960 年,饥荒最严重的一年,新婚夫妇增加了七倍。逃荒的妇女涌入村子,结婚是为了交换货品、衣服、或者给亲人换食物。有的只有十六岁,另外有人结婚后不久就离开了。有些妇女还会给同一丈夫介绍其他对象,因此出现了六起重婚案件。25

还有贩卖妇女。例如在内蒙古,贩卖妇女的团伙每个月都从全国各地运回上百名妇女。大多来自饥荒严重的甘肃,少数来自山东。有的还只是孩子,也有寡妇,还有已婚妇女。被贩卖的妇女来自各个阶层:学生、教师甚至还有干部。没有人是自愿的,有的被卖过好几次。六个村子里,不到半年,就买进了 55 名妇女。26


妇女被边缘化,被羞辱,不能幸免地疲于劳作,常被男人遗弃。最后,还有最痛苦的决定,即如何在家庭内部分配那一丁点儿食物。饥荒前,男人通常说了算,男人第一个吃。在集体化生产中,妇女被有系统地压低工分。在男权社会中,要优先保证家中的男性成员吃饱。在男人号令、女人服从的文化中,即使在平常日子,分给女人的食物也是较少的一份。当需要男人出门干活养活全家时,这样做也有道理。但一旦男人不在,主妇面对饥饿的孩子无能为力,一星半点的食物如何分配,就成为痛苦的抉择。刘溪流因病不能工作,被罚六天不给饭吃,最后实在饿得受不了,吞掉了她孩子的那份饭。小孩哭了。她自己也无法忍受折磨,服毒自杀了。27

这样巨大的精神压力和肉体痛苦,日常生活中的不平等更不待言,都是性别歧视直接导致的。但历史学家研究发现,在其他许多更恶劣的男权社会里,无论记录中的死亡率有多惊人,妇女的死亡人数并不比男性高很多。在孟加拉大饥荒中,男子的死亡人数甚至超过女性,因此历史学家 Michelle McAlpin 这么说:“在饥荒时期的考验下,女性的承受力比男性更强。28”从前面的章节可以了解,女性善于在夹缝里寻找生存的办法,例如在树林里寻找果腹的东西,例如在黑市上交易。饥荒最大的受害者始终是孩子和老人。

Footnotes

  1. 见 Dikötter, Exotic Commodities.(《外国商品》) ↩

  2. 见 Gao Xiaoxian, ' "The Silver Flower Contest": Rural Women in 1950s China and the Gendered Division of Labour',《“银花赛”:50 年代中国农村妇女与性别分工》Gender and History, vol. 18, no. 3 (Nov. 2006), pp. 594-612. ↩

  3. 湖南,1961 年 3 月 13 日,146-1-582, pp. 80-1。 ↩

  4. 四川,1961,建川 1-2611, p. 3。 ↩

  5. 湖南,1961 年 3 月 31 日,146-1-582, pp. 80-1。 ↩

  6. 广东,1961 年 3 月 23 日,217-1-643, pp. 10-13。 ↩

  7. 广东,1961, 217-1-618, pp. 18-41。 ↩

  8. 广东,1961 年 1 月 2 日,217-1-643, pp. 61-6。 ↩

  9. 北京,1961 年 3 月 15 日,1-28-29, pp. 1-2。 ↩

  10. 北京,1961 年 2 月 10 日,84-1-180, pp. 1-9。 ↩

  11. 湖南的数字是对“妇科病”的估计,所谓妇科病指的是在劳动妇女中存在的子宫下垂、停经至少半年的情况,不包括那些确实病弱无力工作的妇女;上海,1961 年,B242-1-1319-15, p. 1;湖南,1960 年 12 月 8 日,212-1-508, p. 90;亦见河北,1961 年 1 月 19 日,878-1-7, pp. 1-4。 ↩

  12. 湖北,1961 年 2 月 23 日,SZ1-2-898, pp. 12-17。 ↩

  13. 广东,1961 年 4 月 6 日,217-1-643, pp. 1-9。 ↩

  14. 河北,1961 年 6 月 27 日,880-1-7, pp. 53 及 59。 ↩

  15. 河北,1961 年 4 月 27 日,880-1-7, p. 88。 ↩

  16. 河北,1960 年 6 月 2 日,855-9-4006, p. 150。 ↩

  17. 湖南,1961 年 1 月 21 日,146-1-580, p. 45。 ↩

  18. 湖南,1961 年 2 月 24 日,146-1-588, p. 9。 ↩

  19. 湖南,1959, 141-1-1322, pp. 2-5 及 14。 ↩

  20. 内部参考,1960 年 11 月 30 日,p. 17。 ↩

  21. 开平,1960 年 9 月 24 日,3-A10-76, p. 19。 ↩

  22. 开平,1959 年 6 月 6 日,3-A9-80, p. 6。 ↩

  23. 四川,1962 年 8 月 18 日,建川 44-3927, pp. 2-6。 ↩

  24. 南京,1959 年 5 月 20 日,4003-2-315, p. 12。 ↩

  25. 内部参考,1961 年 2 月 13 日,pp. 14-15。 ↩

  26. 内部参考,1961 年 6 月 12 日,pp. 9-10。 ↩

  27. 广东,1961, 217-1-618, pp. 18-41。 ↩

  28. David Arnold, Famine: Social Crisis and Historical Change(《饥荒:社会危机和历史变革》)Oxford: Blackwell, 1988, p. 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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