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各省饥荒纵览
一、十一省以外情况
本书前面十二章介绍了十一个省和城市的情况。这十一个省是我一一考察过、并阅读过档案资料的。还有一些省份我没有专门考察,却通过各种渠道得到了一些资料。对这些资料,这里作一些介绍。
1. 黑色的贵州
在大跃进及以后的几年,贵州省是非正常死亡率比较高的一个省。据公开出版物《中国人口·贵州分册》的数据计算,1959 年贵州省共有 1700 万人口,大饥荒期间,非正常死亡人口 90 万,全省平均非正常死亡率为 53‰,此外还少生的 120 万人。这是按官方数据算的,实际情况可能还要严重得多,有人说大饥荒期间贵州省饿死人 150 万,但无从查证。曹树基用他的方法算出贵州 1959-1961 年非正常死亡 174.6 万人。
2002 年 12 月,我应邀到云南玉溪抚仙湖一个经济论坛作演讲。会后我到云省档案馆查了几天档案。之后,我乘火车到贵阳,计划用几天时间专门查阅贵州档案。新华社贵州分社的朋友很支持我,除了我带的介绍信以外,分社又为我开具了一个用词更为恳切的介绍信。经省委办公厅同意,我到贵州省档案馆查阅目录。不到一天时间,我就查到了我所需要看的案卷目录:目录号都是 3,案卷号在括弧内:
1957 年,各地农村大辩论报告(1521);
1958 年 12 月,周林同志在省委一届八次会议上的总结发言(1691);
1958 年 2 月,省委一次会议向中央的报告(1684);
1958,安顺、黔南关于粮食问题的处理意见和报告(1758);
1958,铜仁、黔南关于灾情工作的意见(1761);
1958,各地、州委关于大办钢铁铜的意见报告(1786);
1958,遵义、安顺关于灾情等工作的意见(1762);
1958,中央、省委关于平息叛乱的报告(1754);
1959,省委三级干部会议的情况报告(1856);
1959,省委三级干部会议及批几位同志的右倾(1870);
1959,省委批转吴肃等同志有关农村工作的报告(1964);
1959,各地、州关于发生疾病及防止、治疗情况的报告(1970);
1959,各地、州委关于粮食工作、粮食调运工作的请示报告(2034);
1960,周林同志在四级干部会上的报告(2081);
1960,四级干部会议简报(2082,2083);
1960,省委书记处遵义会议记录,贵州人口变化统计(2118);
1960,关于“共产风”的表现和危害(2123);
1960,中央检查团赵方等人的报告(2125);
1960,省监委关于反右倾整风运动的意见(2159);
1960,遵义地区饥荒情况(2167);
1960,各地、州农村饥荒情况(2169);
1960,公安厅关于各地治安情况的报告(2209);
1960,公安厅关于几个地区干部违法乱纪情况的报告(2215);
1960,省工会关于劳逸结合、安排群众生活的报告(2251);
1961,各地关于病情和防治疾病的报告(2423);
1961,遵义地区粮食包产到户的情况报告(2452);
1961,安顺、毕节等地食油、粮食问题的批复(2503);
1961,张才书、杜仲文等人反映“五风”情况(2517);
1962,公安厅关于各地治安情况报告(2616);
1962,1960、1961、1962 年上半年人口统计(2617)。
我将以上内容填好贵州省档案馆的“利用者档案资料调卷申请单”,交给调档的负责人。没想到,她看了我写的内容以后,不敢做主,说要请示领导。请示后,馆长答复,查这类档案要省委廖副秘书长签字。廖副秘书长在省委大院里的常委办公处值班。省委大门有岗哨,常委小院还有一道岗哨。新华社贵州分社这位朋友很热情,经多方周折,他把我领进了常委办公处。廖副秘书长四十来岁,显得精明强干,他很热情地让我座下让茶。但他说,你要看的这些内容我也作不了主,要请示秘书长,秘书长就在楼上,我立即去找他。他上楼二十来分钟就下来了,对我说:秘书长说,要看这些东西得请示中共中央办公厅。要不要打电话请示?我说,算了吧,下次再来。
查档不成,朋友们安排我游览了黄果树瀑布、天生桥和贵阳市。贵州查档无功而返。我把档案号抄在上面,以后查档者也许有用。
看不到档案,我只好利用其它渠道了解一些情况,写了这一段。等档案开放以后,再加以充实。
毛泽东夸贵州“正气上升,捷报飞传”在大饥荒期间,贵州这个很不发达的省份,却创造了两项影响全国的经验,受到毛泽东的大力推崇。一个是关于粮食方面的经验,另一个是关于公共食堂的经验。这两个经验应当归功于省委书记周林。
周林,三年大饥荒时任贵州省委第一书记。他 1912 年生于贵州国酒之乡怀仁。1950 年任上海市政府秘书长。后调任贵州省副省长、省长、省委第一书记兼西南局书记处书记。他衣锦还乡,却没有给家乡带来好处。周林在贵州主持工作期间,高举“三面红旗”,迎合毛泽东的意愿,对贵州造成了很大的危害。在“四清”运动和文化大革命中,周林受到了批判斗争。1977 年从南京大学党委书记调任教育部副部长兼任北京大学党委书记。在北大期间,于 1979 年 7 月为马寅初平反。周林于 1997 年逝世。这说明一个干部能干坏事,也能干好事,关键在中央的路线正确与否。
1958 年,贵州全省实现人民公社化,粮食的定产、定购、定销数字,则由农业生产合作社并到各自所属公社的生产队,以队为计算粮食购销的单位。对农业社的定购数,以 1957 年农业社(户)的统购粮食数加上 1958 年增产部份的增购数为准,1958 年比 1957 年增产的粮食,一般增购其 22%。定购数核定后,自 1958 年起,5 年基本不变,增产不增购。农业社向国家交售的粮食品种,在每年春耕生产以前由国家分配一次,并实行“定时、定点、定质、定量、定品种”的“五定”交接合同,使入仓工作制度化。1958 年 3 月和 8 月,贵州先后召开两次财贸工作会议,确定商业“大跃进”十大纲要,以完成购销好坏实行“插红旗”、“拔白旗”,促使某些人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农业生产出现高指标,高估产,浮夸风,随之出现的是粮食高征购。1958 年,全省夏秋粮食长势很好,一度估计产 180 亿斤,由于农村抽调大批劳力支援工业,使一些已经成熟的粮食丢在地里无人收,造成了丰产不能丰收。同时,城市和矿区增加非农业人口 60 万人,粮食需求量增长很大。因此,将粮食征购任务调增到 36 亿斤原粮(下同),后来粮食产量降到 104.98 亿斤,比 1957 年减产 2%,而征购完成 33.53 亿斤,比 1957 年增加 23.8%,人均留粮又比 1957 年减少 35 斤。
1959 年和 1960 年,生产急剧下降,局势非常紧张,为了保证国家掌握足够的粮食,1959 年实行“多购少销”原则。采取“四快”(快收、快打、快购、快运),“四边”(边收、边打、边购、边运)办法,打破历史惯例,在 9 月底前突击完成粮食征购任务,向“国庆献礼”,在产量减到 84.64 亿斤的情况下,征购原粮仍达 40.17 亿斤,占产量的 47.5%。1960 年,产量继续减到 63.23 亿斤,征购则占产量的 52.1%,购后人均留粮只有 215 斤(原粮),降到 1949 年以来最低水平。
215 斤原粮,折合大米只有 150 斤,平均每天只有 0.4 斤。经过层层克扣,农民能吃到嘴里的只有 2-3 两粮。这还是全省的平均数,一些差的地方更少了。从粮食部的角度看,贵州省的征购数要小一些,1959 年征购不是贵州省志上说的 40.17 亿斤,而是 33.50 亿斤。1960 年的征购数为 23.53 亿斤。
表 12-1 1957-1961 年贵州省粮食情况
项目 | 1957 | 1958 | 1959 | 1960 | 1961 |
---|---|---|---|---|---|
原粮产量(亿斤) | 107.1 | 114.5 | 84.8 | 67.77 | 63.5 |
贸易粮产量(亿斤) | 93.13 | 99.57 | 73.74 | 58.93 | 55.22 |
征购 (亿斤) | 22.09 | 27.78 | 33.5 | 23.53 | 15.86 |
销售 (亿斤) | 15.14 | 25.53 | 27.08 | 26.33 | 14.25 |
净拥有 (亿斤) | 86.18 | 97.32 | 67.32 | 61.73 | 53.61 |
总人口 (万) | 1680.9 | 1710 | 1744 | 1643 | 1623.5 |
人均净拥有 (斤) | 512.7 | 569.12 | 386 | 375.72 | 330.2 |
资料来源:产量、征购、销售数据取自 1962 年 8 月 25 日《粮食部计划司粮食资料提要》。总人口数取自《中国人口·贵州》。
表 12-1 中的净拥有粮食其用途包括:口粮,饲料,种子,工业用粮。后三项扣除“净拥有”的约 30% 为口粮。如 1960-1961 年度,人均净拥有为 375.72 斤,其中口粮大约有 263 斤。这是城乡平均数,扣除城镇供应口粮后,农村人均口粮大约只有低于 250 斤,再加上层层克扣,吃到农民嘴里的就更少了。
时任贵州省粮食厅长的王民三回忆:1959 年 7 月,贵州省遵义地区几个县发现农村饿死人的问题很严重。省委在遵义召开书记会议,专门讨论遵义死人的事件。当时王民三正在黔西调查,突然接到电话,要他连夜赶到遵义。在经过金沙县时,县长邱继刚向他介绍了一种代食品:用榨过油以后的油菜籽饼,用冷水浸泡三小时,再晾干粉碎,蒸成窝窝头。王民三吃了一个,发现比谷壳、麦糠好吞咽一些。榨过油后的油饼过去做肥料,现在成了好食品。他就带了几十个到遵义。在省委书记处会议上,他摆在一张桌子上,向省委推荐。省委接受了,就在全省推广。
就是在这种极端困难的情况下,中共贵州省委还于 1959 年 8 月 27 日,向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写了一篇粉饰太平的简报。简报的主要内容是:一,粮食问题:1,今年上半年粮食供应工作,根据中央指示进行了检查整顿,健全了制度,克服了浪费现象,紧张情况已经彻底得到解决。2,为了保证完成今年秋粮征购任务,目前必须想尽一切办法,抓紧粮食生产,确保秋季作物丰收;做好入仓前的一切准备工作,贯彻执行快收、快打、快购、快运的方针;把粮食征购列为党委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全力以赴,按时完成。二,市场问题:上半年全省市场情况,总的讲是稳定的,日用工业品的品种、数量有了显著增加,质量也有所提高。目前商业工作正在进一步贯彻中央指示,反对右倾思想,政治挂帅,大搞群众运动,抓紧收购和销售,改善经营管理,很高服务质量,力争市场进一步好转,迎接国庆十周年。
1959 年 8 月 30 日,中共中央转发贵州省委关于粮食和市场情况的简报,毛泽东十分重视,在上面作了长篇批示:
此件印发政治局书记处各同志,每人一份,中央一级各委、各办、各部、各人民团体、新华社、人民日报党组织每处数份,军委扩大会议及外事会议每人一份。另用电报发各省、市、区党委,作为参考。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及反党分子完全看不见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主流是什么,他们抓起几片鸡毛蒜皮作为旗帜,就向伟大的党和伟大的人民事业猖狂进攻,真是“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近日我们收到很多省、市、区的报告,都是邪气下降,正气上升,捷报飞传,声势大振,如同贵州一样。因此报较短,易于阅读,故选发各同志。以后还将选发一批。
当时正值庐山会议之后,毛泽东这个批示,把反右倾斗争和粮食问题联系起来,谁要说粮食困难,谁就被扣上“猖狂进攻”的帽子,从而加剧了饥饿和死亡。
王民三在上引回忆中写道:1959 年底,贵州正在挨饿的时候,中央召开了救灾电话会议,国务院副总理谭震林讲话,号召搞代食品,并介绍了北京市用槐树叶作食品的经验,采集树叶在北京形成了运动。中央书记处书记彭真在会上讲了话,说北京粮食告急,要求各省从速调粮食支援北京。彭真讲话态度严肃,语气很重,说:“省里死人是一个省的问题,北京死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问题。”要求各地顾全大局保北京。指定贵州省调粮一亿斤。省委书记周林态度坚决,当场立即部署,省粮食厅连夜安排,限期突击集运加工。
1961 年,省级机关干部吃粮标准由 27 斤降到 25 斤,接着又降到 23 斤,没有其它营养,浮肿病在干部中迅速蔓延开来。厅局负责人患浮肿病的也相当普遍。根据省委书记周林的意见,在贵阳市省府路贵阳饭店办了临时厅局长浮肿病院。,住院人数达六七十人。省里各团体也办了浮肿病院,省粮食厅大楼三楼会议室就改为病房,挤满了浮肿病患者。
1961 年 3 月,王民三奉副省长徐健生之命去安顺察看,徐副省原来以为安顺问题不大,没听说死人的事,打算从安顺调点粮食。安顺地区地委书记孙汉章告诉他,安顺地区已死了一万多人。孙汉章对王民三说:“请你务必向省委反映,安顺地区现在实在无力向上调粮食了,我们虽然没有遵义、铜仁那样严重,但势头不好。在蔡官公社,公社书记说,已经死了 2600 多人,还有 2000 多人浮肿。旧州公社拉岩小队,共有 32 户,已死去 122 人,有 6 户死绝,浮肿人数 200 多人,全家躺倒的有 64 户。到村外四处一看,不是十几个棺材,就是七八具没有掩埋的尸体。
这就是毛泽东说的“邪气下降,正气上升,捷报飞传,声势大振”!
贵州办食堂的经验“全国仿行,不要例外”在大批农民饿死的时刻,1960 年 2 月 16 日到 18 日,贵州省委召开了三天地、州、市委第一书记会议,主要讨论农村公共食堂问题。这个会不是解决食堂缺粮的问题,而是闭眼不看现实,向中共中央写了一个假报告――《关于农村公共食堂的报告》。报告是 2 月 24 日发出的,报告说:
全省农村公共食堂 13 万多个,80% 左右是固定的或基本固定的。固定的食堂中出现了一些办得很好的,其特点是:1,巩固地树立了贫下中农的领导优势,基层干部和党员一律参加食堂,和群众打成一片;2,走群众路线,实行民主管理;3,建立了必要的管理制度,首先是口粮管理制度,实行计划用粮、节约用粮、以人定量、节约归己的原则;4,食堂有了自己的生产,有了家底;5,炊具改革很有成绩,减轻了炊事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了饭菜质量。这些办得好的食堂已经成为生产队的政治经济文化活动中心,巩固了人民公社,生产也搞得很好,显示了食堂的优越性和重要性。有的还提高了集体化程度,形成了较大的居民点,为建设新农村创造了条件。
报告说,群众热情地歌颂食堂:“人民公社真正好,办好食堂有依靠,饭热菜香吃得饱,劲头高又高”。报告还煞有介事地说:“还出现了一些新情况”:1,有些办得好的食堂,由于解决了吃菜的问题,社员个人种菜已无多大必要,所以有的已把自己的一部分自留地转交给食堂(在这个报告的后部分,明确强调“要办好食堂,社员自留地势必转交给食堂”)。2,有些地方由于办好了食堂,有了一个温暖的大家庭,大家有了依靠,所以就纷纷集中到食堂周围。若干个小居民点,集中成一个较大的居民点,这就为建设新村创造了前提条件。
这个报告也谈到不固定的食堂有三种情况:一是虽然集体做饭,但做得不够吃,分给各户,推出了事;二是时办时停;三是各户单独起伙,食堂有名无实。在这些地方个别已发生外逃、肿病和死人的现象。这个报告认为“少数”食堂搞得不好的原因是“少数人把粮食霸占起来”、“所谓少数人就是富裕中农,这些地方的基层组织也处在他们把持之下。看起来,农村经过整风整社和社会主义教育之后,富裕中农同我们作斗争的主要矛头是针对食堂。去年贯彻八届八中全会精神之前,他们的主要活动,是闹土地下放,包产到户,牵牛拉马。现在千方百计地搞垮食堂,这就是挖人民公社的墙脚。所以食堂也是我们必须巩固的社会主义阵地。失掉这个阵地,人民公社就不能巩固,大跃进就没有保证。”
中共中央两天后就向各省、市、共党委批转了这个报告。按语中说:“富裕中农阶层中反对人民公社的分子,为了破坏人民公社,首先是破坏公共食堂。我们为了巩固人民公社必须办好食堂。”3 月 4 日,毛泽东又对这个报告作了批示。3 月 6 日,中共中央以“中共中央文件”的名义再一次下发各省。毛泽东在批语中说,“贵州这一篇食堂报告,是一个科学总结”,“应当全国仿行,不要例外。”
1960 年是大饥荒最为严重的一年,也是贵州省死人最多的一年。当农民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的时候,当农民期望摆脱公共食堂的桎梏自求生路的时候,贵州省委却送上了这么一份报告,深得毛泽东的欢心。经毛泽东“全国仿行,不要例外”的批示,不仅害了贵州农民,也害了全国农民。
遵义事件和金沙事件遵义地区和毕节地区由于问题严重,曾引起了中共中央的重视。这两个地方曾发生“遵义事件”和“金沙事件”。由于档案还未公开,无法弄清事件真相。中纪委副主任李坚(大饥荒年代是中监委处长,曾到很多地方调查过大饥荒中的问题)给了我一份材料,即《中纪委大事记》,其中有遵义和毕节的情况。
中央监委王维舟 1960 年 11 月上旬在贵州省视察工作时听取了贵州省委书记处书记兼监委书记李景膺、省监委副书记杨用信等人的汇报,发现遵义和毕节地区的严重问题。
1959 年冬到 1960 年春,遵义地区曾发生大量肿病、死人的现象。1960 年 4 月以来,遵义地委组织了 5000 人的医疗队给群众看病,组织机关干部 20 多万人帮助群众秋收冬耕,下放 22 万多人充实农业生产第一线。但是,这个地区的病人还很多,特别是妇女病。约有 36% 的劳动妇女患了子宫下垂和闭经等病。非正常死亡现象还没有停止。如正安县大阡公社,从 1960 年 8 月以来,有 4000 人患病,8、9 两月死亡 150 多人。
当群众断炊、肿病流行、人口大量死亡的时候,遵义地委却大搞计划外的非生产性建设。建有四座大戏院、三座招待所、一座 8000 多平方米的服务大楼。服务大楼有跳舞厅、照相室、电梯等设备。招待所的门窗、地板是楠木和紫木制成。室内陈设着许多古玩字画、象牙雕刻、高级皮沙发、锦坐垫子等。他们为了美化街道,搞所谓“半边街”,把街道靠河边的民房全拆掉,有的居民被迫搬到山沟里去住,有的至今没有得到安置。在他们的影响下,各县也跟着学,大搞计划外非生产性建设。从 1960 年 1 月到 6 月,共搞计划外基建项目 93 个,动用国家资金 400 多万元。
毕节地区一些县、社干部违法乱纪和群众肿病死人情况非常严重。如金沙县,在县委书记赵广玉、书记处书记王国民的指挥下,从 1959 年冬起,连续搞了 8 个月的反瞒产私分运动。在反瞒产私分当中,提出“四光政策”和“十大兑现”。“四光政策”是:小队以上党员干部一律撤光,破房拆光,家具搜光,灶头刮光。“十大兑现”是:凡是刮树皮、挖野菜、杀猪羊、偷庄稼、不出工、死人后戴孝埋坟堆等,都要罚款、抄家。据统计,全县在反瞒产私分运动中,仅管理区一级干部被撤职、调离、开除、法办的就有 250 人,占这一级干部总数的 69%。禹谟公社党委第一书记杨某,私设监狱和劳改队,关押、劳改干部和群众 1270 人,其中被折磨死的 124 人,致残 85 人。这个公社人口外逃、肿病死人情况十分严重。
金沙县的浮夸、浪费现象也非常严重。从 1958 年以来,他们搞了一千多个“跃进组织”,把 13-20 岁的姑娘集中起来,从各公社抽调好房子、好地、好农具,单独成立核算单位。实际上她们根本不从事生产,成天敲锣打鼓、跳舞唱歌。有几名县委书记和公社党委书记不管生产,经常带她们坐汽车到各处“参观评比”,所到之处无不唱歌跳舞、大吃大喝。仅县委书记王国民等人 1960 年开支的汽油费就达 8000 多元。
上述中纪委的材料是李景膺汇报的。李景膺的汇报并没有完全反映饥荒的严重情况。从遵义地区的湄潭县的情况可见一斑。
1959 年冬至 1960 年春,发生在贵州省湄潭县一起骇人听闻、惨不忍睹的“湄潭事件”(又称“59 事件”),是一次以 10 多万人的生命换来的沉痛教训。当时湄潭县是由凤冈、余庆和湄潭三县合并而成的大县。全县总人口 60.5 万人,其中农业人口 56.57 万人。合县后除县机关仍保留行政建制外,区、镇以下均改级为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全县有 18 个人民公社,下设 136 个管理区,776 个大队,5901 个生产队。事件主要发生在农村,从 1959 年 11 月到 1960 年 4 月初,历时 5 个月之久,全县共饿死 12.451 万人。死亡人数占全县总人口的 20% 强,占农业人口的 22%。事件中,全县死亡绝户达 2938 户,遗下的孤儿寡崽 4737 人,外出逃生的农民 4737 人。最为惨绝、目不妨睹的是出现了人吃人的事件,杀人而食者达 16 起,吃死人的事件就更多了,无法统计。这场祸及全县农村的大灾难,史所罕见,骇人听闻。
“湄潭事件”前,全县农村经过 1958 年大跃进、大炼钢铁、大兵团作战、大办食堂等的反复折腾,早已民力疲惫,财力、物力空虚,几乎山穷水尽了。许多生产队除集体饲养的几头耕牛外,其它六畜濒临绝迹,森林严惩被毁,广大农民的吃饭问题面临绝境。1959 年粮食只收了 3.22 亿斤,比上年减少 32.6%,其它农作物减产更为严重。然而,1958 年大跃进中膨胀起来的浮夸风,不但未止息,反而变本加厉了。当时,湄潭县委主要负责人把全县粮食总产定为 8.46 亿斤,虚报 5 亿多斤。为了兑现 8 亿多斤总产,一场骇人听闻的反对瞒产私分和反盗窃运动的斗争,就在全县展开了。
1959 年 11 月,湄潭县召开五级干部大会,布置开展反瞒产运动。会上首先动员号召各公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和小队干部自报粮食产量。报得多的就表扬,准其先回家;报得少的就是瞒产,瞒产就是“反革命”,不准回家,必须重新报“实”产量。会上穷追硬逼,气氛十分紧张,一直要等报的产量与县领导事先框套的数字基本吻合才放过关。树为“红旗书记”的绥阳公社××,开始就称反出瞒产 1200 万公斤,县领导派出专车将该社开会的干部送回公社。回社后就布置假现场,先在粮食下面堆满乱草、桔杆、糠壳、石头等,上面从国仓中运去粮食盖起来,让人参观。1959 年 12 月初,湄潭县先后组织数千基层干部到该社参观学习,由该社领导进行经验介绍,又让该社事先训练好的 10 名反瞒产“标兵”到全县各公社介绍反瞒产经验,大造声势。12 月底,遵义地委又亲自在该社主持召开全地区反瞒产现场会议,介绍经验参观假现场。各公社回去后如法炮制,立即行动,在全县农村搞开了反瞒产私分的斗争。
全县农村停粮断炊以后,普遍浮肿,走路拄棍棒,东倒西歪。一些农民开始纷纷逃荒活命,更多的农民到处剥树皮、挖野菜来填肚子,时间长了就不行了,饿得连家门口都迈不出去,只有在家等死。1960 年元、二月份死人最多,全县每天都有上千人死亡,许多农民全家死绝,床上地上摆满死尸。整个农村哀鸿遍野,饿孚满地,实在使人惨不忍睹,耳不忍闻,视者落泪,闻者伤心。
情况如此严重,并没有引起上级的重视,仍然一股劲地反瞒产,捉“鬼”拿粮,大喊大叫要坚决打退“资本主义”的猖狂进攻,彻底粉碎“富裕农民”的瞒产私分活动,把生产队干部当作集体瞒产私分的头子而横加折磨。各地成立搜查队、打虎队,闯进农民家里翻箱倒柜,没收财物。凡是能吃的东西全部收光,硬把群众置于死地,有的群众反抗,就遭毒打,有的被伤致残,有的被活活打死。
有的农民不堪忍受饥饿之苦,到饭店抢饭吃,有的拦路抢东西吃,甚至偷宰耕牛,盗窃国家粮食。县委主要负责人不调查这一时期偷盗的原因,反而开展反盗窃运动。1960 年元月,县里召开有关干部会议,布置反盗窃运动,开展大搜大捕,凡是平时犯有小偷小摸的人通通抓起来。在凤冈、余庆和义泉设立关押点,成立临时法庭,就地宣判,并采取先捕后批准,先出布告后判刑,判处 10 年以内徒刑由公社批准等违法行为。在下面设立“劳改队”、“教养队”,抓来的群众,白天由民兵持枪监督劳动,晚上开会斗争,一斗就动刑。被非法关押的群众达 2794 人(经批准的有 65 人),关死的就达 200 余人。这些被关押的群众,除极少数是惯偷外,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基本群众。在这场反瞒产、反盗窃运动中,动用的酷刑有:“割手指、缝嘴巴、用铁丝穿耳朵和脚后跟、点天灯、猴子搬桩、吊鸭儿浮水,拖死猪、火钳烧红烙嘴巴、枪毙活埋等等。实在见所未见,闻所未闻。
在开展反瞒产的同时,又从农村抽调 10 万民工(实际集中 7 万民工)大垦万亩茶园,万亩果园,大修万头养猪场,大修水利,大修街道,拆毁大量民房等建筑设施,使许多人无家可归,民工体力消耗大,又吃不饱,在工地上拖死的不少。为了凑足 10 万民工,有的农民拿点树皮野菜,拄起棒棒上工地,还未走拢就倒在路边死了。就是到了这种时候,许多群众对我们的党和政府并没有完全绝望,他们说:“这些事情党中央和毛主席一定不知道,要是知道了,是不会放过这几爷子的”。有的农民临死前还在念叨:“毛主席,你老人家赶快派人下来打救我们吧!”
1960 年元月,贵州省副省长吴实同志到遵义地区视察工作,发现沿途一带情况严重,在桐梓县召开了紧急会议,会上吴实同志骂开了:“先不要说的原则,你们多少有点良心没有,人都饿死了,你们还不安排生活,还在反瞒产。”各县根据吴实同志的指示,先后开仓发粮,停止了事态的发展。而湄潭县委主要负责人却一直顶着,并对地委表态说:“湄潭没有死人”仍不发粮食。遵义地委副书记×××忍不住了,对湄潭县说:“你们县要赶快采取措施,开仓发粮”,县委主要负责人又顶了回去,并说:“情况不是那么严重,不会出死人事件,妖风刮到我们县委头上来了,我是不怕的,十二级台风也刮不倒我。”他这一顶,湄潭县多死了几万人。
事件中,县委主要负责人加强了邮政通信检查,凡是向上级反映情况或控告的材料,都被卡下来,把消息封锁得死死的。县委第一书记个人就扣住 51 封信件,两封未具名的交公安机关侦察。凡是反映情况的人都受到各种打击迫害。1960 年 4 月,省、地委派出工作组到湄潭调查,县里继续捂盖子。绥阳公社党委负责人重抄故技,以保护首长为名,把群众赶上山去不与工作组接触,又把严重病号和孤儿集中关起来,在一间烤烟房里就关死 36 人,又组织人力把尸体丢在土坑消洞里。该社背后两个大消洞里面,丢了几百具尸体,还有还未断气就往里面扔,扔下去还哇哇地叫,群众把这个消洞叫“万人坑”。
据统计,在这场反瞒产、反盗窃运动中,全县被活活打死的群众 1324 人,打伤致残的 175 人,关押死的 200 余人,被戴上“右倾机会主义”帽子、开除党籍、开除工作籍、撤销一切职务的 1680 人。
960 年 4 月,“湄潭事件”暴露后,省、地委派出工作组,采取紧急措施全力抢救,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开仓发粮,安排群众生活。粮仓一开,农村死亡基本停下来了。当政府开仓发粮的消息一传开,许多泪流满面,泣不成声地说:“老天爷睁眼了!我们有救了!”
二是抢救病号。全县成立临时医院 250 个,每个管理区至少一个,大的管理区 2 至 3 个,住院病号 6300 余人,勉强治疗,采取营养、药物等方法医治,完全康复后出院。
三是收养孤儿。全县成立 23 所孤儿院,每个公社至少 1 所,把 4735 名孤儿集中在孤儿院抚养。
“湄潭事件”揭开后,为了平息民愤,挽回影响。省、地委工作组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掌握了大量的材料,最后对“湄潭事件”作出了结论。查明公社党委被坏分子掌握领导权的 6 个,占公社总数的 33.3%;管理区党总支腐烂的 31 个,组织不纯的 51 个,共 82 个,占管理区总数的 60.3%;犯有严重强迫命令,违法乱纪的在职干部 377 人等等。公社和管理区是当时县以下的两级主要政权组织,却烂掉了 50% 以上,情况当然是严重的。工作组向地委写出报告,提出八条处理意见。有了结论和处理意见,紧接着就号召全县干部和群众揭“湄潭事件”的盖子,开展“新三反”,不久又搞开了“整风整社”。运动一个接着一个,斗争的烈火越烧越旺。
1960 年 6 月,原县委第一书记×××被定为蜕化变质分子,依法逮捕判刑,公社领导也抓了几个。县里组织了庞大的专案队伍,把有问题的几百名干部集中审查定性办集训班。于 1960 年 8 月,公开枪决了副县长兼绥阳公社党委书记××(1983 年 3 月平反);另外,还枪决了兴隆公社中华管理区大支书×××。后来人越抓越多,在“整风整社”中,一次会议就抓了 30 几个干部。在这场斗争中,又处分了大批干部。
围绕“湄潭事件”进行的“新三反”、“整风整社”运动,本来是为了总结教训,平息民愤,挽回影响,调整党群关系。而实际上是以“左”反“左”,不但于事无补,反而把事态重新扩大,并没有找出造成“湄潭事件”的真正原因,接受沉痛教训。而是把事件的全部责任一锅端给下面,让你吃不完篼起来。这种以“左”反“左”的作法,只能是抱薪救火,错上加错。
贵州的湄潭事件比河南的信阳事件早揭露半年,两地相差一两千公里,而发生的情况极为相似,可见大一统的极权制度有何等威力!
1960 年 6 月,在饿死了近一半人口的江口县(属铜仁地区),农民群起暴动。带头的有几个是人民公社的党委书记。但农民手无寸铁,很快被镇压下去。擅自开仓放粮的县长饮弹自杀。这就是江口事件。此事待档案开放后核实。
在贵州大量饿死人的时候,周林并没有向中央封锁消息,他向上报告了灾情,但还是缩小了严重程度。1961 年后,周林对贵州的大饥荒做了不少挽救的工作,也对“遵义、金沙、湄潭事件”做过多次检讨。在农村,他按照中央的新政策,恢复了农民的自留地,开放农村集市贸易。贵州省委还宣布荒山荒地谁种谁收,三年免征公粮。对少数民族的政策更加放宽,恢复了少数民族自制传统服饰所需的“蓝靛土”、“姑娘田”、麻园等。贵州省委甚至把城镇原属于个人或集体所有制的小商店、小作坊、归还给个人和集体,一时贵州省大小城镇中,处处出现前门设店,后场设场的“夫妻老婆店”和小作坊。
周林在大跃进中的极左行为和造成的恶果,加上纠正左倾中的“右”为他带来了灾难。在“四清”中他成了斗争对象。
2. 山西寿阳事件
在中共中央大跃进的号角下,中共山西省委于 1958 年 1 月向全省人民发出“鼓足干劲,猛烈跃进”的号召,指出要“彻底扫除一切消极、保守情绪”,同时对全省工业、农业方面提出了后来曾被称作保守而实际上难以完成的高指标。2 月,省委召开了地、市、县委书记会议,提出了“提前五年实现农业发展纲要,争取十年‘过长江’”的号召,生产指标层层加码,浮夸风、瞎指挥满天飞,人民公社化、食堂化瞬间实现,农民自留地、家庭副业、农村小商贩、集市贸易都当作“资本主义自发势力”取消了,从而挫伤了社员的积极性,农业、轻工业下降,粮食极度缺乏,市场供应紧张,财政赤字严重。党的八届八中全会后,全国一片反右倾、鼓干劲的热潮,谁对“三面红旗”有半点疑虑,谁就是右倾机会主义者。“寿阳事件”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的。
1959 年 10 月,晋中地委委员王之一调任寿阳县委第一书记。他上任伊始,就主持召开了县、公社、管理区、生产队四级干部扩大会议,大搞“反右倾、鼓干劲”,并于 10 月 29 日和 11 月 16 日连续举办了基层干部和县级党员干部整风训练班,在“反右倾、鼓干劲”的口号下,不顾实际,对当年粮食生产的计划产量再次加码。本来,由于深翻土地搅乱熟土层,又加上旱灾,当年的计划产量 15840 万斤就难以完成。反而向上级谎报,当年实产为 22000 万斤,而最后核实的产量只有 11900 万斤,仅为上报数的一半。按原计划全县当年应交征购任务 9800 万斤,实际完成 9363 万斤。这样,在上交任务后,全县实际仅留 2537 万斤。按 16 万人口计算,人均口粮仅有 158 斤,还不包括籽种、饲料。由于粮食出现极大亏空,王之一等人把希望寄托在挖粮上,他们怀疑生产队普遍存在瞒产私分,社员家里至少隐藏有 1200 万到 1500 万斤粮食,只要挖出这两部分粮食,就可以弥补因谎报产量而出现的亏空。不仅如此,王之一等为了“干出一番成绩来”,不顾人民的承受能力,以兴修水利、大办工业和城市建设等为由,决定在全县集资 100 万元。结果各级又层层加码,最后总计集资指标竟高达 418.3 万元。羊头崖公社这年人均收入仅为 46 元,而集资任务竟每人达到 50 元。上湖公社收入总计 80 万元,而给各村分配的集资任务却高达百万元之多。于是集资有了新的内容,凡是“粮油草菜蛋、金银铜铁锡、砖瓦石头木”都在可集之列,当然,“现金更得力”,一些生活日用品,如自行车、手表、缝纫机、座钟、衣物甚至毛巾、肥皂都列入集资的范围。宗艾村有一户什么也拿不出来,只好把祖坟“献出”。当时社会上流传着“无产阶级就是一铺一盖、一碗一筷,还有身上的穿戴,除此而外,其余都是祸害”的说法。
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跃进”,以“反右倾,鼓干劲”为借口到处插“红旗”,拔“白旗”,把对他们的命令执行迟缓的人视为“白旗”,进行批斗,谁有不同意见,就给谁扣上反对“三面红旗”的“右倾”帽子。广大干部群众敢怒而不敢言,致使搞浮夸者受到表彰。鼓励,实
事求是者遭到批判和打击。王之一首先在县委内部开刀,搞所谓“二张对比”,表扬了积极执行他旨意的书记处书记、宗艾公社党委书记张俊文,批判了他认为右倾的另一位书记处书记张存锐和巩佩玺,批判中采用了推拥和站板凳升级的做法,美其名曰“一看二帮”、“帮助帮助”。这种典型示范很快在全县推行开来,推人打人之风一浪高过一浪。
宗艾公社是县委书记王之一的“点”。群众拿不出所集物资和粮食,公社就派搜索队强行搜家,翻箱倒柜,挖地刨墙。有的干部私设公堂,拷打逼要,公社办公室主任王维就是一例。他把学校一座二层楼上的教室辟为斗人场所。批斗中还组织有 130 人的专业队(打人队),刑法多达二十余种,最常用的是“推拥”和“升级”。所谓推拥,就是一群打手围成一个圈,将“帮助”对象拥在圈内,推过来,推过去,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甘肃、山东称此刑罚为“炒豆子”,四川称为“炒毛芋”――本书作者注);所谓升级,就是在桌上放张凳子,然后放砖,让“帮助”对象站上去交待,若交不出东西,就把凳子推倒,将人摔下,有的当场摔死。据统计:该公社在运动期间摔死 4 人,斗后死亡 24 人,斗后自杀 19 人,畏斗自杀 16 人,饿死 24 人,因缺粮造成浮肿便秘死亡 69 人,共计 156 人。
太安是宗艾公社的重点村。全村 952 人中,有 121 被斗,占成年人的五分之一,致死者达 36 人。该村当年实产粮食 66.7 万斤,征购任务竟达 74.9 万斤。对此王维还要再加 40 万斤。为了完成任务,王维等人以“抵抗统购统销”、“对党欺骗隐瞒”为借口,对干部群众严刑拷打,逼要粮食,原任支书被打伤撤职后,指定了打人凶手梁某为新的支部书记,并和学校教师苏景云等人狼狈为奸,操纵全村运动,同时还组织起 40 多人的打人队。社员赵义元夫妇,被他们捆起来摔打,打坏胳膊,打掉牙齿,口鼻流血,还不罢休,最后被逼上吊自杀。在摔打副队长张信时,将张几次高高抬起,摔在地上,又用拳头猛击胸部,抓住头发在地上猛磕脑袋,张已奄奄一息,还大骂“打死你,哪里还在乎一半个人”,接着又是一阵脚踢,直至气绝身亡。苏景云还将一个生小孩刚满月的妇女,脱掉衣服拉至院里挨冻,一个干部乞求,他竟吼叫:“不怕,冻死我负责。”仅他就亲自打过 86 人,推打后死亡 6 人,畏斗投井、服毒死亡 4 人。被指定的新任支书梁某也打过 82 人。
这年,宗艾公社在凹儿修建一座小型水库,800 多民工都是离家在外,又没有什么粮食可挖,但揪斗打人之风也十分猖獗,被斗者达 121 人,致死 10 人。这个工地上有一个“执法队”。一次,一个叫张四姐的妇女被摔打后,子宫出血不止,她央求说:“我还有一个吃奶的孩子”,但人称“母老虎”的执法队长任某根本听不过去,还大喊大叫:“死一个算什么,死十个也没人顶。”还有一位五十多岁的劳动标兵王狗小因劳累过度休息时被“母老虎”发现后活活打死。二十多岁的民工任文厚被打死后,水库派人直接将尸体拉到该家坟地埋葬,父母想看上一眼都不允许。
在“挖粮集资”运动中,死人事件接连不断,县委书记王之一等却说:“不要大惊小怪”,“死人不可避免”,是“九个指头与一个指头的问题”,声称“不能给群众运动泼冷水”。他们经常在电话中三令五申:必须限期完成任务。所以下边蛮干的人气焰更加嚣张。叫嚷什
么“死人算什么,死是他不愿意过社会主义的关,把资产阶级思想带到棺材里去啦”!寿阳的“挖粮集资”运动从 1959 年 10 月底发动,到 1960 年 1 月被中共中央制止,经历三个月时间,据运动后统计,全县 283 个管理区中,有 259 个管理区发生违法乱纪,造成人身伤亡,在 435 个生产队中,有 11159 户被抄家搜查,24063 户被集资,3116 人遭到残酷斗争,打死、逼死、吓死及缺粮饿死等非正常死亡人数达 349 人之多。全县城乡笼罩在一片恐怖气氛中。中共山西省委查清事实后,撤销了王之一党内外一切职务,改组了寿阳县委、宗艾公社党委,查处了 133 名犯有严重错误的党员干部,追究了 35 名严重违法乱纪人员的法律责任,其中王维、苏景云等四人被处以死刑。对受到摧残的人员和迫害致死者的家属以及其他困难户拨专款派人上门进行安抚,集资物款退还原主,国家拨出 3000 万斤粮食返还农村,解决群众生活困难问题,尽力挽回极左错误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3. 广西环江事件
在大跃进以前,广西就出现了饿死人的事件。
1957 年 7 月 8 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广西因灾死人事件给予有关党员干部处分的决定》中指出,广西省于 1956 年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当时广西省委和有关地、县委没有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制止灾荒的发展,造成了平乐、荔浦、横县等地区农民大批逃亡和死亡的严重事件。中央决定,1、广西省委第一书记、省人委委员陈漫远,对严重自然灾害不加重视,没有及时加强救灾工作的领导,造成群众大批逃荒和死亡的严惩事件,给予撤消党内职务的处分;国务院决定撤消其人委委员的职务。2、广西省委书记、副省长郝中士(代理省长),关心群众疾苦不够,忽视灾情的严重性,没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作好救灾工作,给予撤消党内职务的处分,国务院决定撤消其副省长的职务。3、广西省委书记、副省长肖一舟,负责领导财粮工作,不认识灾情的严重性,没有领导有关部门做好救灾中粮食供应工作,使灾情严重化,给予撤消党内职务的处分,国务院决定撤消其副省长的职务。4、平乐地委书记杨林给予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5、平乐地委副书记何庶民给予给予撤消党内职务的处分。横县县委书记薛秋水、平乐县委书记矫志周、荔浦县委书记王文陆等有关责任者都给予了党纪处分。
据中纪委李坚向本书作者介绍,广西饿死人的事情发生后,民主党派负责人反映强烈,邓小平负责处理这件事,用专机把广西的领导人接到北京作了上述处理。
事后毛泽东说:“广西事件让民主党派钻了空子。”可见,毛泽东广西饿死人并没有吸取教训。广西的干部更是没有吸取教训。1958 年重犯了比 1957 年更为严重的错误。
1958 年 9 月 9 日,广西环江县放出了水稻亩产 13 万斤的“大卫星”。环江县位于广西北部,总面积 4500 平方公里,居住着毛南族、壮族、水族、汉族、苗族、瑶族、侗族等多种民族。环江是个产粮食的大县,县内森林资源丰富。
1957 年以前在这里任县委书记的王定在一篇回忆文章中介绍了环江事件。本节资料取自此文。
1956 年,全县初级社全部并为高级社,实行集体的生产和统一分配。大石山区一些居住分散的农户,为了参加集体劳动,五更前就要起床,走两三个小时的山路才能到达劳动地点;下午集体收工后,回到家中已是半夜。在分配中也出现很多弊端,群众反映强烈。根据实际情况,1956 年,这个县实行了“水稻三包(包工,包资,包产)到队、到组、到户,超产奖励,旱地零星作物下放到户”的作法。1956 年 11 月 5 日,王定就此向宜山地委作了专题书面报告,地委以文件形式批转给各县委并加了按语,要各县参考,同时批准环江县可以搞试点。后来,这一方案被戴上了瓦解农业合作社、破坏集体经济、带头走资本主义的帽子,环江县委改组。原县委四个正副书记三个划成右派,书记王定划为“极右”。
清除了一大批“右派”分子以后,新任县委书记洪华等人就放开手脚“大跃进”。他们提出了“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只要想得到,一定能做到”的口号。洪华宣布,粮食产量要争“全区第一,全国第一,天下第一”。为了放出天下最大的水稻高产卫星,经过县区两级精心策划,决定选用并篼的办法,柳州地委(这时环江已改属柳州地委)向县里暗示:“……湖北三万斤亩产的卫星是把六亩移到一亩里去了。全国卫星没有十万斤,恐怕是放不出去的。”
根据地委亩产十万斤的意图,县里派出了县委管农业的副书记季某和农业部副部长覃某等一批人,于 1958 年 8 月 22 日前后,召开专门会议,8 月 23 日开始行动。
具体做法是,把原来搞试验的一块 1.13 亩试验田中的禾苗全部拔出来,再犁耙、深耕,将大量的肥料施入田中,然后耙融耙烂。8 月 28 日到 30 日内,动员当地社员、县直机关干部和在地县参加集中学习的中小学教师近千人,从几个生产队的一百多亩水稻田中,选出长势最好、且已成熟的禾苗,连根带泥移到试验田中并篼。由于不分昼夜,那块田并篼两天即告完成。其植之密,乃至小孩在上面爬来爬去也掉不下来。
在并篼过程中,为了使禾苗不倒伏,他们用木桩支撑后再用竹篾片拦腰,将田块分成五六尺见方的格子,四周也用木桩顶实,这样,禾苗便直立在一块一块的方格子中。移植的禾苗不透风,就用喷雾器改成的鼓风机,由十个人轮流鼓风,昼夜不停。此外,还用纹帐将粪水过滤后,用喷水壶喷洒。
1958 年 9 月初,环江县委向柳州地委和广西自治区党委报喜,声称要放一颗亩产 10 万斤的全国最大的水稻高产卫星。广西自治区党委、柳州地委随即发函邀请各新闻单位和电影制片厂到现场采访报道。还组织检查验收团,成员有党政领导、政协领导,还有广西农学院、广西大学以及有关科研院所的水稻种植的专家教授。
1958 年 9 月 9 日上午 10 时,举行了有 6000 多人参加的开镰仪式,收割时把田里收下的谷子一担一担地挑起排成长队,在县城的主要街道游行两圈后,再挑进县委大院过秤堆放。在上街游行时,在四个生产队的粮仓里,一群群社员遵照指令,从粮库里挑出的谷子跟在游行队伍后面,这样,挑谷子游行的队伍一下子就增加了两倍多。
经过十几个小时的折腾,县委大院堆满了谷子,统计人员从登记簿累计出数字,这块试验田共 1.13 亩,当天收割了 1.075 亩,收到干谷 140217.4 斤,折合亩产 130434.14 斤。就这样,一个全区、全国、人类历史上空前的水稻亩产最高纪录便魔术般地“创造”出来了。
事后细心的人士作过了解和统计,当天在这块收割的 1.075 亩稻田里,实收谷子 26000 多斤,从四个生产队的粮仓里又挑出了 67000 多斤谷子参加过秤,另外 47217.4 斤,则是团团转、重复过秤“创造”的。
环江县向上汇报的数字是,1958 年粮食总产量是 3.3 亿斤,而实际只有 1.05 亿斤(这个数字也有水份)。产量高,征购也就多。1958 年的征购任务是 1957 年的 4.8 倍。这么高的征购任务肯定是完不成的。于是就反瞒产私分,把农民仅有的口粮都搜罗尽了,但是催交征购粮的压力不减。到 1959 年春,断粮的农户越来越多,四五月份死人越来越多。在这种情况下,广西自治区党委给环江批了 100 万斤统销粮,才免强渡过 1959 年上半年的饥荒。
1959 年 8 月庐山会议以后,更加紧了反右倾保卫“三面红旗”的政治运动,新一轮高浮夸、高征购的浪潮超过了 1958 年。上级分配给环江县粮食总产量任务是 9.9 亿斤,比 1958 年的 3.3 亿斤又增加了两倍,而当年实际总产量只有 0.828 亿斤。上级分配的征购任务是贸易粮 0.71 亿斤(折合原粮 1 亿斤),超过了全县粮食总产量一千多万斤。实在没有办法,后来将原来报的粮食总产量由 9.6 亿斤调整为 2.4 亿斤,征购任务调整为 0.385 亿斤贸易粮。10 月 20 日,在地委三级干部会议上,县委书记洪华报喜:已完成征购任务 0.388 亿斤,后来才知道实际放库只有 0.1881 亿斤。
为了完成上交征购粮任务,环江县委按广西自治区的布置,将各集体小仓库里的粮食作为征购粮一起并入国家仓库,这样总算完成了征购任务 0.3156 亿斤。
县里既将群众的口粮,猪、牛牲畜的饲料粮全部并入国家仓库,又实行饿死人也不给开仓的政策,谁若擅自开仓,轻的开除党籍、公职,重的挨批挨斗,甚至被整死。
城关公社塘兰大队党支书崖日坚,不忍让群众活活饿死,开仓库拨了部分粮食给断炊的群众救急。洪华在全县三级干部会议上指着崖的鼻子大骂:“有你崖日坚,就没有我洪华;有我洪华,就没有你崖日坚。”当场宣布开除崖日坚党籍,撤销一切职务,并被罚站到散会。此后又被拉去县里和村里,召开大大小小的斗争会,轮流斗争后还不给饭吃。在一次斗争后,这位身强力壮的三十多岁农村干部走不到两里路,活活地饿死在回家的路上。
饥饿难以忍受,一些不甘心等在家中饿死的人纷纷外逃,到贵州、金城江等地讨饭。县委即下令追捕,集中关押进行“教育”。在关押之中,连闷带挤,死去 44 人。在追捕过程中,水源公社书记韩祖文曾按照洪华指示宣布:“外逃人员经动员还不回来的,就打死算了。”
这个县的反瞒产私分是以反右倾的政治斗争形式开展的。在会上,由各大队选一个报产量最高的生产队为标兵,要其它生产队向这个队看齐,达不到的就算瞒产私分,就要挨批受斗。让报得多的生产队干部去批判报得少的生产队干部,在批判时,不愿多报的、报不出瞒产粮食的就要送去“小劳改”,不给饭吃。在县委书记蹲点的城关公社陈双大队的逼粮会上,竟逼死 13 人。洪华还说:“这些人是社会主义的逃兵,死几个不要紧。”
面对群众的灾难,有良知的人冒着危险为民请命。1959 年 3 月,环江县人委干部谭绍儒以环江县城关区公所的名义向中央和报社写信反映饥饿情况,要求上级到环江调查。此信被洪华截获,他指令分安机关拍成照片,在全县范围内查对笔迹,追查写信人。谭被查获后,在全县轮流批斗,开除公职,送回农村监督劳动。为了掩盖死人真相,洪华给邮局下令:“凡是写给上级党委的信,全部扣留,送交县委审查。”有的环江籍战士回家探亲,见家人饿死,写信到报社,被批回环江调查。结果,有的被开除回家,有的被送去劳改。
情况被封锁,得不到外界救助,饥荒愈演愈烈,因饥饿造成浮肿、肝炎、干瘦、妇女子宫下垂等病人不断增多。在 1959 年到 1960 年间,环江县到底死了多少人?没有人作过统计。1954 年环江县人口 15.7 万人(人口普查人数),1959 年全县人口已增至 17 万,而到 1962 年,全县人口只有 12 万人(全县统计发布票人数)。粗算起来,这段时间,人口减少了 4 万多,占当时人口的四分这一。另有一种分析是环江县当时死亡 5 万人。1959 年到 1960 年死亡率是:城关公社陈双大队为 26%,付点公社中山大队为 46.57%,驯乐公社康宁大队为 45.5%。水源公社的龙树屯、驯乐公社训林大队岩口屯两个自然村的村民全部死绝了。据水源公社所死的 1706 人分析,其中饿死的有 1500 多人,斗争吊打至重伤而死的有 82 人,当场斗死的有 15 人,开枪打死的 5 人。全家死绝的 5 户。
后来,广西区党委觉察出环江县的问题,1960 年 3 月,派出一个检查团到环江调查。洪华等极力封锁情况,给调查组设置障碍。他们多次召开秘密会议威胁说:“乱反映情况是大是大非问题,是敌我矛盾的斗争。”洪华指摘调查组“不怀好意”、“专找岔子”,还说:“这些年轻人无知,生活在城里,很少下乡,下来专找死人的材料,反右非打成右派不可。”
县委副书记韦某腰挂手枪,威胁反映情况的人说;“你反映(死人)的情况如果真实,坟头在哪里?你敢签名盖章吗?”检查组工作困难重重,检查工作无法进行。后来因环江县情况越来越严重,饿死人无法掩盖,广西自治区党政领导亲自到环江,调查工作才得以进行。
经调查团调查,环江县大量饿死人的事实被认定。1960 年 6 月,县委书记洪华被撤职,改任地委财贸部长。1960 年冬,在整风整社(有的地方称民主革命补课)中,被揪回环江县批斗。1960 年 3 月 2 日,在环江县干部群众大会上,宣布开除洪华的党籍,并逮捕法办。后被判有期徒刑 5 年。1980 年,洪华被平反。
4. 中宁事件
宁夏中宁县是个小县,1958 年人口只有 11 万,当时属甘肃省银川专员公署。1959 年冬到 1960 年春,在全县范围内发生了因饥饿而死亡、浮肿和外逃的惨痛事件。据官方公开披露的资料,全县死亡 1801 人,浮肿 2605 人,外逃 8518 人。和其它地方的饥荒相比,这是一个很小的数字。为什么死亡人口这么少却成为向中共中央和全国通报的“中宁事件”?我们只能对这个数字存疑。
问题还是发生在粮食方面。1957 年,银川专员公署下达粮食产量计划为 8553 万斤,12 月,在批判甘肃省副省长孙殿才的“右派反党罪行”时,中宁县委书记齐丕文称 1957 年粮食产量达 9000 万斤。县长贺锦绣提出异议,被当成右倾受到批判。实际上,1957 年粮食产量只有 6948 万斤,完成征购任务 2144 万斤,占实际产量的 30.8%。
1958 年原定粮食计划指标为 1.1 亿斤,传达中共中央八届二中全会的大会上,改为 1.6 亿斤。会上再一次批判了县长贺锦绣,并被调离,由齐丕文一人兼县委书记和县长。接着,中宁又放了两个“高产卫星”,秋收还没有结束,就上报粮食总产量达 1.68 亿斤。中宁县成为全国农业先进县,齐丕文进京出席了全国农业先进代表会。实际上,1958 年粮食产量只有 7736 万斤,完成征购任务 3126 万斤,占总产量的 40.4%。
1959 年 1 月,全县三届二次党代会的报告中说,1958 年粮食总产已达 1.8 亿斤,1959 年要达到 3.8 亿 -4 亿斤。最后确定粮食产量计划为 2.896 亿斤,征购任务为 7130 万斤。由于偏离实际太远,7 月,将两个指标下调为 1.1526 亿斤和 4300 万斤。11 月中旬,自治区召开六级干部会,齐丕文率队参加。会上借反右倾运动的政治压力,强行落实粮食征购任务。渠口公社渠口大队总支书记汪金山反映粮食估产过高,征购任务难以完成。还说不少社已外出逃荒。汪受到批判,上级还给中宁县增加了 105 亿斤的征购任务。12 月 2 日到 29 日,县里召开五级干部会,采取追、压、斗等手段,让参加会议的社队干部交待“瞒产私分”的粮食数字。在五级干部会上。逼迫全县社队干部承认瞒产私分粮食 2800 万斤,让他们保证 1960 年春耕期间不缺口粮,不缺种子,不缺饲料。齐丕文在会上说:“种子、口粮不要考虑,先完成征购任务再说。将来没有吃的最多发生两个问题,一是造反,二是逃荒。不要怕造反,我们有的是解放军。”还威胁说:“谁完不成任务,是党员的先开除党籍再逮捕。”12 月 12 日,渠口公社党委副书记陈钰被逼自杀身亡。陈钰死后,全家老小成了“反革命家属”,逃到内蒙古以乞讨为生。
1960 年 3 月,县委干部苏忠深随县长巫克强到黄河北岸两个公社检查春播。但没有看到一个社员在地里劳动,到处都是冷冷清清。当时口粮不分给个人,社员家庭不设锅灶。1960 年 1 月,绝大多数食堂断粮。但食堂还是社员的流动中心。苏忠深随巫克强到食堂。只见 20 多个社员饿得皮包骨头。看到县委干部走到他们面前时,他们全都跪下,有气无力地喊:“救命,救命!”
1960 年 1 月 9 日,自治区党委批转了中宁县召开五级干部会议的情况报告,在按语中说:“从中宁的情况来看,隐瞒私分粮食的现象是严重的,斗争是尖锐复杂的,各地应注意这一问题,把粮食工作做好。”实际上,1959 年粮食总产量只有 6566 万斤,却完成了征购任务 4973 万斤,占实际产量的 75.73%。
1960 年 3 月,自治区党委在查处“中宁事件”的报告中认为,事件是由于中宁县委“拒不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生产、粮食、统购统销、安排社员生活、整风整社等许多指示、决定,长期隐瞒真实情况,抗拒上级检查,以整风整社为名,打击党员、干部,压制和威逼社员群众”而造成的。认为“中宁民主革命不彻底,建党根子不正,党组织严重不纯”,“县委领导班子被坏人把持,是坏人做坏事”。
中宁县委彻底改组,县委书记齐丕文判处死刑,执行枪决。齐丕文被枪决的真正原因是,他有外遇,离婚不成,1959 年 12 月 23 日将妻子杀死。除齐丕文以外,县委其他成员,有 2 人被定为坏分子,开除党籍,在处理时死去;逮捕 4 人,受其它处分 3 人。另有 20 多名科级干部受到处理。
5. 福建省的灾难
相比较而言,福建的饥荒是比较轻的。我没有到这个省作专门考察。林强先生发表的《天灾乎?人祸乎?--福建“大跃进”运动再认识》一文,称福建省遭受空前的灾难。下面是摘录林强先生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
“大跃进”的年代,福建省的“共产风”是年年刮,季季刮,边处理边刮。几乎每搞一个运动都刮“共产风”,大兴水利,大修公路,大炼钢铁,大开“万宝山”,大造林,大养猪,大办工业,大办食堂,大办学校,大搞技术革新等等,都要无偿地调劳力,占土地,拆房屋,调家禽家畜、各种生产资料及各种农具。“共产风”是从省到生产小队层层刮,从农业到工交、财贸、文教卫生、部队,各个部门都在刮。乱用义务工,平调劳动力的情况也相当严重。连江县鳌江公社仅 1960 年 1 月至 10 月,县、社就调用义务工 394332 工(不包括已付工资的),每个劳动力平均月 31.8 工;宁德县六都大队 1960 年负担义务工 6.6 万工,占全队全年总工日的 40%,平均每个劳力负担 38 工。
“大跃进”期间,福建省瞎指挥、乱指挥生产主要表现三个问题:(l)劳力使用“一边倒”,生产顾此失彼;(2)生产季节“齐步走”,不分地区、气候条件,要求进度一致;(3)生产措施“统一化”,缺乏实事求是。如闽侯县城门公社 1960 年入春以来全社性的统一行动就搞了 4 次。生产队干部说:“我们行动要随大队旗走,指东走东,指西走西。”杜国大队社员说:“现在领导生产是大队听电话,小队听指挥,社员听广播。”
由于瞎指挥、乱指挥,有的连种子也收不回来。霞浦县盐田公社公社春花生下种 556 担,只收回 224.58 担。
1958 年“大跃进”时“放卫星”,浮夸离奇,1960 年上半年继续“大跃进”时,浮夸之风再度盛行。从上到下,都是如此。如宁德县七都公社六都大队种麦 700 亩,上报 1200 亩;闽清县东桥公社洋头大队支部书记汇报一个小队 12 个劳力一天积肥 2000 担,种麦 20 亩,深翻土 30 亩,切地瓜 25 担。社员说:“就是神仙也没有办法,干部吃饱饭没事干,在家作假报告。”又说:“大跃进”是“成绩骗上级,粮食骗农民,浮夸得奖励,实事求是挨批评。”
“大跃进”期间,强迫命令、违法乱纪的现象也相当严重。龙岩适中公社在“大跃进”时,施用捆绑、吊、打、关、跪、停膳和批斗等手段,摧残群众 1938 人次,其中被摧残后自杀的有 14 人,伤病交加致死 60 人。
在大跃进期间,福建省县以上机关的官僚主义严重。突出表现为:
(l)会议多。据统计,省级机关 1960 年 1 月至 3 月份就召开有下边同志参加的会议 266 次,累计 1519 天、28359 人;现场会议 145 次,累计 819 天、16015 人;电话会议 107 次,广播大会 25 次。
(2)临时机构多,表报、汇报多。省、地临时办公室与日俱增,且都要上下对口,都有定期的汇报制度,致使下面无暇应付。福清县干部反映:上面要材料是“一多、二急、三细、四全面”,下面的应付是“一看、二估、三推、四吹牛”,表报不仅数量多,而且项目繁杂,包罗万象,无奇不有。例如下发的表格中有“妇女怀孕数’、“子宫下垂数”、“尚未消灭鼠雀数”,还有“母鸡下蛋情况”等等。
(3)文件多。据南靖县统计,仅 1960 年第一季度就收到省级各单位下发的文件 2492 件,地级各单位下发的文件 3134 件,省地各部门下发的电报 847 件,县里发出文件 784 件。这些文件很大一部分文字冗长,质量不高,或者照抄照转,可有可无。
“大跃进”运动使福建省的生产力遭到很大破坏,群众的积极性受到严重挫折,造成工农业生产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大滑坡,陷入了极度的困难境地。
1960 年全省农业总产值只完成 9.21 亿元,比 1957 年下降了 18.7%;粮食生产从 1959 年开始,连续 3 年减产。1960 年全省粮食产量 37.95 亿公斤,比 1957 年下降了 14.5%,降到了 1951 年的水平;油料产量 66 亿公斤,比 1957 年下降了 29.3%,甚至比 1949 年还低;甘蔗产量下降得更利害,1960 年仅 6.633 亿公斤,比 1957 年减少近一半。
1957 年全省粮食产量 43.5 亿公斤,1960 年降到 35 亿公斤,3 年减产 8.5 亿公斤,“等于 4 个福州没有饭吃,等于 300 万人没有饭吃”。对此问题,作为省委书记的叶飞,在 1962 年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福建省大组讨论时,作了如下检查认识:“1958 年粮食估产,报得最高时达 170 亿斤,1959 年上半年还在省人代会上作了报告。1958 年 11 月龙岩会议是头脑最热的时候,曾提过搞万斤县、万斤省,造成的许多错误我是要负责任的。后来主席和中央发
觉有浮夸风,估产过高,几次提出要我们不要相信高指标。高估产,头脑不要发热,要压缩空气,而我们总是改不过来。对 1958 年粮食产量,第一次由 170 亿斤降为 130 亿斤,第二次又从 130 亿斤降到 105 亿斤,还提出‘三八线’,不能再缩了,到后来究竟多少也搞不清。”“有了高估产,才有高征购,高征购最严重的 1959 年,一年征购 30 亿斤,这是历史上最高的一次。当时决定任务的时候,有些同志不同意,我还采取了举手表决的方法,这是不对的,这个责任我要负。后来问题清楚了,那样不切实际的高征购,必然发生不良的后果。”
由于浮夸风盛行,根据虚报的高估产来确定农村粮食征购任务。福建省 1959 年全省粮食总产比 1957 年下降 12.2%,而从农村净征购(征购扣减返销)的粮食却比上年增长 40.9%,1960 年比 1957 年粮食总产量减少 11.45 亿公斤,而粮食净征购量却比 1957 年增加 1.4 亿公斤。粮食净征购占全省粮食总产量的比例,1957 年为 16.8%,1959 年、1960 年分别上升到 31.9%、27.2%。全省人均口粮水平从 1957 年的 294 公斤,下降到 1959 年的 240 公斤,1960 年只 215 公斤,再加上当时限制甚至不准农村公社社员个人经营农副业生产,使全省出现了严重的粮食危机,城乡人民生活面临严重困难。人们跑步进入的并不是共产主义社会,而是饥饿。城市基本口粮供应严重不足,农民的口粮被一挖再挖,职工月粮食定量一降再降,饥饿难忍的群众只能到山里去挖野芭蕉根,采集“野猪肝”等各种野菜。野果,在池塘泥潭中捞浮藻充饥。
大饥荒使得福建省非正常死亡率上升。最严重的是龙岩地区,1960 年 l-11 月,全区 9 个县 185 万人口中,扣除正常死亡率 1%以后,非正常死亡人数达 38644 人,占全区总人口 2.08%,其中最严重的武平县,非正常死亡占全县总人口的 5.96%。闽东的宁德县也相当严重,1960 年全县因患浮肿病死亡 7706 人,死亡率高达 3.95%。根据省公安厅与省统计局资料统计,三年“大跃进”前后几年,全省平均每年正常死亡人数为 11 万人,而这三年超过正常死亡率的死亡人数约为 22 万人,正常年景全省每年出生 54 万人,而那三年比正常年景少生了 65 万人。两项相加,1959 年到 1961 年全省的非正常死亡和减少出生人口数,达到 87 万人。经济损失约 80 亿元,耽误时间七八年,这就是福建三年“大跃进”所带来的灾难和所付出的代价。
本书下篇# 第 23 章根据《中国人口。福建》中的数据计算,在大饥荒期间,福建省非正常死亡 18 万人,应当出生而没有出生的人口为 64 万人。与林强先生的计算结果相近。可见,福建饿死 20 万人左右,少出生 65 万人左右是比较接近实际的。
当然,在“大跃进”中,由于广大群众的艰苦劳动,也留下了一些积极后果。在“大跃进”期间,为福建地方工业打下了初步基础。随着钢铁工业的发展,带动了机械、电力、化工、燃料、轻工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发展。直到 20 世纪末,福建省许多还在发挥作用的重点基础设施就是在那时建设起来的。如古田溪水电站、鹰厦铁路、福州第二化工厂和第一化工厂、福州抗菌素厂等。三明工业城的崛起就是突出的一例。“大跃进”期间,福建省的农田水利建设也有很大发展。1959 年全省在新建扩建水利工程 1 万多处的同时,还完成上千万立方米水库 2 座,总蓄水 4.4 亿立方米。许多大型水利工程,如今在各地仍发挥重大效益。当然,如果不发动“大跃进”运动,福建的工农业将发展更快、更好。
二、各省饥荒程度轻重不同
由于中国当时是一个政治权力高度集中的国家,又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国家垄断了一切经济资源,严密控制着一切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那时,在全国所有的地方都有同样的组织机构,都执行同样的政策,都流行同样的政治话语;全国每一个人都生活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某一个组织之中,都喊同样的口号;在相同的时间内各地的官员们都在召开同样内容的会议。由于全社会都是同样的情况,一旦出现制度性的灾难也必然是全国性的,受难者找不到逃脱之地。所以,大饥荒是覆盖全国的。
因此,在这一册介绍各省的情况时,读者会发现,各省情况是那么样地相似:浮夸,多报粮食产量――在虚报产量的基础上的高征购――完不成征购任务就大搞反瞒产私分――大办公共食堂――食堂停伙――农民饥饿而死。“五风”在各地横行,“卫星”在各地升空,大办钢铁在各地都是同样荒唐。
但是,各地饥荒轻重程度有所不同,非正常死亡率因地而异。全国非正常死亡率较高的省应当是四川、安徽、甘肃、河南、山东、青海、湖南等省,较低的有山西、浙江、江西、吉林等省。就 1960 年死亡率而言,据各省官方统计,四川为 53.97‰,河南 39.60‰,贵州 52.33‰,安徽 68.58‰,山东 23.60‰,甘肃 41.30‰,青海 40.73‰,湖南 29.42‰等。有些省一开始灾情就很重,由于揭露得较早,到 1961 年就开始好转,如山东、河南等省。有的省的盖子长期捂住,继续推行大跃进的政策,饿死的人就多。如四川省,1958 年就开始饿死人,一直到 1962 年还有饿死人的现象发生。这五年四川的死亡率为:15.17‰;46.9‰;53.9‰7;29.42‰;14.82‰。
据各省官方数据,1960 年,在全国 29 个省级地区中,只有 12 个出现人口负增长。这 12 个省是:四川 (-42.23‰);河南 (-25.59‰);贵州 (-32.4‰);安徽 (-57.23‰);山东 (-4.10‰);甘肃 (-25.80‰);青海 (-27.66‰);云南 (-2.07‰);广西 (-10.06‰);湖南 (-9.93‰);湖北 (-4.78‰) 辽宁 (-0.3‰,1961 年) 。连续四年 (1958-1961) 人口负增长的只有四川一个省;连续两年 (1960-1961) 人口负增长的有贵州、广西、青海、湖南四个省。
1960 年代曾在公安部三局工作的王维志研究员给我提供的 1960 年各地死亡数据。这些数据是从各地报上来的材料中摘出来的。
死亡率超过 20‰的县市有 675 个。这些县分布在 12 个省区:江苏 48 个,安徽 68 个,山东 68 个,河南 63 个,湖北 38 个,湖南 64 个,广西 72 个,四川 75 个,贵州 43 个,云南 60 个,甘肃 53 个,青海 23 个。
死亡率超过 100‰县市有 40 个。其中:
安徽省 11 个:肥东县 124.89‰,巢县 101.23‰,宿县 144.32‰,凤阳 136.04‰,定远 118.45‰,五河 116.70‰,阜阳 125.57‰,太和 174.79‰,亳县 162、38‰,宣城 163.10‰,无为 182.30‰。
广西一个县:环江县 131.66‰。
河南省 10 个县:商城县 224.5‰,汝南县 103.24‰,新蔡县 114.07‰,固始县 121.85‰,遂平县 110.15‰,息县 169.24‰,正阳县 137.68‰,上蔡县 109.40‰,光山县 246.77‰,唐河县 100.40‰。
四川省 11 个县:南溪县 101.37‰,资阳县 117.50‰,荣县 164.68‰,垫江县 136.06‰,酉阳县 124.81‰,秀山县 138.52‰,石柱县 168.12‰,乐山县 100.34‰,犍为县 102.88‰,沐川县 107.31‰,荥经县 175.41‰
贵州省 4 个县:桐梓县 131.46‰,湄潭县 240.16‰,赤水县 199.20‰,金沙县 188.88‰。
青海省 3 个县:湟中县 138.36‰,正和县 113.43‰,杂(朵?)多县 136.10‰。
从我掌握的情况看,王维志的数据并不完全。例如,1960 年死亡率超过 100‰还有四川的大邑(107‰)、丰都(162‰)、郫县(175.1‰)、新津(116.3‰)、蒲江(107.9‰)等。河南淮滨的死亡率高达 383.2‰。死亡率超过 20‰遗漏得更多,显然不仅是王维志记载的 675 个。王维志记载的 100‰县中,有一些是超过 200‰的县,如凤阳、亳县、石柱县、荥经县等。因为王维志的数据是各省官方上报的,显然有缩小的成份。
曹树基以清代的“府”为单位作为分析的基本政区,这可以减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多次行政区划的变化造成的影响。虽然我对他的方法中的某些方面有不同看法,但我认为他提出不同省份的灾情严重程度还是可供参考的。但是,我认为四川的非正常死亡率应当在安徽之上。因为四川饥饿时间最长,而安徽由于实行了包产到户,缩短了饥饿时间。不管怎样,我还是将他计算出的各省非正常死亡率列表如下,供读者参考。
表 14-1 曹树基计算的各省非正常死亡人口数
省名 | 非正常死亡人口(万) | 非正常死亡率(%) | 排序 |
---|---|---|---|
安徽 | 633.0 | 18.37 | 1 |
四川 | 940.2 | 13.07 | 2 |
贵州 | 174.6 | 10.23 | 3 |
湖南 | 248.6 | 6.81 | 4 |
甘肃 | 102.3 | 6.45 | 5 |
河南 | 293.9 | 6.12 | 6 |
广西 | 93.1 | 4.63 | 7 |
云南 | 80.4 | 4.19 | 8 |
山东 | 180.6 | 3.38 | 9 |
江苏 | 152.7 | 2.88 | 10 |
湖北 | 67.5 | 2.20 | 11 |
福建 | 31.3 | 2.02 | 12 |
辽宁 | 33.0 | 1.71 | 13 |
广东 | 65.7 | 1.71 | 14 |
黑龙江 | 19.0 | 1.21 | 15 |
河北 | 61.0 | 1.10 | 16 |
江西 | 18.1 | 1.06 | 17 |
陕西 | 18.7 | 1.02 | 18 |
吉林 | 12.0 | 0.94 | 19 |
浙江 | 14.1 | 0.55 | 20 |
山西 | 6.0 | 0.37 | 21 |
合计 | 3245.8 | 5.11 |
资料来源:曹树基:《大饥荒――1959-1961 年的中国人口》,香港,时代国际出版公司,2005 年,第 282 页。
用以上数据划一个中国地图,用不同颜色标出不同的死亡率地区。此图放在此处。
(插图)可借用曹树基《大饥荒》一书中的图并据本书资料加以修订。
三、饥荒轻重不同的原因
为什么在高度集中的国度里严格执行着统一政策下,各地会出现轻重不同的差别?
李若建认为,饥荒轻重不同与各省的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有一定的关系。内陆省份的饥荒重于沿海省份,山区的饥荒重于平原。
曹树基认为,近百年来各地遭受的饥荒程度不一,有些地区经历过巨大的人口死亡,有些则否。因此,关于饥荒和人口死亡,各地存留有不同的民间记忆。他认为,民间饥荒记忆强的地方,对新的饥荒的抵抗能力就强。江西在太平天国时死人最多,山西、陕西近百年内曾出现过大饥荒。在这样的省份,人们对粮食的重视,远远超过未经过饥荒地区,这一因素成功地化解了来自上级政府的高压。政府对于民间粮食的征集是有限的。所以,这些省份在六十年代大饥荒时死人就少。
我认为,李若建、曹树基两位学者提出的看法值得重视。不过,我认为下面两个原因对造成地区死亡率的差别起着重要作用:
哪里的地方的官员对毛泽东的向心力越强,哪个地方的饥荒就越重
饥荒程度的轻重主要是以各省对毛泽东的政治向心力强弱不同而异。总的来说,各省的省委书记对北京,特别是对毛泽东有政治向心力的。有政治离心力的干部早被视为异端而受打击。没政治向心力的干部也早被淘汰出局。但是,各省的政治向心力的强弱是不同的。政治向心力越强的省份,饥荒程度就越重;政治向力较弱的省份,饥荒程度就相对轻一些。通俗地说,在“大跃进”中紧跟毛泽东、并且“创造性地发挥”的省委书记,这个省的灾情就重。1959 年春天,中共中央采取了一些向农民让步的政策,那些向心力强的省委书记,认为这些政策从根本上不符合毛泽东的真实意图,有的在执行中大打折扣,有的拒不执行。到了 1959 年下半年、特别是 1962 年,毛泽东果然批评 1959 年春的让步政策,说明这些向心力强的省委书记和毛泽东心有灵犀,最能领会毛泽东的意图。
政治向心力和毛泽东距离、与官员的地位高低有关,但这些不是决定性因素。起决定作用的是这位官员的政治态度和毛泽东的亲合程度。和毛泽东的政治态度亲合力强的干部,不管他在哪一偏远地区,不管他是省级还是县级,都会加重当地的饥荒程度。他们虽然远离北京,虽然只是县级干部,但可以直接看到《人民日报》,可以看到中央文件,也可以听到中央领导人讲话的传达。所以,在省委书记的政治向心力不是很强的省份,全省总的死亡率不是很高,但在他所管辖的省份下面也可能发生影响全国的重大事件。如山西的寿阳事件,宁夏的中宁事件,广东的罗定事件等。
对多数省份来说,都是执行中共中央关于“三面红旗”的路线和政策,但没有什么创造性的发挥,灾情就处于中等或较轻的状态。就 1960 年死亡率而言,山西 14.2‰,陕西 12.3‰,河北 15.84‰,江西 16.09‰,吉林 10.1‰,黑龙江 10.5‰,辽宁 11.5‰,江苏 18.41‰,浙江 11.88‰,广东 15.12‰,福建 15.34‰。这些省份死亡率不超过千分之二十。东北三省灾情较轻,不仅与省委书记的态度有关,也与这里的自然条件有一定的关系,这里历来是中国的粮仓。
饥荒最轻的应当是比较边远的民族自治区,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 15.67‰(新疆的正常死亡率比其它省份高,如 1955 到 1957 年死亡率均为 14‰以上)、内蒙古自治区 (9.4‰) 和西藏自治区。同属自治区,但广西壮族自治区(29.46‰)和民族自治县较多的云南省(26.26‰)的灾情重于前三个自治区。因为后两个自治区的领导干部主要是汉族干部,政治向心力强于前三者。
对毛泽东的政治向心力,除了政治态度的亲合力以外,还有由干部任免制度的原因,对形势跟得紧的干部提拔得快,不紧跟形势,不仅得不到提拔,还有政治风险。对于地方官员来说,在当时形势下,他们的行为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
其一,有的事是中央有明确的规定、地方官员是非做不可的。如,粮食征购指标必须完成,人民公社必须建立,必须大炼钢铁和兴修水利等。但是,对这些必须做的事,也有执行程度的不同。如征购指标可以同中央粮食部门讨价还价,也可以不顾农民死活尽可能多上交;兴修水利和大炼钢铁可以量力而行,也可以不顾条件地劳民伤财。在这些非做不可的事中,也有一定的弹性。地方官员可以激进些,也可以保守一些。显然,激进还是保守,对地方官员的仕途是有影响的。
其二,有的事虽然中央没有明确规定,但在当时的强大政治压力和舆论背景下,不做是有政治风险的,多数官员随大流。如中央要求各地高速度发展工农业和各项事业,但速度多高,地方官员是有决定权的。由于速度定得过低有右倾危险,所以多数官员宁可选择高速度;又如大办公共食堂,开始中央强调社员自愿参加,但中央向全国发布统计,报道各省在食堂吃饭的社员占全体社员的比例,为了不落后其它省,就只好剥夺社员“自愿”的权利。
其三,有些事中央没有要求这样做,但社会上有一股风,报刊不停地造势。社会上的风可以不跟,报刊上的话也不一定非听不可。但是,跟风可以得到先进,不跟风可能被说成落后。如高产放卫星,农民在食堂吃饭的比例,人民公社的规模大小等。
其四,在对饥荒的反应方面,地方官员也有不同的态度。当粮食已经严重不足时,是不顾农民死活继续完成征购任务、还是要求中央减少征购指标?灾难出现以后,是缩小或隐瞒灾情,还是如实上报、争取中央帮助?当发现食堂给农民带来灾难时,是形式上保留食堂、实际上给农民以生火做饭的权利,还是坚持办食堂?农民在死亡的边缘时,敢不敢开仓放粮救济灾民?对农民自发的搞包产到户的生产自救措施,是坚决反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还是支持?这一切,是依地方官员政治态度而异,依地方官员素质高低而异,也是对地方官员人性和良知的考验。只有那些和毛泽东向心力最强的地方官员,才会不顾人性和良知。
山东省昌乐县县委书记王永成就是一个好的例子。山东省是饿死人较多的省份之一,而王永成担任县委书记的山东省昌乐县却没有饿死人。
1959 年,山东省昌潍地委把青州、寿光、昌乐三县定为“落后县”,并派出三个工作组分别去“改造落后”,时任地委宣传部长的王永成被派到昌乐。
王永成到昌乐后首先到大食堂去考察,这时的食堂里已没有多少可吃的东西;他到农民家里去访问,农民家里也没有粮食。王永成意识到,这是个天大的事情,解决农民的吃饭问题、保住农民的生命便是“重中之重”。王永成不顾个人的利害得失,舍掉包括个人“进步升迁”等具体利益,不顾一切地要确保全县十万户家庭的安全和四十万百姓的生命。
王永成立即向地委告急,他不顾当时接连而至的政治运动,没有顾及正在进行的“反右倾”斗争,也没有效法派往鬃县“改造落后”所搞的“扒两张皮”(逼富裕中农卖粮——认为富裕中农有粮食)等做法,而是呼吁上级尽快调来救命粮,解决百姓的燃眉之急
与此同时,王永成在县里提出“千方百计”救灾渡荒的要求:对那些绝粮的村子,号召群众千方百计自救渡荒;对那些没有自救条件的群众,凡是有亲友可投的都允许他们去投奔亲友以争得一线生路;实在没有亲友可投的,那就采取“破产渡荒”的断然措施:变卖家具物品,换回粮食,以保住生命为原则。
接着,王永成带领群众“生产自救”。粮食生产周期长,解决近期吃粮有困难。调来的少许粮食仅能解决部分绝粮村的急需,来年夏荒是个大难题。于是,他们号召群众种红薯。红薯是高产作物,产量高、生长快。那年的红薯真作美,为全县农民救灾渡荒发挥了作用。那—年越冬小麦长得很不好,预料来年产量低,王永成一班人想,昌乐的南瓜产量高、熟的早。于是,他们就号召群众种南瓜。也真巧,这一年又来了一个南瓜大丰收。那年全县麦子收下来留足种子后,平均每人只有 18 斤,老百姓生活就靠这些南瓜了,于是老百姓把这些南瓜称为“保命瓜”。
为了调动农民生产粮食的积极性,他们划少小队的户数。上边要求每个小队最少 20 户的情况下,他们做到了全县平均每个小队 20 户。由于上边反对“包产到户”的作法,他们就采取默认的态度。上边规定自留地按土地面积的 5% 至 7% 的比例进行安排,他们就按 7% 这个上限留足,而且多是些好地;在房前屋后、沟边、路沿、山脚等处可以由农民种些农作物,鼓励农民种好管好“十边地”,以补充口粮的不足。
哪个地方粮食征购多、返销少,哪个地方的饥荒就重
1962 年 8 月粮食部计划司的统计表,记录了大饥荒年代各省的粮食产量(表 14-2)、征购数(表 14-3)和销售数(表 14-4),利用这个资料,再利用《中国人口》一书中各省人口数字,可以计算出各省人均拥有粮食数。
表 14-2 大饥荒年代粮食(原粮)产量 单位:亿斤
地区 | 1957 年 | 1958 年 | 1959 年 | 1960 年 | 1961 年 |
---|---|---|---|---|---|
全国 | 3639 | 3980 | 3400 | 2881 | 2677 |
华北区 | 532.1 | 409.3 | 362.4 | 269.91 | 284.27 |
北京 | 15.7 | 17.7 | 11.6 | 11.04 | 12.16 |
河北 | 182 | 201 | 181 | 146.5 | 131.97 |
天津 | 4.2 | 3.1 | 3.5 | 1.96 | 2.35 |
山西 | 71.1 | 92.5 | 81.3 | 67.41 | 69.79 |
内蒙 | 59.1 | 95 | 85 | 70 | 68 |
东北区 | 338.4 | 421 | 394 | 259.8 | 289.4 |
辽宁 | 117.4 | 140 | 126 | 69.8 | 81.4 |
吉林 | 86 | 105 | 108 | 80 | 88 |
黑龙江 | 133 | 176 | 160 | 110 | 100 |
华东区 | 1052.2 | 1111.4 | 973.7 | 867.99 | 806.87 |
上海 | 20.4 | 23.2 | 21.9 | 23.2 | 21.97 |
江苏 | 220 | 230 | 201.8 | 195 | 180 |
浙江 | 145 | 157 | 155 | 129 | 125 |
安徽 | 204 | 184 | 147 | 150.48 | 121.75 |
江西 | 132 | 135 | 125 | 122.08 | 118.15 |
福建 | 88.7 | 95.2 | 80 | 65.8 | 60 |
山东 | 242.1 | 287 | 243 | 182.34 | 180 |
中南区 | 1002.4 | 1068.1 | 887.7 | 785.9 | 721.2 |
广东 | 229 | 235 | 193 | 190 | 195 |
广西 | 105 | 106 | 101 | 92 | 88 |
湖北 | 196 | 200 | 154 | 158 | 134 |
湖南 | 226 | 245 | 221.7 | 160 | 160 |
河南 | 246 | 281 | 217.6 | 185.9 | 144.2 |
西南区 | 693.8 | 720.3 | 555.5 | 488.9 | 423.83 |
四川 | 465.1 | 495 | 368.3 | 323.9 | 260 |
云南 | 121.6 | 110.8 | 102.4 | 97.23 | 100.33 |
贵州 | 107.1 | 114.5 | 84.8 | 67.77 | 63.5 |
西北区 | 222.3 | 249.9 | 226.7 | 182.13 | 171.9 |
陕西 | 88.8 | 107.5 | 97.8 | 83.1 | 74.5 |
甘肃 | 74.5 | 76.6 | 64.9 | 41.39 | 45 |
青海 | 11.7 | 11.3 | 9.9 | 8.2 | 7.3 |
新疆 | 36.3 | 40.6 | 41.4 | 40.34 | 36 |
宁夏 | 11 | 13.9 | 12.7 | 9.1 | 9.1 |
资料来源:《粮食部计划司粮食资料提要》,1962 年 8 月 25 日。
表 14-3 大饥荒年代各粮食年度粮食(贸易粮)征购数 单位:亿斤
地区 | 1957-58 年 | 1958-59 年 | 1959-60 年 | 1960-61 年 | 1961-62 年 |
---|---|---|---|---|---|
全国 | 920.11 | 1125.44 | 1214.29 | 780.84 | 679.14 |
华北区 | 80.48 | 124.4 | 137.82 | 72.71 | 75.33 |
北京 | 4.31 | 4.22 | 2.9 | 1.21 | 2.09 |
河北 | 43.11 | 64.36 | 71.54 | 31.51 | 32.51 |
天津 | 2.43 | 1.75 | 2.09 | 1.18 | 1.35 |
山西 | 14.4 | 26.39 | 29.33 | 15.32 | 17.95 |
内蒙 | 16.23 | 27.68 | 31.96 | 23.49 | 21.43 |
东北区 | 116.11 | 174.55 | 193.36 | 131.66 | 109.83 |
辽宁 | 26.13 | 39.71 | 44.4 | 25.09 | 25.77 |
吉林 | 29.58 | 49.61 | 51.77 | 44.56 | 38.61 |
黑龙江 | 60.4 | 85.23 | 97.19 | 62.02 | 45.45 |
华东区 | 286.4 | 304.72 | 336.72 | 215.93 | 198.84 |
上海 | 8.26 | 8.78 | 10.08 | 6.96 | 7.69 |
江苏 | 65.69 | 74.52 | 74.26 | 58.76 | 44.05 |
浙江 | 42.41 | 47.69 | 53.26 | 32.99 | 32.97 |
安徽 | 68.42 | 58.47 | 57.09 | 35.06 | 25.68 |
江西 | 30.74 | 33.21 | 41.28 | 35.25 | 30.97 |
福建 | 19.94 | 20.23 | 26.06 | 17.34 | 14.53 |
山东 | 51.04 | 61.82 | 74.69 | 29.57 | 42.95 |
中南区 | 229.26 | 281.36 | 273.81 | 176.56 | 147.31 |
广东 | 50.81 | 48.97 | 61.09 | 47.76 | 42.09 |
广西 | 18.89 | 22.8 | 29.81 | 21.5 | 17.85 |
湖北 | 49.97 | 56.64 | 55.43 | 45.71 | 33.74 |
湖南 | 45.7 | 53.18 | 59.83 | 35.01 | 31.01 |
河南 | 63.89 | 99.79 | 67.65 | 26.58 | 22.62 |
西南区 | 153.12 | 171.58 | 189.58 | 138.48 | 101.47 |
四川 | 110.88 | 121.58 | 129.28 | 95.37 | 65.57 |
云南 | 20.15 | 22.22 | 26.8 | 19.56 | 20.04 |
贵州 | 22.09 | 27.78 | 33.5 | 23.53 | 15.86 |
西北区 | 54.74 | 68.83 | 83 | 45.52 | 46.36 |
陕西 | 21.98 | 24.27 | 30.78 | 13.72 | 22.32 |
甘肃 | 16.91 | 22.2 | 25.09 | 12.34 | 9.65 |
青海 | 3.1 | 4.47 | 5.2 | 3.59 | 1.64 |
新疆 | 9.19 | 13.33 | 16.59 | 13.13 | 10.17 |
宁夏 | 3.56 | 4.56 | 5.34 | 2.74 | 2.58 |
资料来源:同表 14-2。
表 14-4 大饥荒年代各粮食年度粮食(贸易粮)销售情况 单位:亿斤
地区 | 1957-58 年 | 1958-59 年 | 1959-60 年 | 1960-61 年 | 1961-62 年 |
---|---|---|---|---|---|
全国 | 842.09 | 1052.01 | 1119.13 | 836.97 | 736.32 |
华北区 | 123.24 | 150.62 | 166.05 | 128.87 | 109.85 |
北京 | 19.99 | 24.93 | 29.53 | 23.96 | 22.75 |
河北 | 52.8 | 64.01 | 66.06 | 43.62 | 36.98 |
天津 | 15.32 | 19.32 | 19.8 | 17.21 | 16.38 |
山西 | 20.17 | 23.6 | 27.85 | 21.47 | 17.33 |
内蒙 | 14.96 | 18.76 | 22.81 | 22.61 | 16.41 |
东北区 | 120.31 | 136.23 | 156.59 | 153.13 | 128.98 |
辽宁 | 55.28 | 58.13 | 67.75 | 62.38 | 54.27 |
吉林 | 26.27 | 32.34 | 33.36 | 35.32 | 30.61 |
黑龙江 | 38.76 | 45.76 | 55.48 | 55.43 | 44.1 |
华东区 | 267.57 | 326.85 | 326.61 | 237.23 | 203.71 |
上海 | 32.63 | 36.65 | 40.14 | 34.55 | 34.09 |
江苏 | 63.82 | 70.56 | 73.14 | 49.41 | 40.7 |
浙江 | 34.48 | 42.23 | 43.81 | 31.66 | 26.9 |
安徽 | 40.95 | 59.1 | 50.67 | 32.44 | 23.16 |
江西 | 22.61 | 25.77 | 28.48 | 26.42 | 21.7 |
福建 | 17.42 | 21.12 | 23.64 | 17.31 | 16.23 |
山东 | 55.66 | 71.42 | 66.73 | 45.44 | 40.93 |
中南区 | 193.44 | 234.62 | 249.37 | 175.32 | 145.05 |
广东 | 47.3 | 49.28 | 54.15 | 45.04 | 37.52 |
广西 | 20.88 | 22.38 | 23.76 | 18.1 | 15.93 |
湖北 | 44.95 | 51.68 | 53.17 | 39.77 | 32.66 |
湖南 | 34.04 | 37.79 | 45.09 | 32.13 | 27.61 |
河南 | 46.27 | 73.49 | 73.2 | 40.28 | 31.27 |
西南区 | 92.08 | 143.05 | 152.85 | 133.55 | 100.15 |
四川 | 59.09 | 92.7 | 101.37 | 87.43 | 69.68 |
云南 | 17.85 | 24.82 | 24.2 | 19.79 | 16.22 |
贵州 | 15.14 | 25.53 | 27.08 | 26.33 | 14.25 |
西北区 | 45.45 | 60.64 | 67.86 | 58.87 | 44.02 |
陕西 | 18.03 | 20.53 | 22.8 | 19.77 | 17.83 |
甘肃 | 13.08 | 20.38 | 19.27 | 17.94 | 10.75 |
青海 | 3.48 | 5.08 | 5.96 | 4.97 | 3.27 |
新疆 | 8.72 | 11.19 | 16.07 | 13.5 | 9.87 |
宁夏 | 2.14 | 3.46 | 3.76 | 2.69 | 2.3 |
资料来源:同表 14-2。
农民生产出粮食以后,除了上交农业税(征收粮食)以外,农民留足了口粮、种子和饲料以后就是余粮。统购统销以后,国家规定,余粮必须全部卖给国家(即收购)。征收和收购两项加在一起,称为“征购”。但实际上,收购的不是农民的余粮,而是按国家的需要分摊到各省。把农民的口粮、种子和饲料也当作“余粮”收购了。最后还不得不返销给农民一部分。
国家每年通过征购把粮食集中到国库,再从国库向外销售。从粮食部的角度看,前者为收入,后者为支出,收入减支出就是库存。从各省的角度来看,征购是支出,销售是收入,产量减去征购加上销售就是省里可以支配的粮食。
我们用表 14-2、表 14-3 和表 14-4 中的数据,计算出各省可以支配的粮食。为了使于省际比较,我们再算出各省人均可支配的粮食。
计算有两点说明:其一,《粮食部计划司粮食资料提要》中产量是原粮,征购和销售是贸易粮,为了便于比较,将原粮数换算成贸易粮(原粮数除以 1.15 即是)。其二,此表中的(产量 - 征购+销售),即为当年某省的粮食净拥有数。但是,《粮食部计划司粮食资料提要》中产量是生产年度(当年 1 月 -12 月),征购和销售是粮食年度(当年 7 月 1 日到次年 6 月 30 日)。例如,1958 年安徽省粮食是量 184.00(原粮),是当年夏收和秋收之和。而 1958-1959 粮食年度,所对应的产量是 1958 年的秋收与 1959 年夏收之和。所以,表中计算出来的某省各年粮食净拥有量是一个近似数。差别是,计算中用下一年的夏收代替上一年的夏收。由于夏收在总产量的比重比秋收要小,所以误差不是很大。
表 14-5 中的净拥有粮食其用途包括:口粮,饲料,种子,工业用粮。后三项扣除净拥有的 30%为口粮。这个人均口粮是全省城乡平均数,由于压农村、保城市,农民人均口粮比这个数少得多。再加上层层克扣,农民吃到口里就更少了。不过,虽然 1961-1962 年度数字最小,但这时很多地方放开了政策(包产到户,三边地),农民实际掌握的粮食比前三年要多。
表 14-5 大饥荒年代各省人均可以支配的粮食(贸易粮)单位:斤
地区 | 1957 年 | 1958 年 | 1959 年 | 1960 年 | 1961 年 |
---|---|---|---|---|---|
河北 | 457.62 | 467.35 | 400.68 | 369.13 | 426.58 |
山西 | 426.03 | 478.76 | 415.34 | 379.93 | 351.28 |
内蒙 | 535.47 | 747.29 | 609.51 | 503.65 | 465.22 |
辽宁 | 547.86 | 573.25 | 531.30 | 382.85 | 394.08 |
吉林 | 572.63 | 577.95 | 575.02 | 431.82 | 484.48 |
黑龙江 | 635.63 | 726.15 | 579.19 | 492.86 | 473.24 |
江苏 | 452.86 | 460.40 | 406.41 | 377.34 | 360.99 |
浙江 | 472.02 | 511.25 | 482.35 | 423.55 | 385.36 |
安徽 | 446.72 | 468.76 | 352.37 | 414.21 | 345.92 |
江西 | 576.03 | 574.78 | 485.33 | 486.26 | 466.73 |
福建 | 513.67 | 560.27 | 435.19 | 363.67 | 337.15 |
山东 | 400.41 | 477.99 | 378.45 | 366.22 | 293.45 |
广东 | 544.51 | 557.38 | 430.28 | 429.25 | 432.24 |
广西 | 434.59 | 419.69 | 370.84 | 352.66 | 345.50 |
湖北 | 539.71 | 536.91 | 433.79 | 417.01 | 362.68 |
湖南 | 513.19 | 539.14 | 482.24 | 379.91 | 386.92 |
河南 | 405.56 | 441.13 | 391.18 | 363.69 | 277.52 |
四川 | 507.75 | 567.08 | 413.05 | 396.84 | 356.12 |
云南 | 553.22 | 516.84 | 452.13 | 447.48 | 441.14 |
贵州 | 512.70 | 569.12 | 386.00 | 375.72 | 330.20 |
陕西 | 406.38 | 489.14 | 409.68 | 402.83 | 306.20 |
甘肃 | 485.63 | 505.51 | 391.46 | 334.31 | 332.25 |
青海 | 515.54 | 464.00 | 360.40 | 342.25 | 377.40 |
资料来源:表 14-2、表 14-3、表 14-4 和《中国人口》一书各省人口数据计算。
我将表 14-5 中 1959-1960 粮食年度和 1960-1961 粮食年度,人均拥有粮食 420 斤以下(即人均口粮大约 294 斤以下)用黑体字标了出来(1961-1962 年度,由于有了自留地、小开荒和部分地区包产到户,国家掌握的粮食数字可能低于农民实际拥有粮食数字,所以不作为依据)。
1959 年、1960 年连续两年人均拥有粮食 420 斤以下省份是:河北省(400.6 斤;369.13 斤)、山西省(415.34 斤;379.93 斤)、江苏省(406.41 斤;377.34 斤)、安徽省(352.37 斤;414.21 斤)、山东省(378.45 斤;366.22 斤)、河南省(391.18 斤;363.69 斤)、四川省(413.05 斤;396.84 斤)、贵州省(386.00 斤;375.72 斤)、甘肃省(391.46 斤;334.31 斤)、青海省(360.40 斤;342.25 斤)。
从 1959 年和 1960 年从这些数字可以看出,那些饥荒比较严重的省份和人均拥有粮食 420 斤以下的省份绝大部分是重叠的,如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四川省、贵州省、甘肃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等。另外还有湖北、湖南、福建三省仅 1960 年人均拥有粮食低于 420 斤,饥荒也较严重,但比上述 10 个省轻一些。饥荒严重程度与人均拥有粮食数也有不重叠的情况。如江苏、河北、山西三省,人均拥有粮食也很低,当然也有饥荒,但其严重程度远不如前面几个省。这说明,人均拥有粮食是造成饥荒最基本的原因,但不是唯一的原因。其它原因有:政策上是不是允许农民靠自己寻找食品,即对自留地、三边地的放宽程度;水利工程是不是太多,是否过度超过农民的体力支出;是坚持办公共食堂还是允许农民回家做饭等。这些都与对毛泽东的向心力的强弱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