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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安徽不安

第四章 安徽不安

20 世纪 90 年代,我利用几次去安徽采访和开会,收集了一些安徽大饥荒年代的资料。2001 年 5 月,我借在合肥讲学的机会,又花了七八天时间,专程到合肥、蚌埠、凤阳进一步查阅资料。从凤阳回来后,又得到了无为、亳州等地的资料,再加上对原中监委李坚老人的几次访谈,安徽情况就很清楚了。在这一章我先介绍几个县的情况,然后再介绍全省的情况。

一、说凤阳,道凤阳

在中国几乎家喻户晓的“凤阳花鼓”反映安徽农民逃荒要饭的情况:

说凤阳,道凤阳, 凤阳本是好地方; 自从出了朱皇帝, 十年倒有九年荒。 大户人家卖牛羊, 小户人家卖儿郎; 奴家没有儿郎卖, 身背腰鼓走四方。

自从出了“毛皇帝”,风调雨顺也饥荒。大饥荒年代,凤阳农民连“身背腰鼓走四方”逃荒的自由也没有。

凤阳,位于安徽省东北部,地处淮河中游南岸。这里是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故乡,在明朝开国功臣的 91 人当中,凤阳籍的就有 41 个。这里至今还留下朱元璋修建的中都皇城、皇陵和朱元璋少年当和尚的龙兴寺等古迹。站在中都皇城南门的残垣上北望,想到这块古老土地上的黎民百姓的累累苦难,使我感慨万端。

在 800 多页、120 多万字的《凤阳县志》中,留下了凤阳历史上很多光辉的篇章,而对 1959-1961 年那场空前劫难只含糊地记下以下文字:

1960 年 2 月 15 日 全县采集代食品 906.8798 万斤,其中有薯根、鸡爪菜、茅草根、掐不齐等。

1960 年 2 月 15 日 据统计,1959 年和 1960 年,全县农村外流人口 11196 人,占农村原有 335698 人的 3.3%,发病人口 102994 人,占农村人口的 30.7%,有孤老 1580 人,孤儿 2280 人。1960 年粮食产量 9507 万斤,比 1957 年的 22760 万斤减少了 13253 万斤。

1961 年 8 月 4 日,中共凤阳县委学习贯彻中央《十二条》和《农业六十条》的精神,在部、委、科、局负责人会议上,总结了凤阳两年来刮“五风”的失误和教训:1,高指标、高估产、高征购,卖了过头粮。2,封锁消息,掩盖死人真相。3,是非不分,反右倾中错斗争了一些好人。4,界限不清,共产风一刮再刮。5,占用农村劳动力过多,削弱了农业战线。6,乱出主张,生产瞎指挥。7,任务要求过高、过急,劳逸失当。

这本县志是 1999 年出版的,离大饥荒年代已经 40 年,还是极力淡化那场大饥荒的情景,后人很难从中了解当年的历史悲剧。作为县志,不敢记录这个县发生的空前悲剧,本身就是悲剧。

1. 凤阳的大跃进

在凤阳,大跃进实际是大灾难。对这场大灾难,历史资料中都有记载。

高指标,高估产,高征购。1957 年凤阳是个丰收年。实收产量为 20624 万斤。在一般情况下,1958 年粮食计划定为 2 亿斤是比较合适的。县委却上报了 8 亿斤的指标。1958 年实收为 1.5000 亿斤(《凤阳县志》数为 1.64086 亿斤),但县委估产为 4 亿斤。1959 年,实际产量只有 1.8 亿斤左右(《凤阳县志》数 1.06918 亿斤),但又上报为 4.0500 亿斤。本来是连年减产,却上报连年增产。

表 4-1 凤阳县 1957 ─1963 年粮食产量

产量1957195819591960196119621963
单产 (公斤)58383028424350
总产(吨)113801820435345947534657016644962345

资料来源:《凤阳县志》,方志出版社,1999 年,第 178 页。

高指标、高估产的结果是高征购。1958 年产粮 82043 吨,即 1.64086 亿斤,国家征购了 7102 万斤,即拿走了 43.28%。由于留下的粮要扣除工业用粮、非农业人口供应粮、种子和饲料,剩下才是农民的口粮,所以,通常国家拿走了 30%就显得紧张。现在拿走 40%以上就更紧张了 1959 年全县粮食实际产量仅 1.06918 亿斤,却征购了 5974 万斤,国家拿走了 54.49%。板桥乡淮东社 1959 年 1 月份调查,全社 240 户、1172 人,缺粮断炊的有 184 户、892 人。大溪河乡断炊的很多,并有吃青苗现象发生。凤阳县委书记处书记赵玉书说:“1959 年冬到 1960 年春,据不完全统计,外流人口 10529 人,肿病达 3 万人,非正常死亡现象普遍布严重。小溪河公社山河大队原有利于 163 人,非正常死亡率 558 人,占 30%;刘府公社双山大队官帝村原有 577 人,死亡 104 人,占 18%;太山大队曹端村原有 435 人,死亡 38 人,占 8.7%。”

在农民吃不上饭的情况下,还要完成高征购任务,只能施加强大的政治压力,进行横征暴敛。1959 年冬到 1960 年春,县、公社、大队层层开会逼交征购粮食任务。县委要求各公社一天三报:早上报粮食入库计划,中午报粮食入库情况,夜里报入库实绩数字。每天晚上对入库多的社队进行表扬,对入库少的社队严厉批评。一级一级地向下施加压力,压力一级一级地放大。1960 年春节期间,板桥公社党委副书记兼江山大队党总支书记邓某,在县委的压力下,在安子集召开 80 多名干部的征购会议,要求各生产队交出粮食。谁说没有粮食就打谁。张信成、狄为朝等 10 人被打。会后,这些干部就分头到农民家中搜粮食。1960 年午季(即收小麦的季节),小溪河公社党委布置统一行动,搜查粮食,被搜查的有 8046 户,占总户数的 73.4%。长塘大队只有一家没有被搜查。山河大队组织一个 17 人的“挖粮潜力专业队”,人手一棍,到各家东捣西戳,翻箱倒柜,发现社员王坤锅里有烙饼,便一涌而上,开锅吃光。

“共产风”一刮再刮,刮地三尺。“共产风”开始是 1958 年秋颳起来的,引起了混乱,1958 年秋、冬,中共中央采取了一些纠正措施想刹住“共产风”,但怎么刹也刹不往。这股风从上面层层往下颳,一级大一级,一阵紧一阵。到 1960 年春天又形成第二次高潮。在 1961 年初的五级干部会上,县委书记赵玉书检查说:“上级虽然下令刹共产风,但没有刹住,原因在县委的指导思想特别是我的指导思想上。我们总是想快点向高一级的所有制过渡,我们曾计划把全县 14 个公社分三批向基本上公社所有制过渡。我们总是希望社有经济发展快一些,供给制尽可能早一些,公共积累尽可能多一些。”公社为了发展社有经济(当时认为公社所有制比生产队所有制更接近共产主义),大量集中生产队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生产大队也以“个人服从集体”、“小集体服从大集体”的名义,把生产小队和社员的财产集中起来。山河大队实行“五集中”:猪集中,把小队和社员的猪集中起来办“万头养猪场”;鸡集中,规定每户或每个劳动力交 2 只鸡,兴办“万鸡山”,并规定每户只准养鸡 3 只;鸭子集中,大队在一个早晨趁人不备,统一行动,把鸭子集中到大队集中饲养;厕所集中,扒掉社员的私人小厕所,一个庄建一个大厕所;山芋种子集中,把社员已经育好的山芋种子集中起来。这些集中起来的猪、家禽大部分死掉,集中起来的山芋种子也烂了。山药、毛芋、生姜是凤阳小溪河地区的经济价值高、产量大的特产,过去是家庭种植。干部认为这种生产方式不符合共产主义原则,不让社员种植,出了苗也拔掉。有的地方提出“三年见苗要犯法”的说法。

为了尽早地进入共产主义,自 1958 年以来,搞了很多“大办”,如:大办工业,大办水利,大办土铁路,大办文教卫生事业,大办土化肥等等。这些大办所需要的资金、物资、劳动力都是通过“一平二调”(即平均主义,无偿调拨)的办法,剥夺生产队、剥夺农民而得到的。

“共产风”颳的范围很广,从社队集体的土地、劳动力、畜力、农具、资金、粮食、以及社员家庭的生活用品,如家禽、家畜、房屋、树木、家具等。扒社员的房屋,捉社员的家禽,砍社员的树木,收社员自留地和自留地里的庄稼。有的地方把社员自留地里的南瓜苗拔出来栽到集休的地里,结果全部死光。强占房屋,逼人搬家,不搬就强行把东西扔到外面。强行收走各家做饭的锅,甚至当着社员的面把锅砸烂了,老人要求留下一口锅烧水也不行。大通桥大队为了办农场,乘社员下地生产之机,将大通桥东头一个小庄子社员家的东西全部抛了出来,房屋由大队占领。社员无家可归,痛哭流涕。

为了给“共产风”造声势,到处树牌坊,扎“跃进门”,在屋顶上、田埂上、山头上,路边上,到处都写上大标语,形成了一个很快就要进入共产主义的热烈气氛。

公社以建设共产主义新村的名义,强行拆掉社员的房子。小溪河公社由于拆房并庄,有 7 个大队的 25 个村庄无人居住。石马大队大郢生产队将 5 个村庄并成 1 个,男、女、老、少分四处居住。乔山大队 31 个村庄,1960 年 6 月,总支书记梅某强迫群众在半天之内并成 6 个庄子,拆掉房子 300 多间,党员不干开除党籍,团员不干开除团籍,社员不干不给饭吃。说是建新村,实际上旧房子拆了新房子没有建,社员无家可归,100 多人被迫集中居住,有 14 户 40 人住在 3 间通连的房子里,晚上大门上锁,民兵持棍把门,尿尿拉屎都在一起。

1958 年底全县共有房子 224143 间,两年来共拆掉、倒塌 39555 间 (其中倒塌 25266 间,拆掉 13400 间),占 17.7%。全县有 29 个村庄的房屋拆光、倒光。在小庄并大庄时,社员像躲避日本鬼子一样,造成田地荒芜,草苗丛生,群众流离失所,大伯子和弟媳妇同住一室,连撒尿都听得到。有的妇女只要一提并庄子的事就哭。

荒唐的瞎指挥。在生产上追求形式,不求实效。要求红旗插满田间,一边干活,一边唱歌,一边喊口号。为了应付上级检查,把大部分人力、畜力、肥料,都调到公路铁路两旁,调到社与社、县与县的交界处,做出样子,而里面却是大片土地抛荒。全县只有耕地 141.2 万亩,1960 年春夏种上报播种面积 184.8 万亩,超过了耕地总面积 40 多万亩。

农民一早起来不知道当天要干什么,连生产队长也不知道当天要干什么。生产指挥权和调度权高度集中,由公社甚至县里统一指挥,公社或县领导人像战争年代指挥淮海战役一样,组织“大兵团作战”。小溪河公社 13 个大队,1960 年春季以来,参加大兵团作战的有 86 个小队、284 个小组、3395 个劳力。从“开秧门”起连续 40 天,有的持续达 3 个月之久。有的大队,犁田搞大兵团作战,收麦子搞大兵团作战,栽秧搞大兵团作战,甚至连铲草皮也都搞大兵团作战。大兵团作战打破了生产队、生产小队和生产小组的界限,取消了评工记分、按劳分配、劳动定额和生产责任制。新华大队 900 个劳力,参加“大呼隆”劳动的就有 700 人。有一天,代圩生产队干部带领 100 多个社员,抬着 2000 多把秧,到大韩家庄插秧,因地未整好,就又抬到刘园,刘园也毫无准备,又抬到前庙。到了前庙,天色已黑,无法栽秧。一天行程 12 里,空跑 4 个庄,棵苗未栽,秧苗全部死光。劳力大量乱调,东调西,西调东,乱成一团。

在凤阳,瞎指挥到了荒唐的地步。违背农时,不按节令种植,有些地方出现了春节种玉米、清明栽水稻、三月种麦子、立秋栽烟叶的离奇事情。这是因为,虽然农时错过了,但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还没有撤消,虽然违了农时,但计划还是完成了,向上级也好交待了。为了完成县委定的 70 万亩水稻的任务,有些地方把没有水源的旱地也改成了水田,甚至犁掉已经长得不错的旱粮栽水稻。门台公社宏光大队本来不适合种水稻,上级强令“旱改水”。1958 年旱改水 1600 亩,平均亩产 50 多斤;1959 年旱改水 850 亩,平均亩产 31 斤;1960 年旱改水 900 亩,平均亩产只有 2-3 斤。为了种水稻,本地无水下秧,派了 48 个人、25 条耕牛运了 3 万斤稻种到 60 里外的总铺公社去泡种育秧,干了 29 天,连种子也丢了。第 4 生产队有 500 亩黄豆,已有半尺高,大队硬叫犁掉改种山芋,社员不愿意,还是犁掉了 480 亩。结果每亩只收 300 斤山芋,而剩下的 20 亩黄豆每亩产 200 多斤。还是门台公社宏光大队,1960 年春,麦子一版金黄,正当收割之际,却被调出 500 多个劳动力去黄湾支援。行程两天,到那里安了一天家,找工具一天,口粮没运到饿着睡了一天,回来又走了两天,花了 8 天时间,只干了半天活。结果,自己的麦子遇上了雨,损失很大。

这样荒唐的事还有很多:小溪河公社乔山大队 8 亩大麦已经盘根,干部硬叫犁掉,种豌豆,每亩下种 200 斤,一粒未收。这个大队的涧西生产队,春天撒播花生 80 亩,用种 1200 斤,秋天只收三斤半。新田大队秦塘小队 1960 年 3 月种麦子 7 亩,采取拔苗助长的办法,每亩施化肥 100 斤,不仅烧死麦子,连草也不生。光明大队的驻点干部,竟布置下雨天割麦,晴天栽秧。长塘大队为了扩大面积,竟把 3 万多斤稻种撒在花园湖一尺多深的水里,还强迫社员在水田栽烟 250 亩,片叶未收。万保大队张庄生产队干部,大雨刚过,就叫社员在满田是水的稻田里栽烟 32 亩;石马大队在水里播黄豆 120 亩,颗粒无收。李武大队社员钟万祥每亩下麦种 25 斤,大队却说下种少了,叫犁掉重种。新华大队把全部土地划成三个作业区,规定作业区的其他作物一律废除,仅 1960 年一次就犁掉已种上的庄稼近千亩。小溪河大队街西小队,田里麦子未运完,劳力就被调去抗旱栽烟叶,结果因苗小天旱,栽的全部死光,地里的麦子也损失 7000 多斤。

县委要求密植,密到不合理的程度。提出“四个不种”:不“条播”不种,下不足多少种子不种,不施多少肥不种,不“畦田化”不种。在农业上还要搞很多“化”,如车水风力化,运输车子化,车子轴承化。结果一化不化,劳民伤财。

刘府公社下令一律批旱秧,不能打水秧。刘府大队生产队长汪贵珍因地制宜打了一亩半旱秧,公社王书记知道了,开会斗争汪贵珍。汪辩解说:“我电因地制宜,为了多打粮食。”王书记说:“听党的话,就应该打水秧,一粒不收也是好干部;不听党的话,打多少粮食也是坏干部。”结果撤了汪的职。

由于全县统一指挥,不断地有“中心任务”。每一个中心任务来了以后,就要动员社员不分昼夜“突击苦战”,在工地“安营扎寨”。要求社员“雨天当晴天,黑夜当白天”、“大雨小干,小雨中干,不雨大干”,不少妇女因饥饿和劳累过度,患了闭经、子宫下垂等疾病。长期饥饿和过度劳累,造成了大量的非正常死亡。

大量抽调农业劳动力,削弱了农业生产。凤阳从 1959 年 11 月 10 日到 1960 年 5 月 8 日,全县农村劳动力投入水利建设的每天就有 3 万到 5 万人,最高时达 7 万人,占当时劳动力总数的 63%。此外,还常年修土铁路的劳动力 3700 多人,修公路的 2000 多人。县委计划 1959 年工业总产值达到 1.2 亿元,比 1958 年增长 14 倍,工业职工从 1957 年的 924 人增加到 1961 年的 8724 人。还抽调了 25000 多农民搞工业。秋种没结束就动员农民上工地,第二年春耕大生产已经开始,还不让农民回来。留下来搞农业的全是妇女和小孩。

大办钢铁运动最高峰时,共有 63000 多人赴钢铁前线。县委的总结报告说:全县“建成平炉 3000 余座,1 立方米高炉 875 座,1.5 立方米高炉 163 座,6.5 立方米洋高炉 2 座,冲天炉 18 座,红炉 129 座,炼钢炉 3290 座之多。现在临淮、门台两地的钢铁基地已初具规模。”

2. 三年饿死九万人

凤阳,一个不到 40 万人的县,在三年大饥荒期间,饿死 9 万人,饿死人口占总人口的四分之一。根据新修《凤阳县志》,1961 年全县人口比 1957 年净减少了 89113 人,减少的人数相当于 1957 年总人口的 23.41%。全县人口直到 10 年以后的 1967 年才恢复到 1957 年的水平,即全县人口为 38 万人。如果按 1952 年到 1957 年人口平均增长率 2.44%计算,1961 后全县应有人口 419315 人,照这样计算,1961 年比应有的人口少了 127353 人,这个数字包括非正常死亡和应当出生却没有出生的人口。如果考虑外流人口,死亡人数会小一些。

以上说的是全县总人口,若单看农村人口,情况更为严重。根据《凤阳县志》同一资料,1961 年农村人口比 1957 年减少了 89125 人,相当于 1957 年总人口的 26.56%,即减少了四分之一以上。值得注意的是,直到 1967 年,即 10 年以后,人口才恢复到 1957 年的水平。如果考虑人口自然增长因素,人口减少远远高出 26.56%。在这期间有人口外流逃荒,但同时又接收了蚌埠等城市下放的城市人口。外流和城市下放人口相抵,净外流人口一万多人。

中国农业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郭书田说:“根据我们 80 年代初考察的安徽省凤阳等县的情况,当时饿死的人大约占全县总人口的四分之一左右。”其中有的公社每三个人就有一个饿死。按郭书田四分之一的估计,以 1957 年 380711 为基数,则饿死 95178 人。这和陈振亚说的 1959-1960 年两年饿死 60245 人大体相符。新华社记者张万舒写道:“1960 年虽然风调雨顺,一派好年景,由于生产力受到严重破坏,田园荒芜,大批人口外逃死亡。据定(远)凤(阳)嘉(山)三县 1961 年的统计,共少了四十多万人。”凤阳沁岗村,“全村 34 户,175 口人,逃的逃,死的死,剩下了 10 户,39 人。”

据原安徽省农村工作部副部长、凤阳工作组组长陈振亚 1961 年 2 月 1 日的《关于凤阳问题的报告》,1959 年和 1960 两年,共饿死 60245 人,占农村人口的 17.7%。其中,武店公社,原有 53759 人,饿死 14285 人,占 26.6%,这个公社半井大队原有 4100 人,饿去 1627 人,占 39.7%,大庙公社夏黄庄原有 70 人,死亡 48 人,占 68.6%。全县死绝 8404 户,占总户数的 3.4%。死、跑而空的村庄 27 个。武店公社凤淮大队李嘴庄 20 户,死绝 4 户。小溪河公社饿死 14072 人,占 26.9%。宋集公社原有 4743 人,饿死 1139 人,占 24.2%。大庙公社夏黄庄原有 70 人,饿死 48 人,占 68.6%。全县死绝的有 2404 户,占总户数 的 3.4%。饿死和外跑而空无一人的村庄 27 个。小溪河公社曾有 21 个村庄饿死和外跑而空无一人。县实验小学校长王焕业家中 12 口人全部死光,曹店公社和平大队北山下小队社员曹宜乐家 34 口人,死去 30 人。小溪河公社长塘大队赵庄子张玉璞的父亲,死后两天还抱着未死的女儿。有的人家两口子一夜同时死在一张床上。有的地方人死了没有抬埋。由于人口大量死亡,出现很多孤老与孤儿。

时间已经过去了 40 多年,现在很难了解当年死人的具体情况,只能从档案中了解过去。1961 年 1 月,凤阳县召开了五级干部会,目的是纠正“五风”,会上发动参加者“大鸣大放”,揭露问题。会议由县委农村工作部副部长陈振亚主持,开得严肃紧张,会上发言的有 90%以上是家里死了人的,一边说,一边痛哭流泪。现摘录 1961 年 1 月《中共凤阳县委五级干部扩大会议简报》如下:

总铺公社鹿塘大队张洼小队社员代表王庭华质问副县长宋兆银说:“58 年你带我们去官沟水库去挖干渠,饭都不给吃,还叫五天五夜不睡觉,哪个能吃得消?去年,我们村饿死了一二百人,县长你知道吗?”

总铺公社国光大队社员代表说:“县委官僚主义太严重了,死了人不敢反映,我们庄 300 多人就死了 87 个,说起来真痛心哪!”

殷涧公社凤阳山大队占家小队支部书记武善兰说:“60 年春天,县委给群众吃的山芋干,由于已经变质,苦味难闻,群众说是吃汤药。结果加剧了浮肿病,4 月份仅 10 天时间就死了 27 人。”

武店公社党委书记万德元说:“59 年在武店开烤烟现场会,县委明知道没有这么多烟叶,硬说有。县委书记处书记董安春让一个驮子的烟分三个驴了驮,显得烟卖得多。他还布置,对饿得脸色不好的社员要看紧,不让他们上街,免得让外面知道。饿死的人要埋 3 尺,上面还要种上庄稼。”

武店公社山王大队代表李金明说:“1959 年我们收 35000 斤粮食,叫征购 58000 斤,结果我们交 33000 斤,社员只吃 2000 斤。真的没有粮食了,群众吃麻叶子,什么都吃光了,我向董安春汇报:我们没有吃的了。他说我带头闹粮,要开除我的党籍。结果我们 280 人,死后还剩 170 人。我家 5 口人,死掉 4 个,就剩下我自己,你叫哪个不痛心!”

武店公社全心大队代表说:“1959 年秋,一点吃的也没有,天天死人,他 (董安春) 到我们那检查工作,还向干部说:目前是大好形势。我们队原有 2500 多人,现在只剩 1300 多人,死那么多,我们向董安春汇报,他还说我们玩花样。我们带他去看死人,他说:‘人要不死,天底下还装不下呢!’”

曹店公社和平大队社员代表王夕周说;“这两年尽说鬼话,以上压下。58 年谁讲真话就揪谁。这两年死了这么多人,就是以小报大的结果。报的都是千斤田、万斤田,这颳的是鬼头风,颳一年人都死光蛋了。我们那里北山下有一户叫曹玉乐的,一家 34 口人,就死了 30 人,只剩下 4 人。曹泽祥死了没人埋,耳朵被老鼠吃掉了。”

黄湾公社荷花大队生产组长杨大松说:“59 年我们队实际只有 2000 斤粮食,大队干部周友香硬叫我们报 10000 斤,我说没有这么多,就说我思想右倾,批我两天。结果,我们庄子原来 582 人,死了 80 多人。”张湾小队支部书记崔厚军补充说:“大队书记周友香不准白天埋死人,说影响不好。有一次,黄德良替人家抬了一个死人,就批斗他两天。”

板桥公社江山大队总支书记王焕业说:“60 年春天,工作组钱轩家里死了 11 口人。开始死人时家里来人送信,他摇摇手,不让讲,带几个钱回去处理就算了。最后只剩 3 个人,实在没办法了,就请示领导把 3 个孩子户口粮油关系迁到机关来。请示再请示,到批准时,3 个孩了也饿死了。他因此精神失常。”

板桥工作组张玉朴说:“张牙庄原来 42 个劳动力,现在很少了。我母亲死了,老百姓吃代食品屙不出屎,屎带血,用草棍捅。我回单位向检察长反映,说我反三大万岁,诬蔑人民公社,斗我三天,写了 6 份检查。要不是徐部长,就把我划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了。1960 年春天,我家 5 口人都死了,我就带出一个小孩来。死了哪敢讲,就说病死了算了,只好睁眼倒瞎霉。”

被毛主席表扬过的合作化带头人陈学梦在会上发言说:“今年 (1960) 春天,生活困难,顿顿饭都不离草。王家湖有 37 户人家,大人大部分都死光了,现在每户只有一个少老子无娘的孤儿。小孩子们看到我说:老主任,我们家大人都见不到你了,就剩下我一个人看看你,多痛心,多凄惨哪!”

考城大队代表王家凤说:“我家 20 口人,去年(1960)死掉 10 口。我的 4 岁的小孩有一天对他娘说:‘把我送走吧,再过几天我就要饿死了!’”

府城公社红旗大队生产组长陈守先说:“60 年春天,光蔡庄一个地方就死 80 多人。当地干部还组织一个送病专业队,专门抬人。”武店公社今天在会上发言 13 人,就有 4 个伤心痛哭。考城大队社员代表王家来说:“我们大队原有 5000 人,现在只 3200 人。日本鬼子来我们也没有死这么多人。日本鬼子来我们还可以跑呢,今年我们往哪里都跑不掉,到处有劝阻站,就算跑出去了,没有粮票,到哪里也没饭吃,只能活活在家受死了。我家 6 口人,死掉 4 口,还有两口人。我是最后一个喂牛的,快要接上夏收,才没有死,12 个喂牛的人都死了。”讲着,讲着,就哭起来了。

武店公社光明大队姚营生产队社员代表姚继山说:“党和毛主席的政策好,就是凤阳县委不好。58 年秋种每亩地下种四五十斤,甚至几百斤,结果搞的不能收。59 年没有粮食硬叫报,没有办法就报空。说这里有几千斤,那里还有几千斤。报过不算还要兑现,朝屌上兑!我们光明原有 1630 多人,死了 800 多人。姚正会家饿急了扒死小孩吃。人心都是肉做的,眼泪往肚里流。这都是县委一手造成的,破坏党和毛主席的名誉。”

殷涧公社社员代表发言指出他那里饥荒的严重情况,殷山生产队,原来有 217 人,一冬春就死了 95 人,小殷家一个庄子 39 人就死了 22 人,夏黄小组原来 70 多人,死了 48 人。

曹店公社中心大队上宋小队耿沈小组社员代表耿*说:“今春上(指 1960 年)上宋小组劳动力死得太多了,没有人埋,从我们耿沈抽人去埋。我们埋了半天只埋 5 人。这么惨的事由谁负责呀?我看主要是县委。”府城公社社员代表洪冠群说:“金传之因偷几只山羊,队长葛**不给饭吃,全家四口人被活活饿死。”杨学群(小队书记)说:“马玉新生病还叫犁田,跟不上犁说是装病,结果被绑打,扣饭致死。她死在家里没人知道,小孩还趴在身上吃奶,三天没吃着也饿死了。”

板桥公社江山大队社员代表宫学仁说;“我们宫李家 80 户不到,就死掉 59 人,牛、驴死光了,房屋倒塌 50 多间,全队 1400 多亩田,去年就荒掉 1000 亩。干部还像活阎王一样,排着队打社员,哪有百姓过的日子!”山河大队 1958 年有 5536 人,现在只有 2970 人,其中死亡 1558 人,占总人口的 28.1%;劳力下降 1375 个,占整半劳力的 48.8%。

武店公社凤龙大队生产组长唐秀棋说:“60 年我们那里死人很多,小唐家死了一半,门西、武庄两地,一家一家全死光了。现在我们那里犁田的都是小孩。”

与会代表还揭露了大量惨无人道的事实。大溪河大队郑山生产队社员常介翠的母亲有病(饿病),找生产组长花某要点面给母亲吃,花说:“还给她饭吃?都快要死了。还不如趁犁田人中午没回来给她埋了算了。”常不同意,花说:“你不同意就死在家里,埋在家里。”常没办法,只好把没断气的母亲埋掉。

一些地区规定死人后“四不准”:一不准浅埋,要深埋三尺,上面种上庄稼;二不准哭;三不准埋在路旁;四不准戴孝。更恶劣的是黄湾公社张湾小队规定死了人不仅不准戴白布,还叫人披红!

由于死人太多,留下了大量的孤儿。据不完全统计,1961 年底全县孤儿 2389 人,其中男 1493 人,女 906 人。以年龄分:1-3 岁 48 人,4-6 岁 296 人,7-9 岁 798 人,10-15 岁 124 人。孤儿已收容 247 人,未收容 1964 人。孤老 1527 人,其中男 658 人,女 869 人。按年龄分:60 -65 岁 910 人,66 -70 岁 359 人,70 岁以上 258 人。孤老已收容 258 人,未收容 1269 人。1962 年全县有孤儿 3304 人。其中:公社收养 702 人,大队收养 704 人,群众代养 908 人,单独生活 990 人。有在大人死了,小孩子没有死,睡在死人怀里一两天。

从 1959 件到 1960 年,全县发现了不少人吃人的事件,有记载的就有 63 起。大庙公社五一大队陈章英和她的丈夫赵夕珍,将亲生的 8 岁男孩小青勒死煮着吃了。武店公社中拌井大队王兰英不仅拾死人来家吃,还把人肉冒充猪肉卖掉二斤。

武店、曹店等地反映人吃人的事件多起。**棋说:“有一天晚上我开会回来,看到唐永丁家劈人骨头,放在锅里煮,吃人肉,唐永丁自己端一瓢在门口吃,他说,我已经吃掉几个了。现在庄上的孩子都喊唐永丁是毛猴子。”

1961 年 8 月 9 日晚,拖拉机站王站长在科局长整风会议上的发言说:“1959 年我在板桥公社浙塘大队整社,汇报人死问题时不敢说是因缺粮,就说是因卫生工作没搞好。一个妇女吃死小孩,向季文祥 (副县长) 汇报后,季派工作队夜里把这个妇前女捆起来送到公安局,说她破坏社会主义。.....从板桥回来看到一个坟堆上有六七具尸体。”

考城大队王家凤说:“西泉发现人吃人了,张正九汇报给董安春,他不让汇报,还叫查,说,吃人的人是坏人。”

对人吃人的现象,县委书记赵玉书不仅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还怕暴露真相,一律当作“政治破坏案件”,指使公安局进行密捕,关死为算,以此断口灭踪。全县密捕 63 人,关死 33 人。

不过,中国农村有一种传统,认为人肉是不能吃的。有人说吃了人肉的人活不长,也有人说吃了人肉会生病。所以,吃人还是个别现象,多数人宁可饿死也不吃人肉。即使是个别现象,由于中国人口多,从总的数字上看,吃人的情况也是很多的。

农民明明是饿死了,还不能说是因饥饿而死的。县委领导人赵玉书和董安春到武店公社考城大队检查浮肿病情况,问医师王善良:“为什么浮肿病总是治不好,少什么药?”王医生回答说:“少一味粮食!”赵、董二人立即决定,将王医生交大会批斗后逮捕。

农民大量死亡,而各级干部却向上级向外面封锁消息,隐瞒情况。1960 年端阳节,殷涧公社党委书记张少柏在临准化名“石求明”上书党中央、毛主席:“我打跑了个人得失念头,确立以党和人民得失为重,才下决心反映去冬今春人口大量死亡的情况。...据我知道的三个公社的 4 个庄子的人口死亡是极其惊人的。一个死亡 5%,一个死亡率 1%强,一个占 15%,一个占 20%多。....在死人最严重的时候,有的村子一天死亡 5-6 人。有的村子几乎无人了,跑的跑,死的死。我亲眼看到住在我们临淮关上的招收起来的被大人丢弃的儿童约有三、四百人,已死了的有 100 名左右。”结果,张少柏一度受到迫害。

1960 年春天,蚌埠市副市长马骞听到家乡(小溪河公社新四大队)人口大量外流和死亡,即从蚌埠市支援豆渣 1 万斤,运到临淮关,通知家乡来运。结果遭到总支副书记杨云春、副县长缪坚的拒绝,阻止群众起运。而且缪坚还去信给地委检举了马骞,说马“思想右倾,有问题!”

1961 年凤阳县委书记马维民在总结两年经验教训的三级干部会上的报告中说:“对死人的情况,我们大家基本是了解的,开始个别死人的时候,认为是个别情况,对上不讲,自己想办法解决了就算了。以后死的人多了,问题搞大了,就惊慌失措起来,对上更不敢讲了。死人明明是饿死的,而说成是年老死的,疾病死的,把非正常死亡说成是正常死亡。有些地方还不允许死者家属哭丧带孝,不准埋坟,对反映死人情况的来信加以扣压,甚至对来信者进行打击;有的干部因为如实向组织反映了死人的情况还挨了斗争。”“因为怕犯错误,怕受处分,怕摘掉乌纱帽,而不敢暴露真实情况;越不敢暴露,问题就发展越大;问题越大,就越不敢暴露。”

3. 饿死农民,撑死干部

在 1961 年初的五级干部会上,与会者揭露,一方面社员大量饿死,一方面干部生活特殊化。1960 年春弃婴很多,县委书记赵玉书责令下边不准收拾,如果收拾,谁收谁养。相反,赵家不见了一只老母鸡,他先后责令派出所长、公安局长查处,限期 3 天破案。群众说:赵家一只老母鸡,比街上丢弃的小孩还重要。赵家一年到头精米白面,鱼肉不断。县委书记杨某,1960 年春天群众生活都那样困苦,他在总铺公社带着文工团整天吹打弹唱,花天酒地,打枪照相,借以取乐。大批农民饥饿而死,干部们却请客成风,大吃大喝。有一次,县委开会,有部分委员当场吃醉,开会胡说八道,会议无法进行。副县长兼小溪河公社党委书记缪某,下去检查工作带酒带肉带厨师。浙塘大队总支书记孙某,有一次大吃大喝时,一个病人要口鱼汤喝,非但不给,反打人一顿。县委工作组林兴甫说:“县委江一舟主任不但吃细粮,还不定量。不在食堂吃饭,用油炸锅巴吃。赵政委一家不吃粗粮。”赵政委就是县委书记赵某。武店工作组杨义全说:“县委生活特殊,东西都被他们吃了,吃细粮。这叫什么‘四同’?群众有肿病,买不到糖,商业局送给县委每人一包。病人为什么吃不上糖?都给他们吃了!”强华说:“武店现场会浪费很大。公共食堂没有饭吃,赵楼两天饿死 13 人,现场会还大吃大喝。炸油条,炸糖糕,水饺子,馒头,早晨 12 个菜,中午 24 个菜。喝的是金字酒。双营子庄上的浮肿病人,被锁在家里,怕外人看见。”总铺工作组贵(档案字迹不清)说:“59 年冬 60 年春,在群众肿病死亡的时候,县委大请客,召开公社党委书记会,吃鱼吃肉,水库经常送鱼来,都分给几个书记、常委,从来没有一个人给钱。招待所随便吃,县委每个月都吃几百斤粮食,这些粮食救济一个生产队,要少饿死多少人?”

当时凤阳社员中流传一句话:“一天吃一两,饿不死小队长;一天吃一钱,饿不死管理员。” “一两”、“一钱”指的是县里给社员的粮食定量。既然小队长和管理员饿不死,更大的官大吃大喝也就见怪不怪了。小溪河公社山河大队从大队书记到小组干部和炊事员,几乎人人都多吃、偷吃、吃好。后来整社时初步统计,仅几个大队干部有账可查的就吃掉牛肉 1800 多斤。1960 年 5 月,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副县长兼公社党委书记缪某到山河大队检查工作,对食堂断炊、群众死亡不闻不问,竟与梅某等人在大赵小学吃肉喝酒。社员盛长英的弟弟看到了,支部书记端了一碗饭给他。缪竟把饭夺了下来,批评支部书记说:“你们是怎样教育社员的?”公社开了一个小吃部,专供公社几个干部吃喝。小溪河公社党委副书记石玉平一直单独起小灶,从 1960 年 7 月到 11 月,只在食堂吃过 6 顿饭,家里不少腊鱼腊肉。小溪河公社党委副书记李某,代销店的鸡蛋、洋糖包供给他。他下去检查工作,总是大吃大喝。乔山大队书记梅某和会计梅某,以办“三八”农场为名,挑选全大队最漂亮的妇女 8 人,其中 7 人被他们奸污

4. 政治高压,鱼肉百姓

上述的浮夸风、共产风、瞎指挥风等其所以泛滥成灾,主要原因是通过政治运动,造成了强大的政治压力,消灭了不同意见。

政治高压从“大跃进”以前就开始。自 1957 年 10 月至 1958 年 6 月 13 日止,通过整社、鸣放、揭发检举,搜集整理了“地、富、反、坏”分子单人材料 4196 份。其中,经研究批捕 1327 人,管制 1406 人,斗争批判和监督生产 1025 人,不予处理的 127 人,尚未研究决定的 313 份。此外,通过侦察破案、打击现行反革命活动,逮捕 366 人,内部肃反和搜捕外逃共捕 45 人,对国家机关、企业、学校清除出来的“反、坏”分子及城镇“反、坏”分子,集中劳教 59 人。综上,地富反坏分子受到各种打击的共 4214 人,占四类分子总数的 89%,占全县人口总数的 1%强。其中,依法逮捕 1736 人,占四类分子总数的 16 %,占全县人口总数的 0.43%;依法管制 1406 人,占四类分子总数的 13%,占全县人口总数的 0.35%。

如果说以上是对当时所谓“敌我矛盾”的打击,那以,从 1958 年开始,就重点打击“人民内部”的不同意见,在办人民公社过程中,全县共辩论和斗争 722 人,其中贫农 96 人,下中农 58 人,上中农 438 人,富农 63 人,地主 32 人,其他 35 人。1959 年反右倾时(在农村称为以两条道路为纲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对不同意见的打击更是变本加厉。一些说真话的人,一些对上述胡闹提出的人,被扣上了“反党”、“右倾”、“怀疑派”、“保守派”、“否定成绩”、“攻击三面红旗”等政治帽子,对这些人以开辩论会的名义进行批判斗争。县长赵从华由于对人民公社和公共食堂有些看法,被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在反右倾斗争中,共排出有问题的党员和干部 41 人,其中右倾机会主义分子 8 人,严重右倾思想的 10 人,严重个人主义的 8 人,右派分子 14 人,坏分子 1 人。省级劳动模范陈学孟反映了一些真实情况,反对生产上的瞎指挥,被戴上了“资本主义”和“右倾思想”的帽子。而对那些有不同意见和因饥饿而偷吃的普通社员则是取捆、绑、吊、打、关等残酷手段。

在 1961 年以后的纠偏中,群众揭发出前两年违法乱纪的生产队长以上的干部有 1920 人,占干部总数的 34%。被体罚的群众达 28026 人 (包括扣饭的 15001 人),占农村人口的 12.5%。因体罚扣饭致死的有 441 人,残伤 383 人。赵玉书曾在一次电话上布置说:“凡吃山芋种、油菜苗的,给我打!”杨某在总铺公社“蹲点”时,对完不成征购任务的大队干部不给饭吃。县委候补委员、原检察院院长陈某,亲手打人 17 名。1960 年全县逮捕和拘留 2078 人,经过正式批准手续的只有 300 多人。在 2078 人当中,1076 人是因饥饿偷吃的。由于关人过多,牢房拥挤,死在牢里的就有 382 人。

以上是全县的数字,一面的情况更为严重。分工在小溪河公社的李某、板桥公社的季某、总铺公社的宋某等县委委员,私打手铐、私设公堂,擅自关押群众,成立劳改队。1959-1960 年,武店公社被体罚的群众有 1285 人,其中被处死 95 人,被扣饭的 1622 户,3760 人。小溪河公社犯有各种违法乱纪、强迫命令错误的干部有 391 人,占干部总数的 39.1%。受体罚的群众 3175 人,占人口总数的 9.4%,被打逼和扣饭致死的有 96 人,致残的 103 人。乔山大队总支书记李某、大队长张某,在 1960 年夏季的一天就活埋 4 个小孩,埋到腰深才经人再三劝说,才扒出来。1960 年 5 月,大溪河大队牛同生产队长岳某将一个拔玉米秸吃的岁小孩丢到水深 3 尺的田头窖里,幸亏其母发现才被救出。小溪河公社小溪河大队北夏庄生产队有社员 240 人,挨过大队长打的就有 237 人。下放在山河大队工作组的展某,先后在大赵生产队捆绑吊打群众 33 人,扣饭 30 多人,罚款 27 户。一次社员王尚同老婆有病,展却说她装病偷懒,不给打饭,王妻饿得到食堂要饭,展看见后,强迫来打饭的社员每人用筷子刮她一下鼻子,谁不刮不准谁打饭,结果王的鼻子被刮得皮破肉烂。大溪河大队郑山生产队社员常介翠母亲有病,常找生产队长花某为母亲要点吃的,花说:“还给她吃的?都快要死了,还不如把她埋了算了。”常介翠不同意。花说:“你不想埋,就让她死在家里,埋在家里。”常介翠无法,只好把没的断气的母亲埋掉。大溪河大队尹陈生产队社员郭传良放牛时牛吃了庄稼,队长陈某当即用劈柴将郭的手指砸断三根。

1960 年 2 月,殷涧公社白云大队赵窑生产队,社员赵小锅,17 岁,有一个 7 岁小弟弟,因饥饿偷了一些山芋,被生产队干部韩某用棍子打得晕死过去。因饥饿无奈,又偷山芋 2 斤,韩将赵小锅的手指头砸烂四个。赵又疼又饿,两天内死去。又以偷山芋的罪名,5 天不让 7 岁的弟弟吃饭,也随之饿死。这位姓韩的队长,共打了 23 人,骂了 60 多人。

1960 年 3 月中旬一个中午,在板桥公社安乐大队山西生产队,队长缪某硬说 15 岁的女孩小苗偷山芋种吃,将她捆起来,用铣把和毛竹乱打,小苗当场晕过去两次,醒来又打,尿一裤裆,胳膊被打断了。被缪打过的人有 35 人。1960 年 3 月 24 日早晨,52 岁的社员叫刘金友。队长缪某说刘金友放牛去晚了,不让刘吃饭,刘只好下田挖野菜吃,又说刘破坏生产。这天天气很冷,缪强行脱掉了刘的棉衣棉裤,捆绑起来用棍子毒打。刘疼得喊“爹爹饶命”,始终没有松绑。胳膊被打断,全身青紫。打后卧床不起,两天不给饭吃,5 天后就死了。

小溪河公社山河大队被干部捆绑、打骂、吊罚、扣饭、游庄的群众就有 1078 人,占总人口的 36.3 %,被打死 2 人,逼死 1 个。北夏生产队共有社员 240 人,被队长李某打过的就有 237 人。社员王功良死后,工作组展某叫王的老婆去燃灯工地做工,因其小孩在家有病不愿去,展要斗争她。这个妇女被迫上了工地以后,小孩就在家里死了,小孩死后几天无人问,尸体被老鼠咬得不像样子。大队副书记史某,借口寡妇王氏母女俩要外逃,不给饭吃,并罚王氏苦工一天,晚上,又把王氏同一个男社员捆在一间房子里,同时把王氏的小孩捆在食堂里。第二天,王氏母女俩外逃后,史又把她家的三间房扒掉。工作组李某发现社员庙永产偷了几个山芋,就把庙捆起来,把几斤山芋挂在庙的颈子上“游庄”。三官庙生产队团员鲁维安,从水库工地上回家看小孩时,生产队长史某一连两天不给饭吃,还要史到小溪河去挑水灌秫秫。鲁维安饿急了,偷了半碗秫秫,史某就把鲁绑了两天不给饭吃。不几天,鲁就病死了。

1960 年麦收时,山河大队总支书记陈某叫社员苦战三昼夜。有一天鲁殿发在场上打瞌睡,被陈用开水浇头,颈子上面皮都烫烂了。乔山大队长邓某,去年春天以劝阻外流为名,将一个过路人捆到大队吊打,从身上搜出 12 斤粮票和 12 块钱,自己入腰包了。总铺公社凤兴大队生产队长王某逮到小偷李某,用铁火叉烧红了烙嘴。殷涧公社赵窑生产队长韩某,逮到一个偷青的小孩,用刀砸劈了小孩的 4 个手指。黄湾公社淮丰大队小队长张某逮到偷青的社员王小脚,用铁丝穿上耳朵,并用铁丝捆着手吊在木梁上。三小队社员吴开聪的两个小孩饿得偷吃青苗,支书黄某指使打手用铁丝把两个小孩的耳朵串在一起,并对小孩说:“你们俩打个电话吧。”星火大队支书钟某利用妇女偷青的过错,在田里强行奸污。板桥公社浙塘大队长孙某,逮到一个偷青妇女,打倒在地,用枪捣妇女的阴部。

李武大队社员徐开兰曾当面批评过队长苏某贪污病院的油,当徐开兰发生严重浮肿病后,苏不叫医生进行治疗,说:“痨病鬼,治不好。”以致徐病日趋严重。之后,苏乘乡里来人检查病院的机会,企图将尚未断气的徐开兰活埋。当时徐的小孩在场大哭,不好下手。就用饼乾将小孩哄走,把徐用稻草盖上,抬到外边活埋了。徐在被活埋前还惨叫:“给我稀饭吃!”

武店公社赵楼大队副大队长赵某说:“群众是奴隶,不打不骂不扣饭就不行。”1960 年,他打过 30 多个人,有的被打伤,就的被处死。全社原生产小组以上干部 1163 人,犯有违纪错误的有 265 人,占 22.2%。被他们捆绑吊打、拘留关押、扣粮扣饭、罚劳役等有 1285 人,其中被处死的 95 人,被扣饭的 1622 户、3760 人。

5. 在水利工地上

大跃进以来,凤阳搞了不少水利工程。兴修水利应当是好事,但由于缺乏科学态度,不少水利工程劳民伤财却得不到“水利”。在水利工地上,农民的处境不如奴隶,他们饿着肚子从事极其繁重的体力劳动,大批人在饥饿、疲劳中死去。

建设电灌站是凤阳当年的一项水利工程。这项工程的工地经常加班加点,增加劳动强度,还克扣民工口粮 12 万余斤。县委书记处书记张道厚提出“三天三夜不吃饭,工效还要翻三番,下雪还要光着脊梁干”的口号。县委委员、副县长杜某,看到民工不脱衣服干活,就骂人家没有干劲。水利工地上还规定:多劳多吃,少劳少吃,不劳不吃,照出勤人数发口粮,炊事员、勤杂、病号不超过 10%。民工请假非经指挥部批准的不给饭吃。民工生病就撵回家,被赶回家的病号因不发口粮或少发口粮,有的就死在路上。宋集公社宋集大队民工王土中有病不能上工,两个民工架着他去抬土,被折磨致死。据统计,电灌站共死民工 2474 人,占民工总数 14293 人的 17.3%。这还不包括折磨得奄奄一息抬回家后死亡的人数。利民公社上电灌站的 500 人,死掉 307 人,占 60.4%,宋集大队上电灌站的 40 人,死掉 29 人,占 72.5%。群众叫杜思俭“杜阎王”,把电灌站叫做“阎王殿”。县医院周医生到电灌站检查病情,向地委汇报说浮肿病人较多,张政委把桌子一拍,说:“这个傢伙扩大病情,思想右倾!”

县委委员兼小溪河公社党委副书记李某在燃灯水库私设“法庭”、“牢房”,“劳改队”,任意关押民工。他指使人打了 20 多副手铐,专门对付所谓“调皮捣蛋”的社员。被他关押和上铐的群众有 70 多人,被整死的有 28 人。在这个水库工地,白天强迫劳动,晚上不分男女关在一起。规定每头牛、半里路每天要拖 480 趟,完不成任务就送去劳改。牢房里的刑罚多种多样:罚站,捆绑,吊打,用铁丝穿耳朵。大溪河社员王占满,还没断气,就叫民工把他埋掉。民工把他放在外面没有埋,他苏醒过来爬了 4 天,爬了 20 里路才回家。燃灯大队黄庄小队社员丁学然因偷宰了老母猪,被李某押到水库工地劳动,白天强迫干重活,晚上铐上铐子关禁闭,一个月后,丁学燃被活活折磨死在牢中。小溪河大队南刘家生产队社员宋维勤因从水库偷跑回来,李某知道后,就把这个社员抓起来,白天劳动扣饭,晚上关禁闭,被折磨致死。民工病死了不上报,不通知家属,随便把死者埋掉。

1960 年春,山河大队副队长缪某带民工上水库,强迫社员像奴隶一样劳动,他亲手吊打社员 100 多人,并先后死去 35 人。新华大队副队长张某把社员许山友捆绑送水库,许不愿去,张将许反绑,用牛拖,许被拖得皮开肉绽,直到许惨叫“愿意”后才放下,接着就捆绑送水库,不允许有病送回,第 4 天死去。张某对在 1957 年整风运动中向他提过意见的社员史前山进行报复。他利用民工上水库的机会,将史家两个劳动力分别调去修水库和铁路,还强迫在家的老母和两个孩子像男人一样,每天交 70 斤野菜,否则不给饭吃,同时规定:不准家里冒烟,否则没收。与此同时,又诬史家两个小孩偷东西,将两个小孩捆绑吊打。第二天,两个孩子就病了。孩子的病越来越重,老母哀求张,请求住院治疗,张某竟恶毒地说:“还住什么医院!我非叫你家死得没有开门的没有关门的!”没几天,两个小孩死去,接着老母也连气带饿死去。

6. 分田到户 渡过难关

食堂断炊,饿殍遍野,外出逃荒又受到层层“劝阻”,即使通过重重关锁逃了出去的也找不到活路,因为其它地方也是大饥荒,没有粮票吃不上饭。外逃的人不少饿死路旁。在这生死关头,有些生产队不顾共产主义思想的禁锢,偷偷地把田分到户,让农民自己在土地中找吃的,以渡难关。1961 年,府城公社四凤大队实行了“三包四定”的办法,平均亩产超过了 1957 年的水平。县里总结这个队的经验,在全县推广。当时,安徽各地也搞起了分田到户,在全省范围内搞起了“责任田”,当时农民称为“救命田”。到 1962 年改正责任田时凤阳县委报告,凤阳县的 2993 个生产队中,集体经营的只有 564 个,只占 18.8%。包产到组的有 1254 个,占 41.9%;实行责任田的有 1176 个生产队,占 39.3%。实际上实行责任田的比例比这个数字大得多。这些分到户的田的确救了农民的命,农民有了自己的土地,全家老小在地里精耕细作,当年就可以吃饱肚子,两年形势就好转起来。刘府公社有的社员说:“单干单干,快活一年,四两烧酒,两个鸭蛋,逢双赶刘府,逢单赶车站”。他们认为搞责任田有三大好处:一是政府省心,生产不要问;二是干活的人多全家老少一齐干;三是粮食产得多,家家有余粮。“但是,分田到户毕竟和共产主义目标是相悖的。中共中央很快“纠正”了这一作法(安徽称为“改正”)。1963 年,工作组在凤阳“改正”责任田和包产到组时,人们也比较理解干部的苦衷,有人说:“责任田是瓦上霜,是见不得太阳的;是看鸭船,是经不起风浪的”,也有人说:“人随王法草随风,中央要这么做,你不随也不行”。但在改正中还遇到了重重阻力。黄泥铺公社有的小孩在街上唱:“成乡长,你想想,没有责任田,哪有米和粮。”城南公社的农民说:“前年我们像雀子一样,关在笼子里闷死了,刚放出来溜了两年,现在又要把我们关起来了。”也有人很坚定地说:“我不改,坚决干责任田。”也有人准备搬家到山沟里去搞责任田。原来搞责任田的积极分子和坚决反对“改正”的人都受到了惩罚。全省有 10 万农村干部被斗争、关押,有的家破人亡。尽管如此,但没有消灭农民搞责任田思想,10 多年以后,又是凤阳的小岗村最先搞起了责任田,并且在全国得到了普遍推广。

二、无为风波

无为,在风景秀丽的黄山脚下,是安徽的一个大县,面积有 2900 多平方公里。1950 年,人口为 943397 人,1369302 亩耕地。它位于长江北岸,与全国四大米市之一的芜湖隔江相望。

1. 大步奔向共产主义

1955 年春,全县成立了 1119 个农业生产合作社,不久,毛泽东发表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论述,全县一气呵成“社会主义合作化”。不少人在秋后即缺米少柴,随之纷纷要求退社,有的成群结队抢分集体的存粮;有的硬行私分集体保留的稻种;有的公开责怪政府,咒骂干部。省、地派来了工作组,“对富裕农民的资本主义思想和干部、党团员中的右倾保守、个人主义、本位主义、平均主义等各种错误思想,都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在整社期间,还派来了一位华东地区一级宣传员 XXX,他在一次万人群众大会上提出。谁要退社,政府将和他把账算清楚:有大军渡江时的损失账,刚解放时的救灾账,几年来的救济贷款账,成立农业社时的贫农合作基金账,全国各地派来救灾医生,从云南、四川等地调来大米和种子的各项费用账……。这一连串的“帐”,把老实的农民说得目瞪口呆,一个个只得背地叽咕;“原来说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现在又变卦了。”从此再也没有敢说退社了。

大跃进那年,安徽省委从安庆地区调来一个叫姚奎甲的干部担任无为县委第一书记。当时,在饥饿线上挣扎的农民们,纷纷逃到江西省。姚奎甲视此情况,一面向省委反映,要求省委干涉,批评江西省随意接收安置,一面派人前去动员返回。还要求各个车站、轮船码头,凡没有各级政府开具的正式证明的,一律不卖票。断炊的农民,逃命遭到阻拦,已经逃出者又被追回。被追回后,又得不到生活上的安排,遭厄运者数量很大。

1958 年 9 月,全县原有 435 个农业社并为 31 个人民公社。县委又拟了一个“关于试办共产主义人民公社问题”草案,不到 10 天的时间,“共产主义的人民公社”在全县普及。

严桥区响山农业社的社长叫陈广复,是个老退伍军人,此人在部队搞过供给工作,他在 1955 年就在农业社实行过共产主义分配制度,公社化时搞起供应制更是轰动一时,连毛泽东主席都知道了他的名字,说“安徽省无为县在三国时曾出现一个黄文炳,现在又出了一个陈广复”。毛泽东视察安徽时,还要到他们社去看看,因交通不便,未能成行。陈广复的响山社供给制有这么一段顺口溜:

发米发柴又发盐,

过年过节样样全。

有酒有肉有香油,

红糖鞭炮带挂面。

到热天,发草帽,

另有一把芭蕉扇,

有毛巾,有香烟,

还有肥皂洗汗衫。

要结婚,就支款,

生了孩子更安然,

有产假,还不算,

糯米红糖加鸡蛋。

继后《人民日报》发出了《安徽省响山社最早实行供给制》的报道和《一棵共产主义的幼芽》的通讯。文中肯定地说:“响山社许多可贵的创造,是发人深省的。全国农村正在大跃进,时代逼着我们必须考虑共产主义的具体形态。共产主义,应像列宁指出的那样:‘那时,社会就不必在分配产品的时候,规划每人应当领取的产品数量,每人将根据需要自由地领取’”。

无为除实行“供给制”外,还大刮“平调风”。“平调”的种类有土地、劳力、耕牛、农具、房屋、家具、家禽、家畜、现金、粮食、柴草、木料、砖瓦、芦席、毛竹、稻繁、车辆、鱼、藕、棉被、棺材等。据袁乃平、吴克明、朱宗新 3 人于 1960 年 12 月 12 日调查的红旗公社新民大队情况:“全大队共平调的房屋 471 间,拆掉房子 109 间。平调土地 119.9 亩,平调耕牛 21 头,平调水车 119 辆,母猪 21 头,手推独轮车 35 辆,船 1 条。”

该县统计资料标明:1958 年期间,县向公社调支的劳力所做的劳动日就有 736 万个,连同各种器材物资总共价值 746 万多元。大江公社 1959 年提出要实现“七个万”:万头猪场、万鸡山、万瓜棚、万鸭棚、万鱼塘、万鹅滩、万亩丰产片。公社提几个“万”,大队跟着提几个“千”,生产队也提几个“百”。要实现这些目标,层层要从下向上调集物资和财产,千方百计集中凑数,最终剥夺的还是社员。从 1958 年秋到 1960 年春,大集中、大平调、大搬、大拆和大兵团作战之风,一刮再刮。1959 年秋后,全县实行家禽、家畜大集中,普遍出现大杀、大吃、大卖等现象,搞到最后,家禽家畜几乎绝迹。农村被搞得满目荒凉,农民家贫如洗。

共产风给无为带来了前所未见的灾难。据有关资料表明:

一、大量的饿死人。杨金声在《我亲历的瓜菜代生活无》中写道:“据县公安局统计,1959 年县饿死 82278 人,1960 年饿死 126524 人。1957 年底,全县总人口为 982979 人,1960 年底只有 662557 人,减少了 320422 人。再加上 1961 年饿死的人数,无为县总共饿死人应当在 30 万以上。”谢贵平调结果是,全县饿死 20 余万人,占“大跃进”发动时总人口的 20%左右。

二、耕牛农具大大减少。1957 年全县耕牛共有 38597 头,到 1960 年只有 28100 头,减少 10497 头;大型农具原有 294805 付,到 1960 年只有 118561 件,减少 176244 件,其中减少程度最严重的是无城区,达 80%。

三、土地荒芜,粮食减产。从 1958 到 1960 年,粮食产量年年下降。粮食总产量 1957 年为 6.7 亿斤,1958 年为 6.2 亿斤,1959 年为 4.4 亿斤,1960 年为 4 亿斤,与 1957 年比,减少 36.5%。

2. 父母官从农民嘴里夺粮

无为县委第一书记姚奎甲,受到上级的压力,也对下级施压。1958 年全县粮食总产量是 6.2 亿斤,却上报 13 亿斤;1959 年总产量是 4.4 亿斤,上报 11 亿斤。当时任职县粮食局的夏可文[4]回忆说,1958 年他奉上级命令去调查农民亩产的真实数,他随机抽取 3 块土地肥瘠程度不同的田分成 3 个等次,亲自监督收割和打谷,结果发现上等田平均亩产 120 斤、中等田 80 斤、下等田 40 斤。他想将真实数字上报,但区里干部怕影响政绩,不给盖章,最终粮食产量还是按区里干部虚报的数字盖章上报。

中共无为县县委书记姚奎甲为了保官,编造了瞎话。千千万万农民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姚书记反而说农民“不缺叫缺”、“闹粮”,下命令要基层干部反“瞒产私分”。

1958 年底粮荒日渐严重,大多数农民都在嗷嗷待哺。一次姚奎甲却在县委扩大会上说:“现在农村到底有没有粮食?我们回答是,粮食不仅有,而且很多。粮食问题,关键是领导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方法问题。”

1959 年 12 月 11 日,姚奎甲在区、社书记会上还强调说,“要认真清理仓库、种子、加工厂和食堂,查草堆打未打,场基上有没有稻,查代食品找未找尽……”

12 月 12 日,他在红庙公社召开的生产队芳以上的干部会上,用斗争、吊打、扒掉衣服罚冻、打嘴巴等刑罚,威逼催粮。在会议期间和会后不久,红庙公社就饿死 7600 多人,其中,闸北大队原有 4944 人,饿死 2260 人,占该大队总人口的 45.7%。

14 日,姚奎甲亲自主持的大江公社反瞒产会议,追逼十分激烈。一个大队书记赵宪成被撤职,官镇大队骆以寿被斗被打;东河大队牌坊生产队一姓魏的小队长,姚还叫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朱治华组织人专门斗争了两天。姚对精华大队会计赵同庆说:“你不交代瞒产账,就法办你,审你罪,看你狠还是我狠。”东河大队生产队长汪为山,被斗时,受到打、拖、冻,还把衣服扒掉用冷水浇。姚奎甲怀疑赵渡大队副书记刘长山瞒产 3000 斤稻子。姚找刘个别谈话,严加追逼,姚说:“你还蒙我吗?你不讲,我比你知道得更清楚。”这次谈话到深夜,刘长山一回家就自缢而死。姚奎平宣布刘长山叛党畏罪自杀。

12 月中旬,姚带领县委办公室副主任等人,在六洲公社新华大队搞反瞒产重点时,亲自和通信员张修白吊打了生产队长李必松,并指使民兵和通信员捆绑生产队长胡必喜、陈能富和会计李必华 3 人,以后又捆吊打 12 人。

姚奎甲一面逼迫下面反瞒产,把农民中的口粮搜尽,一面逼迫干部,千方百计抓粮入库。1960 年秋粮入库时,虚报的受到了表扬,还登报说“一马当先”。开城公社实际入库只有 3 万斤,粮站站长如实上报,姚叫办公室副主任打电话说:“把这个狗娘养的绑上来”。一次姚打电话要土桥公社书记马玉根继续送粮,马说:“只剩 30 万斤种子,实在无法送了。”姚说;“口粮也要送。”

1959 年 10 月,尚礼公社已饿死人。姚在公社书记会上对该社书记刘谊宽说:“你回去,如 3 天完不成 24 万斤征购任务,下次来开会就提头相见。”第二天晚上姚召开电话会,刘因吐血病倒,由副书记任士好接电话,姚命令刘马上到县里来,刘还不敢说自己吐血,连夜跑到县里,结果被逼得将 30 万斤种子送进了国库。

姚奎甲对下抢夺农民的口粮,对上汇报还说对农民的口粮已作了“很好的安排”。无为县委不顾农民死活,大量的饿死人。但几年来连连得到上级表扬;1958 年得中央的超纲要奖状,1959 年得地委的超纲要红旗。上级的表扬使姚奎甲有恃无恐,在征购上任务一加再加,既卖了口粮,又卖了种子,前面卖粮,后面挨饿。1959 年冬,部分食堂停伙断炊几十天,仍布置加快粮食入库,每天要入库数量,少报不行,多报欢迎,刘渡公社先报一天完成 20 万斤,批评后,逐渐增加到每天 70 万斤。

3. 农民的苦难

农民们由于饥饿乏力,个个都骨瘦如柴,走路都摇摇晃晃,甚至青年人走路都须带拐杖,无法下田劳动;即使被干部用棍棒驱赶下田,农民两腿也深陷淤泥中而无力拔出,只好在田块四周播种、插秧,消极应付,于是田块中央长满了稗草。

上行下效。为了从农民口中夺粮,县里逼公社,公社逼大队。本来素质不高的农村干部就采取种种手段摧残农民。一份调查报告称:该公社严重强迫命令的干部 35 人。他们对农民打骂捆吊来完成征粮任务。被他们捆绑吊打的达 2049 人,致伤 14 人,致死 5 人,被逼自杀 1 人。

1960 年 11 月,县委在一份调查报告中说:“少数干部任意体罚群众,捆绑吊打,尅扣伙食,罚跪、罚冻、罚晒太阳。有的私设监牢、小劳改队。有的还采取用石头砸手指、钢针扎手、剪刀剪耳朵、火棍烫鼻梁、针缝嘴巴等等令人发指的刑罚。”下面是这个材料中列举的具体事例:

1、新河公社公路大队第二小队妇女熊德兰,因饥饿难忍,偷了一点蚕豆,被指导员宋某发现,当场狠打了一顿,晚上开辩论会,随后把她调到另一生产组劳改,因羞愤自杀而死。

2、汤沟公社姜桥生产队农民龚维经,患浮肿病,生产队长江某叫他参加劳动,他因体软无力未去,队长一天不给他饭吃,第二天被迫下田,死在田边。

3、姚沟公社共产党员李某捆打 14 人,1960 年利 5 月,在第 7 队,把偷吃蚕豆的女社员叶玉英的嘴巴用针线缝上。

4、红旗公社花疃生产队党支部书记张某,全生产队 47 户人家,除他自己家外,其余 46 户都被他扣过饭,并摔碎社员的打饭盆 10 个、小饭桶一个和一些其它打饭用具。社员蔡大喜有病,把田沟整理得粗糙了一些,就遭张某毒打他一顿,回家上吊而死。春季栽早稻时天气很冷,浮肿病人张本胜、张成年不能下田,生产队长张某硬要他们下田,张本胜上午下田,下午死去。

5、羊山公社阮井生产队长任某捆打社员 19 人,其中被迫外逃 15 人,死 1 人。社员周可法有病,1960 年 4 月的一天,他牵牛跌进水里,任某硬说周可法不想下田劳动,故意把衣服跌湿。周不服回了嘴,任某当即打了他两个耳光,并且扣饭,周当天中午上吊而死。

6、陡沟公社官圩大队队长蒋某,1960 年前后,共捆打社员 24 次,打伤致死 2 人。1959 年 10 月的一天,蒋召开会议,因下雨,徐村有 7 名社员迟到,蒋即打每人一大棍,到会场还给 5 人罚跪。社员许以民因妻子被罚跪不服,说:“你就搞我们贫下中农”,蒋某即抓住许以民,施用“人搭桥”的刑罚。即把人脚放在一个桌子上,手扒在另一桌子上,全身悬空,然后将两张桌子同时向两边拉开,使人跌下。许以民摔伤后几天就死去。

7、《无为县三级整风运动开展情况》中写道:全县强迫命令和违法乱纪的 1554 人。石涧公社陈闸大队第 6 生产队队长江某从 1958 年 3 月到 1960 年 3 月,共捆打吊过社员 164 人次,其中被打伤 9 人,致死 4 人。

8、新河公社马城大队石碑生产队队长傅某,1960 年上半年不到 100 天的时间,就打了 35 人、达 153 人次。女社员倪华的小孩偷了 5 斤稻,傅将倪华吊起来打,将纳鞋底的大针烧红,在她的鼻梁上烙了一个“十”字火印,并责令妇女队长将倪华的头发剪光,以示偷窃。社员陈文明因病不能参加劳动,被傅一顿毒打,伤重致死。

9、赫店公社苏塘大队汪塘生产队党支部书记丁某,1960 年 3 月,小饲养员丁玉因偷吃蚕豆被他捉住,丁竟用剪刀在丁玉脸上剪掉了一块肉,当时血淋不止,第二天头部肿大,加上挨饿,半月后死亡。

10、1959 年春节刚过几天,襄安公社青龙大队宣村生产队长宣某就要社员下地干活,有三位社员迟到,宣队长开口就骂:“你妈的弄 x,你们想吃不想吃饭?今天你们三人就给我站在池塘里,不要你们干活!”三人还未来得及说明情况,宣队长就一个耳光,说:“你们不想干活还有理由?你们不站到池塘里,就别想拿到饭票子!”三人为了中午吃到那碗稀饭,虽然穿着棉裤棉鞋,只得站到水塘里去,水漫膝盖,冻得三人满脸青紫,浑身发抖。

11、大江公社官镇大队党支部书记郭某、小组长张某,人称他们是“活阎王”,1959 年冬,57 岁的社员陈长河,因患浮肿病不能劳动,被扣饭一天多,陈饿得没办法,便向张某磕头要饭吃,张讽刺地说:“你脸上有肉,不吃没关系。”孙连气带饿,当场昏倒在地,醒后爬到食堂就死了。

无为县南乡有一小孩,因饥饿难耐,大白天爬到生产队田边偷食田中稻种,被生产队长发现,冲上前去,一锹铲下去,将偷食小孩的右手四指齐刷刷铲断。

查阅 1957 年到 1961 年无为的气象资料,无论从月降水量、最长连续降水日数和最长连续无降水日数看,还是从暴雨日数和暴雨连续日数看,不存在旱涝灾害。在这样基本风调雨顺的情况下,饿死了 30 万人。

家里饿死了人不敢声张,不去报告,让死者仍躺在床上,用被子盖得严严实实、平平整整的。别人问起,就说生病不能起床。家里活着的人照样到食堂给他领回一份浪打浪的稀饭或代食品,以保全活人的生命。饿死的人虽然是骨瘦如柴,尸体干瘪,春夏气温虽高还可保存一段时间,冒领死人的饭的天数就多一些。但存放久了,引起干部的怀疑,上门检查,揭开被子一看,常常是尸体上的眼珠被老鼠吃掉了,脸、耳、鼻、脚趾被老鼠咬得露出了骨头。有些地方出现了人吃人的现象。

2003 年 8 月 19 日,谢贵平先生到无为县昆山乡莲花靠山村访问了时年 60 岁的苏秀芳。苏秀芳回忆说:当年她住在苏老村,苏老村至昆山街沿途 3、4 里路,每天都见无人收埋的尸体十几具,要么是其家人已全部饿死,要么是家人因饥饿无力挖坑掩埋亲人的尸体。.她说,苏老村原有 570 人,到后来因饿死加上外流,全村只剩下 2 百多人,好几户人家死绝。苏秀芳一房(共一个曾祖父的所有家族)共 72 人,其中饿死和被折磨死 53 人。她母亲死后,她的弟弟时年 2 岁,依偎母尸旁,嗷嗷待哺;为了多领得一勺稀饭(当时他们村按人口到食堂领取口粮),被迫用棉被裹住她母亲的尸体,与家人同卧一床,不让别人知道她的母亲已死;以死人冒充活人,多领取一勺粥水,从而使姐弟俩得以苟延残喘,据苏秀芳说,她的堂妹饿死后,她的二伯以收埋尸体为借口,将尸体带到苏老村村后山冈上,割下尸肉煮烧食用,而将尸骨仅草草掩埋,苏老村许多村民都看到这一幕。当年在县粮食局任职的夏可文对谢贵平说,无为县城有一货郎小商人,穿街走巷做一些小生意(当时叫“投机倒把”),经常将赚的钱换一些食物藏在货郎担子里自己食用,从不给他的妻子和儿子吃;每当他的妻子和儿子向他求食时即遭他的毒打,并扬言要杀掉他们母子俩;妻子饿得快要死的时候,趁丈夫熟睡之际,与儿子一起用绳子勒死他,以夺取食物。据昆山乡新华村村民反映,当时该村有一老妇,一日邻居偶进其屋,见老妇人正在吃肉,忙问其来源,老妇良久不语,后在干部的追问之下被迫说出实情,其所食之肉乃其子之尸。当时即将饿死的人争吃无主尸肉也时有发生。据老人们讲,有些饥饿的乡民经常到处打听谁家最近死了人,何处有新坟?一旦听说某处有刚死的人或附近有新坟,人们便结伙蜂拥至新坟地,掘尸而食,野外常见被剔除了皮肉的尸骨。?当年任无为县派出所所长的胡大海说:“看守所里的犯人,有女人杀丈夫的,有儿子杀老子的,有母亲杀儿子的,各种丧失伦理的事都有,但大都是饥饿的原因。”

4. 谁讲真话镇压谁

县委人民来信办公室,1959 年、1960 年共收人民来信 1173 件,绝大部分都未认真处理。有的还作为反动信件侦破。

一次,石润公社党委书记谭布真,匿名向邓小平写信反映情况,姚奎甲在省里开会得知消息后,立即打电话告知谢永康,要他配合省公安厅蒙处长进行专案侦破。谢数次以测验学习党的八届八中全会文件为名,要全县大队以上干部每人亲笔写一份学习心得送到县委,核对笔迹。对笔迹没有查出,姚奎甲就到处怀疑,逼迫县委办公室主任潭荣植、原副县长刘希文及汪卓、朱吉祥、胡志杰等同志承认,最后谭布真怕连累别人,主动承认是他和一名大队干部写的。结果谭被斗争,定为右倾分子,受到留党察看两年、行政降两级处分,并送农场劳动。

县委组织部原副部长钱汉轩,病退后化名向毛泽东写信,反映无为农村情况。姚截获这封信后,即交县委办公室转赫店公社书记丁学甫进行侦破(因看出是从赫店邮局发的),并叫公安局拍成照片在赫店公社到处查对。钱怕定错他人,即向丁学甫承认是他写的。当时钱正发烧,天在下雨,姚得知消息后命令丁学甫立即派人将钱送到县里。姚一见钱就破口大骂“你这个混蛋,是张凯帆的爪牙、走狗,吃饭不干事,还向中央告状”。随后把钱关了一个多月,组织两次斗争,令其反省。

一次,田桥公社书记季永山、庙后大队书记杨克才、港河大队大队长汤圣传 3 人写信给毛泽东,并上北京反映姚奎甲及无为问题。姚得知后,即派人去北京将季等人领回,经过斗争后下放劳动。后将杨克才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劳教;季永山、汤圣传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23 级降为 25 级的处分。在他们劳动期间,杨克才因去芜湖一趟探望爱人,季永山请假去马鞍山看病,姚说他们不老实,还想告状,即将他们逮捕起来,

关押一年零 8 个月。

严桥南岳小学副校长陈英,于 1959 年 7 月至 10 月 3 次向姚奎甲写信,反映当时无为基层干部作风和群众生活的实际问题。姚不但不支持,反把陈英写信问题转告文教系统整风领导小组,要其对陈斗争,并说:“有个小学教师给我写信,内容非常反动,骂到县委头上来了。我已叫县委办公室通知区里派专人将陈英送到县里来,你们要转告文教局组织专门会议进行斗争。斗争后要专人看管。我就不相信一个小学教师还整不倒。”斗争结果,将陈英划为右派分子、撤职降级、监督劳动。

姚奎甲对县委办公室主任谭荣植说;“今后如有人向中央和国务院投寄的信,要邮局堵住,每天晚上要检查”。一次,姚到襄安镇,见有个摆摊子代写书信的,姚怕他代写人民来信,亲自把他带到公社审讯,并把他的摊子毁掉,还威胁他说:“今后再要写,我把你捉起来法办。”这个人吓得逃走了。

一些干部因讲真话处分后,即送劳改。王福大队办了一个收纳 90 多人的小劳改农场。强迫劳改人员于重活,做不动就打,有时甚至不给饭吃。这 90 多人中,除派出所送去的五类分子 21 人外,其余大部分是干部和社员群众。

1960 年初,周恩来收到反映安徽省和县、无为县饿死人情况的来信,致函安徽省委书记曾希圣,要求查明情况后回复。函件全文如下:

希圣同志:

转上一信,请阅后派人前往两县一查,也许确有此事,也许夸大其辞,但这类个别现象各省都有,尤其去年遭灾省份,更值得注意。主席在批转山东省六级干部会议文件上,也曾着重指出这一点。请查明后复我一信。

敬礼!

               周恩来

                   一九六O、三、二十九

以后揭露的事实证明,这些来信反映的情况,不仅不是像周恩来说的“夸大其词”的“个别现象”,而且情况要严重得多。

5. 张凯帆“大闹无为”

毛泽东在庐山会议上大批张凯帆,说他“大闹无为”,把张凯帆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而无为的老百姓,一直把张凯帆当英雄,当清官海瑞。

张凯帆 1927 参加革命,1928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并领导了无为“六洲暴动”,1933 年 9 月,他在上海任中共沪西区委书记时被叛徒出卖后逮捕,关进了龙华监狱。他在龙华狱中作诗言志:

龙华千古仰高风,

壮士身亡志未穷。

墙外桃花墙里血,

一般鲜艳一般红。

他在狱中睡双人床上铺,他用铅笔将诗写在墙上,位置比较高,监狱管理人员没有发现。解放后,解放军在清理监狱时,发现了这首诗,误以为烈士写的。萧三在他主编的《革命烈士诗抄》中收集了这首诗,署为“佚名”。后来,出版社得知是张恺帆写的,便来信说明并道歉,张复信说:“我是幸存者,获烈士称号,当不胜荣幸,何歉之有?”

1959 年春以来,身为中共安徽省委书记处书记、副省长的张凯帆,不断得悉无为“田园荒芜”、“灾情严重”和“民不聊生”的消息,心情极为不安,便来到无为作实地察看。1959 年 7 月 4 日,他一到无为,就有农民拦住他的车子,有的人向他叩头,要求他解决吃饭的问题。他目睹农村的悲惨情况,十分伤心。7 月 7 日,张出席了县委召开的五级干部会。他在会上的讲话说:

在去年大跃进中,浪漫主义太浪漫了,本来长得很漂亮,可是粉堆厚了一些。比如,明明亩产 400 斤,硬说是 800 斤,1000 斤,你多我比你还多,横竖越多越好。

我们有些同志为了面子又不向上级反映真实情况,请问,你们到底是要面子还是要农民吃饱肚子呀!?这次,我从石涧那边过来,见到病人很多,特是浮肿病人多,粗腿的多,妇女子宫下垂的多,闭经的多。.

如果要走贫穷的道路,哪个去干革命?我张恺帆也不干!

农民吃什么东西,一家大小平均不过二两。我们有些同志胆大妄为,乱改粮食标准,置群众生死于不顾,还有一点人性吗?

食堂一般不要搞了,这并不影响人民公社的性质.....现在食堂办得并不好,很多人愿意回去吃,只要你们把粮食、柴草、菜园地给他,给他们解决锅,他们会举双手欢迎的,愿意单吃的。

他建议把库存几百万斤粮食供应给病人和儿童;农村公共食堂办不下去了,他便写信给省委,建议省委考虑农村食堂是否暂时停办。

他在无为的 20 天里,跋山涉水、走村串户,并细心察看当时的干群关系、农民生活和庄稼生长的状况。他看到人们脸如黄蜡,骨瘦如柴,有的拄着拐棍,有的卧床不起,饿死人的现象已有所闻所见。到处禾苗生长得犹如枯香直立,满目凄凉。张凯帆心急如焚,他一面与县委书记姚奎甲交流情况、沟通思想;一面多次电告省委、地委反映情况,请求给予支援,一面沿途呼喊,要求干部和群众同舟共济,启发农民多种蔬菜,振作精神。他得知红旗公社王福大队书记张定根,横行霸道,打人骂人无计其数,且一次即逼死 3 条性命,但此人为姚奎甲所宠。张凯帆通过政法部门将其逮捕。新民大队一生产队长黄大本、陡沟港河大队一生产队长倪进长因多次打骂群众并打碎社员的锅,张凯帆对此十分愤慨,随即通过地方组织,将其宣布撤职。

最能表现张凯帆胆识的是他在无为提出的“三还原”、“两开放”。他经过调查研究,根据群众的意愿,和另一位书记桂林栖商量以后,果断地提出:占用社员的房屋还原,伙食还原(即解散食堂,回家做饭),公社化中没收的社员自留地还原;市场开放,鱼塘开放(可以让农民搞点鱼虾充饥)。但是,他这些救农民于水火的做法却招来了弥天大祸。

1959 年 8 月 1 日,中共无为县委给地委写报告,并将此报告上报省委。报告说:“张恺帆于 7 月 4 日到无为县检查工作,9 日下午在大队检查时,向队干部和群众宣布吃饭还原、住房还原、小块土地还原的三还原,并要县委向下贯彻。到 7 月 15 日,全县六千多个食堂被一风吹散,只有 120 个食堂坚决不散。”

8 月 2 日,芜湖地委立即向省委报告:“我们认为张凯帆提出的三还原,特别是命令解散食堂,是违背中央和省委关于办食堂的方针和政策的。”报告还揭露“张凯帆指示县委办公室调查公社化前后的三个变化(劳动力、农具、房屋)和干部作风、各种发病情况等五项内容,而且均以公社化前后为界限,不知用意何在,请省委研究。”

8 月 4 日,中共安徽省委就张恺帆下令解散无为食堂一事给中央写了报告。报告说:“我省书记处书记张恺帆同志于七月初到无为县检查工作时,下令解散食堂,并以怀疑的心情责令县委办公室调查公社化前后几个情况的变化,结果引起无为县工作的混乱。无为县委和芜湖地委对张的这种作法很有意见,认为是违反中央的方针政策的。现将无为县委和芜湖地委的报告转上一阅。”

8 月 10 日,毛泽东在省委的报告上作了极为严厉的批语:

印发各同志。右倾机会主义分子,中央委员会里有,即军事俱乐部的那些同志们;省级也有,例如安徽省委书记张恺帆。我怀疑这些人是混入党内的投机分子。他们在由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中,站在资产阶级立场,蓄谋破坏无产阶级专政,分裂共产党,在党内组织派别,散布他们的影响,涣散无产阶级先锋队,另立他们的机会主义的党。这个集团的主要成分,原是高岗阴谋反党集团的重要成员,就是明显证据之一。这些人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时,他们是乐意参加的,有革命性。至于如何革法,也是常常错的。他们没有社会主义革命的精神准备,一到社会主义革命时期,他们就不舒服了,早就参加高岗反党集团,而这个集团是用阴谋手段求达其反动的目的。高岗集团的漏网残余,现在又在兴风作浪,迫不及待,急于发难。迅速被揭露,对党对他们本人都有益。只要他们愿意洗脑筋,还是有可能争取过来的,因为他们具有反动与革命的两面性。他们现在的反社会主义的纲领,就是反对大跃进,反对人民公社。不要被他们的花言巧语所迷惑,例如说,总路线基本正确,人民公社不过迟办几年就好了。要挽救他们,要在广大干部中进行彻底的揭发,使他们的市场缩得小而又小。

显然,毛泽东这里不仅仅是批评张凯帆,主要是借机批评彭德怀。但张凯帆也难逃过一劫。

1959 年 8 月 27 日至 9 月 21 日,曾希圣主持召开了县处级以上的干部会议,对张恺帆进行了批判。接着,又批判了省委候补书记兼省委宣传部长陆学斌。因为陆对浮夸风提出了不同的看法,还同意张恺帆在无为县的作法。

随着斗争的深入,省委把张恺帆和陆学斌定为“反党联盟”,作出了《关于张恺帆、陆学斌反党联盟的决议》,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批判运动,一大批说真话干部和群众受到打击。张凯帆被开除党籍,撤销副省长职务,批斗 51 天,关押 200 多天,经批判斗争后送淮北某矿劳动。其妻史迈也受到了株连,全家被赶出省府住宅大院。

张的二弟昌选、堂兄视三、堂弟昌树,还有在抗日时期曾任皖江参议员、老民主人士王试之都受到株连,被迫害致死。凡与张有过接触的人都进行了残酷的斗争,有的被罚跪,有的被扒衣服。对这些人进行抄家搜查、强迫劳动,划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和“严重右倾’,送到大蜀山畜牧场劳动。据不完全统计,遭受株连被批斗、处分的无为籍各级干部就有 28741 人。于是,张恺帆试图纠正的“共产风”在无为县又刮了起来,导致形势迅速恶化。张恺帆被批判之后,地方干部的专权和高压越来越严重。由于被判的人太多,以致于无为县监狱爆满,连仓库里都关满了人。后来政府不得不将那些无处关押的人押往临近的白湖农场(庐江县境内)和普济圩农场关押。在押送路上,老百姓说劳改犯多得象行军队伍一样。

“七千人大会”以后,张恺帆平反,官复原职。文革中又受摧残。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张先后担任省委书记、省纪委第二书记、省政协主席、省政协党组书记、省委顾问等。

三、亳县的惨剧

亳县(现为亳州市谯城区――属阜阳市)位于安徽省西北边陲,东、北、西三面与河南接壤,南面与东南与本省的太和、涡阳县毗邻。全县面积 2200 多平方公里。1957 年耕地面积 273 万亩,农业人口 73.7 万人。1958 年到 1961 年,由于同全国各地一样的原因,农村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农村人口大量非正常死亡。在大饥荒期间担任这个县人委(即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的梁志远,兼任县委农村工作生产福利科科长和县委生活福利办公室副主任,那时县委和县人委合署办公,很多事情都由他经手。他既亲身经历了整个过程,又经常下乡调查情况,是一个十分了解情况的历史见证人。2002 年和 2005 年,梁志远先生根据三年农村工作笔记和有关历史资料,写了多篇记述亳县大饥荒的文章。其中,在《炎黄春秋》杂志上发表了《亳县农业卫星经验官修记》(2003 年第一期)、《亳县统购统销反右的后果严重》(2003 年第 7 期)、《大跃进中的亳县人大、人委、政协》(2006 年第 3 期)。另有三篇稿件《炎黄春秋》编辑部觉得很好,但不敢发表,即《沉痛的历史教训――亳县农村人口非正常死亡实录》、《关于“特种案件”的汇报――安徽亳县人吃人见闻录》、《安徽亳县大办共产主义食堂》。后两篇发内部版《春秋文存》,印数只有几十份。在已发表的稿件中,由于政治条件所限,《炎黄春秋》编辑部删除了部分敏感的内容。征得梁志远先生的同意,本书这一节全部取材于梁先生上述作品的原稿。

1. 放“卫星”,高征购

1958 年秋,安徽省委、阜阳地委(当时亳县属阜阳地区)迫不及待地要求所属各县大放“卫星”。亳县闻风而动,并抢先在各县前头。9 月 27 日召开的县党代会上宣布,五马公社将要放出亩产万斤以上的特大水稻“卫星”,并作出了“今年粮食实现亩产千斤县,明年亩产万斤县”的决议。之后,由县委书记亲自挂帅,在五马公社泥店大队,选上好水田,打上木桩,先竖后横网好铁丝,从一百零几亩稻田里将成熟的水稻中选优拔棵,移栽到 1.389 亩水田里,并在田埂栽上青草,以表真实。经过几昼夜苦战,园满完成了水稻特大“卫星田”的创造任务,连夜上报省委、地委,并通知各社队组织干部参观。许多参观者站在稻穗上合影留念。收获之后,这块“卫星田”放出了亩产 40803 斤的特大“卫星”。省、地、县报纸、广播及时发表了消息,省地委迅速发来了贺电。

全县社队干部通过参观学习,“并田移栽”水稻和合并收获形成高潮。在秋收季节,高产“卫星”此起彼伏,连续不断。全县数不清放出了多少“卫星”。有的来不及像水稻那样并田,干脆就把多亩地的收获作物放在一起,上报成很小面积的收成。特别是红薯起收时,把十几亩甚至几十亩地里大块红薯挑出来堆放到一块几亩地里,要求上级来验收,以放特大“卫星”。

经过一段狂热的浮夸,亳县知名度大大提高,一跃跨入了农业先进县的行列。县委负责人和亩产 4 万多斤“卫星”的泥店大队负责人,出席了 1959 年的全国群英大会,亳县和泥店大队都受到了国务院的奖励。

产量报得太高,征购指标也随之提高。1957 年实际征购 1.3 亿斤,1958 年提高到 3 亿斤。到 1958 年底,粮食征购任务还没有完成。因此,大会追,小会逼,干部群众人人过关,拔白旗,批右倾,把征购粮食多少当作衡量干部左、中、右的标准之一。虽然食堂多数停伙,浮肿病大量发生,但县委还开展强大的政治攻势,硬说无粮是“假象”,是“西北风”,到处翻箱倒柜,大搜粮食。后来地委派副专员张剑华带工作队来检查,搞清了真相,县委才勉强承认没有粮食,安排了农村粮食返销。但是,返销粮食很少,十天口粮三天吃光。在打击说真话的人的同时,大力表扬说假话的人。1958 年,县委让一位新提拔的县委副书记宋某去分包五马公社,他很快伙同公社党委第一书记李某放出亩产 4 万斤的水稻高产卫星,全社粮食产量跃居全县第一。秋季征收“过头粮”从而夺得全县的“帅旗”。1960 年 3 月 4 日,正当农民大量饿死的时候,他们竟把二月份县委分配给该公社的人均每天 4 两(相当于十进位的 2.5 两)的返销粮 4500 斤退回给县里。从而在县委扩大会上受到大力表扬。结果,五马公社是饿死人最多的公社之一。1959 年庐山会议以后,8 月 29 日,县委传达庐山会议精神,在全县城乡开展反右倾机会主义运动,县委的头脑又膨胀起来。在反右倾机会主义运动中,凡是反映过农村粮荒、饥饿的党员、干部,均被视为否定 1958 年成绩、恶毒攻击三面红旗,给予无情打击。1959 年粮食进一步高征购,征购量和总产量的比率由 1958 年的 33.2%,提高到 39.5%。1960 年春,大批饿死人的时候,返销粮每人只有二两左右,相当于十进位 1 两多。

“五风”大行其道,畅通无阻,是因为没有人敢说真话,党委书记一个人说了算。1958 年 10 月,县委书记为了更方便推行其意志,将县委和人委(即县政府)合署办公,县长、副县长下农村蹲点,以党代政达三年之久。1959 年春,农村出现饿死人的情况以后,如实反映情况的人都遭到残酷打击。

2. 亳县的公共食堂

1958 年 9 月 7 日到 17 日,在 10 天之内,全县就实现了公社化。在公社化的同时,全县办起了 4700 多个公共食堂。食堂一般由生产队长负责,司务长由会计兼任。食堂所需的房子、器物都是用“共产风”刮来的。刚开办的一个多月,一日三餐有干有稀,门前红旗飘扬,男女老少一起进餐,像民间办喜宴似的,社员家中来客和路上行人都可以到食堂吃饭,一律不收钱和粮票。当领导参观、记者采访的时候,一片欢腾,高喊“食堂万岁!”

但喊“食堂万岁”的毕竟是少数典型。大多数食堂是开饭时社员排长队领饭,食堂门口蹲着大片吃饭的人群。排在队伍前边吃完了饭,排在后面的人还没有领到饭。雨天要踏着泥水去领饭,冷天领到饭以后吃冷饭。对老弱病人无法照顾,乳食不足的婴儿难以补贴。更重要的是,吃粮无计划,粮食浪费十分严重,秋收后不久就没有粮食了。多则两三个月,少则一个多月,大部分食堂就被迫停伙。此时,1958 年的粮食征购任务还没有完成,为了完成国家的征购任务,一方面以反瞒产私分的名义搜粮,一方面在县内主要干道和周边县市设立“劝阻站”,查缉逃荒农民。1959 年 2-3 月间,全县因缺粮,食堂停伙,浮肿普遍发生。大批农民逃荒到邻近的河南省。到 1959 年 3 月上旬,全县只有几十个食堂起伙,春耕生产基本处于停顿状态。直到麦收季节,食堂还处于时开时停的状态。麦收后不久又出现夏荒,食堂还是难以正常开办。当时农民私下传顺口溜:

食堂没有粮,

饿得人脸黄,

浮肿像黄牛,

干瘦像螳螂。

1959 年 8 月 29 日,县委传达了庐山会议精神和省委反右倾会议,全县反右倾运动迅速展开。“保卫食堂”是反右倾的一项重要任务。县委负责人在大会报告中对食堂特别强调:“人民公社的食堂为什么会被一风吹掉?主要是对敌人打击得不狠。有人认为食堂一片黑暗,有人在动摇军心。”县委认为,办不办食堂,农民参加不参加食堂,是拥护不拥护共产党、拥护不拥护社会主义的一场阶级斗争。因此,农民绝对没有“入堂自愿,出堂自由”,即使是无粮下锅,喝清水,吃菜汤,也得集中在食堂喝。在反右倾运动中,对停伙的食堂人人过关,个个检讨。对那些所谓“污蔑食堂、攻击食堂”的给予严厉打击。十九里公社薛菜园大队小陈庄生产队长程中德曾编过顺口溜:“食堂食堂,经常没粮,小孩没吃,饿得叫娘。”因此将他定为右倾,撤销了队长职务,给予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进行了多次批斗。

在这种形势下,县委还对时开时停的食堂,要求一村一堂地全面起伙。为了巩固食堂,采取了分户不支粮和收尽社员饭锅的“两头挤”的办法,做到不漏户,不漏人,农民全部到食堂去吃饭。为了显示“一大二公”,把食堂合并起来,越办越大,农民到食堂吃饭越来越远,吃一顿饭要跑好几里路,雨雪天苦不堪言。观堂公社沙土集 850 人一个食堂,锅小笼少,经常不能按时开饭,晚饭经常等到 9 点多钟。有人编了打油诗:“早饭等到日正南,午饭红日偏西山,晚饭等到更鸡叫,不知明日再多晚。”为此,在干部和教师中广泛排查,要找出编这首打油诗攻击食堂的“坏人”,最后没有查出结果。

农民为了生存,搞些野菜、树皮,但是,没有锅成了社员家庭的一大难题。有些生产队把锅部分还给社员,但一到粮食收获季节为防止吃青或上级检查时又把锅收回来。农民白天不支锅,把锅藏在柴草中或沉放在河边的水中,等到晚上再拿出来煮些野菜、树皮充饥。

靠反右倾恢复起来的食堂口粮标准很低,一般日均每人 2 两左右。大部分食堂两年没有吃油,更谈不上吃肉。有的食堂几个月没有盐。冬天不供应热水和开水。食堂缺柴也是一个普遍问题。解决缺柴的办法一是砍树,二是拆房。全县树木被砍达 80%以上,全县房屋倒塌和被扒 10 万间以上。有的地方挖坟劈棺当柴烧。在田野劈棺后剩下片片白骨,令人胆寒。

1959 年秋,县委副部长以上干部从县、人委机关食堂撤出,成立了县委小食堂。小食堂里吃细粮,一切副食品满足供应。县委主要负责人有时还另加小餐,公社党委书记来往也在小食堂用餐。在小食堂虽然凭票用餐,但粮油月月透支,透支的全都由县委财贸部解决。

公社食堂一般说来有明有暗。明的是公社机关食堂,按标准凭票用餐;暗的是可以多处饱食。如在小农场,火箭营(以武装民兵为主体的单位)、公社饭店、公社菜园等地方,采取多留粮、多供粮的办法,以满足一些领导人的需要。有的公社不仅暗吃饱食,还聚餐、饮酒。

在大队一级,先办食堂,后被统一撤销,大队干部到所在生产队食堂吃饭。多数干部是明餐不饱暗餐饱,东庄不饱西庄吃,千方百计地安排好自己和家属的生活。还有不少干部贪占粮食,以保证自己家属饱餐。个别作风恶劣的干部不顾农民死活,采取硬卡农民口粮、偷盗食堂粮食,除满足家属需要以外,还高价出售。在农民日均口粮二三两的时候,食堂的粮食被干部吃掉了三分之一左右。

干部不仅自己多吃多占,还把食堂当作摧残农民的工具。古城公社一名干部说:“我就靠食堂的一把勺子一杆秤,想叫谁死谁就得死,想叫谁活谁就能活。”当时的食堂有“五多吃”、“八扣饭”。“五多吃”是:干部多吃,干部家属多吃,干部近亲多吃,炊事员多吃,上级检查人员多吃;“八扣饭”是:病事假扣饭,少干活扣饭,上工迟到扣饭,不服从领导扣饭,吵架闹不团结扣饭,对上级检查人员说实话的人扣饭,偷吃青苗的扣饭,偷庄稼的扣饭。五马公社李集大队社员段刘氏因病不能干活,被扣饭,上吊自杀而死。城父公社宿庄生产队长宿某,除满足全家吃饱以外,还从食堂偷粮卖私馍,并利用馍饭诱奸妇女 10 人,全队饿死 80 多人。立得公社修刘大队乔园分支部书记乔某,扣饭致死农民 11 人。亳县农村流传着:

刮大风,

起大雾,

饿死社员留干部。

当时,也有一些好干部坚持与农民同甘共苦,不用手中的权力多吃多占,其中不少人饿死。五马公社罗庄大队陈楼生产队的苏如章等四名党员全部饿死。这个公社颜集大队有一位生产队长也死于饥饿。

1960 年 11 月 3 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即《农业十二条》) 对食堂有所宽松。在冬季为分户取暖,县委规定:“经县委批准可采取食堂统一管理、各户分散做饭的临时办法。”接到指示后,县委原打算分两批报地委批准以后实行分户做饭,但没等到报批,食堂就一哄而散。据 11 月底统计,全县 4438 个食堂,没有分的只有 287 个,全是小农场、敬老院等不宜分开的食堂。1961 年 4 月 26 日,发出了《中共中央文件》中发[61]323 号,文件宣称办不办食堂由农民自愿,在这之后共食堂才正式解散。

3. 全县饿死 20 万人

饥饿使人口大量死亡。

当时农村流传民谣:“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政府说假话”;“夺高产,放卫星,饿死的社员填满坑”;“今反右,明反右,反得社员吃人肉。”

1960 年冬整风整社以后的若干年内,县委曾经研究过农村人口非正常死亡的数字,梁志远见到过三组数字:

1961 年 3 月 17 日,县委在亳县三级干部会上整风检查,在一份绝密材料中说:全县非正常死亡人口为 4.4 万人;

1979 年阜阳行署计委、农林局编印的《解放以来 30 年(1949-1978)农业统计资料》,其中亳县 1959 和 1960 年两年全县农业人口减少了 28824 户,占原有户数的 15.9%,150503 人,占原有人口的 21.1%;

1996 年 2 月出版的《亳州市志》第 75 页刊载:1960 年城乡总户数比 1958 年减少了 29400 户,总人口负增长 9.6 万人。

那么,究竟 1959 年和 1960 年农村非正常死亡人口有多少?梁先生用自己当年调查研究的材料作了分析。

1960 年 5 月上旬,县委为了对农村人口非正常死亡人口心中有数,让他安排一个中等大队人口死亡比例调查。他选了古城公社李 8 大队作为调查对象,并拟好分姓名、性别、年龄、成份、死亡时间五项内容的提纲,交县委生活检查组组长王心斋去调查。调查的结果是:该大队原有 3130 人,1960 年 1 月至 5 月 8 日,共死亡 719 人(不含外流死亡他乡的人数),占总人口的 25.3%,同时还在继续死亡。回报后,县委认为,选点不准,死亡比例过大,要重新选点调查。

接着,由县委书记亲自选点,以十河公社十河大队为全县中等大队。梁志远派县生活检查组组长李运曾等人前往调查。调查结果是:从 1960 年 1 月 1 日到 5 月 15 日,共死亡 909 人(缺东关分支三个生产队,没查),占被调查村队原有人口的 29.15%,同时还继续死亡。

这两个生产队如果加上 1959 年和 1960 年 1 月到 12 月底的死亡人数,总共死亡人口都占原有人口的 30%以上。

1960 年底,梁志远带领姚志远等,在双沟公社王阁大队调查了饥荒偏重的大王支庙等六个村庄。这里原有 127 户,575 人,两年死亡 239 人,占原有人口的 41.5%,其中死绝 18 户,占原有户数的 13%,小李庄原有 75 人,死亡 36 人,占原有人口的 48%,小许庄原有 65 人,死亡 32 人,占原有人口的 49%。

更有甚者,1960 年底,梁志远在五马公社泗合大队杨庄调查,原有 68 人,除 4 人外流未归外,全庄仅剩 18 人,两年死亡 46 人,占原有人数的 70%以上。

1960 年 3 月中旬,古城公社李腰小学课间休息时,两个十二三岁的学生坐靠在教室门前的墙根前死去。3 月 19 日一次降雨,检查主要公路,发现 19 人饿死路旁。

梁志远根据以上调查判断,全县农村人口非正常死亡应当在 20 万人以上,有近 3 万户彻底毁灭。留下了一大批鳏寡孤独,仅观堂一个公社,就有孤儿 400 余人。有的孤儿被收养后饿死。十八里公社羊庙大队幼儿园收养 11 个孤儿,饿死 10 个。

据典型调查,1960 年 1-5 月间,在非正常死亡人口中,贫农占本阶层的 28.25%,中农占本阶层的 12.5%,地主富农占本阶层的 44%。

在地方上一些颇有影响的人物也死于饥饿之中。例如,魏岗公社后孙湾生产队饿死了烈士的母亲孙*氏,烈士的弟弟孙石头沦为孤儿。五马公社罗庄大队陈楼生产队苏如章,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复员时为营级军官,他女儿饿死后,他吃了女儿的尸体后也腹泻而死。五马公社草寺大队彭小庄,1960 年 3 月饿死了归国华侨彭广胜夫妇,彭在饥饿无奈时曾给他旅居 40 年的法国友人去信,待友人回信时,彭已死数月。十九里公社明洼生产队知名人士李琴丹(清末秀才)饿死,李已编入 1996 年出版的《亳州市志》名人传略,但其死因则写为“病故”。

有的家庭死人不报,继续到食堂领饭,有的死人无法抬埋,留在家中。大杨公社许洼生产队,1960 年 3 月有一农妇将其死去的丈夫和女儿用被子盖在床上 5 天,多领两人 5 天的稀饭,使她和另一个孩子没有饿死。

没有饿死的人饥饿无力,不能掩埋饿死的人。在路旁、田间、集镇街巷、食堂门口、学校教室,.....到处都可以看到尸体。1960 年春,十河公社宋大大队薛竹园村因没有劳动力抬埋,就用一车多尸的办法把尸体拖往地里。双沟公社高范生产队,因无力挖坑,就把不少尸体投在田间的枯井里。1960 年 10 月,梁志远在十八里公社集南杨庄的肿病“治疗点”上看到,浅埋在河坡上露头露脚的尸体就有 7 具。

由于饥不择食,全县因吃野草、蘑菇等中毒而死的人数以千计。五马公社丁双庙生产队高思曾家因吃臭大麻籽,一家五口全部死亡。1959 和 1960 年,每当新粮接口季节,饥饿过度的农民因暴饮暴食而死亡也相当多。张集公社北曹大队早庄生产队,1960 年月 5 月 15-24 日 10 天之内,因暴食青麦、生麦,撑死 10 人。

4. 饥饿之外再加摧残

农民在死亡线上挣扎时,各级党委都闭眼不承认,还说是假象,是“西北风”,是“右倾势力的反攻”,不准返销粮食。1960 年春人口大量死亡时,才开始返销粮食,但每人每天只有 2 两左右。农民不得不向外求救,而求救信被定为“反革命信件”,写信的人有的被捕入狱。

不让饥民外出讨饭。县、公社、大队遍设有“劝阻站”,阻止饥民外出逃荒。劝阻站星罗棋布,村头、路口、车站、码头,都有劝阻站的人站岗放哨,此外还有流动岗哨。劝阻人员对过往行人和企图外出农民盘查、搜身、扣留、打骂、捆绑、关押。过往行人带有食物一律没收,连青菜也属查禁之列。

1960 年春,立德公社修刘大队乔园分支书记乔某,在食堂以各种名义经常对社员扣饭,致使 11 人死亡。观堂公社观堂大队夏庄夏耿氏和古城公社油河大队梁景志,都是在因有病不能干活,在 1960 年春天被扣饭后上吊自杀死亡。

五马公社泗合大队四个村庄,大队副书记焦某不喜欢其中的一个 30 多口人的小村庄,对这个村庄的缺粮、饥饿、病死不闻不问。到 1960 年这个小村庄 30 多口人全部没有了,房子拆了,树砍光了,蒿草满庄,80 亩地全部荒芜。

1960 年初春,五马公社党委在罗庄大队召开扒茅草根(找代食品)现场会,为了不让参加会议的人看到罗庄大队的浮肿病人,就把这些病人集中驱赶到边远的荒野里,到会议结束时,数人冻饿而死。

农村基层干部对饥饿而“吃青”的农民或拿庄稼的农民进行逮捕、拘留、劳教,不少人死在狱中。个别地方对农民施行惨无人道的刑罚:对妇女打掉裤子不准穿,裤裆里装麦芒,系头发将人悬空吊在梁上,用铁丝穿耳朵.....

5. 人吃人的惨状

梁志远在《关于“特种案件”的汇报――安徽亳县人吃人见闻录》中记录了大量的人吃人的惨状。

该文称,在农民大批非正常死亡中,人吃人并不是个别现象。“其面积之广,数量之多,时间之长,实属世人罕见。从我三年近百万字农村工作笔记中查证和我自己耳闻目睹的事实来看,绝对没有一个公社没有发现吃人的事,有的大队几乎没有空白村庄。”这个严重问题是由少到多,到 1960 年 4 月达到顶峰。有时路上死人被人埋后,一夜就不见尸体了。有些地方,农民家里死了人,为了防止被人扒吃,就守坟多夜,待尸体腐烂发臭为止。有的吃人家的死人,有的吃自家的死人;人肉有吃熟的,也有吃生的;有吃死尸的,也有杀吃活人的;有吃自己搞来的,也有从市场上买来的(多为熟肉)。在城郊、集镇、村头摆摊卖的熟猪肉中,有不少是人肉冒充的。在吃人肉的人当中,约有 40%引起腹泻而死亡;另一些人常吃人肉而没出事主要是吃瘦弃肥、肉菜混吃、少食多餐、腌咸常吃等。

针对人吃人的情况,县政法部门也惩办了一批,先称“破尸案”,后按上级指示,统称“特种案件”。这种处理是先严后宽,以后就不告不理,不了了之。这种案件能办不能说,对外只字不漏,对上汇报慎之又慎。稍有泄露,就大祸临头。在文化大革命中,提及此事的人也受到打击。因此,这些情况一直不为外人所知。梁志远在这篇文章中提供了一些案例。

县委亲自处理的第一起“破尸案”

1959 年春,城关公社涡北派出所抓获了一起正在煮死小孩肉的盲流农民,遂将“犯人”和小孩肉送到县公安局。公安局当时不知如何处理。一位副局长向县委第一书记赵建华作了汇报(当时梁志远在场听了汇报),当即定为“破尸案”,并决定逮捕“犯人”。县委政法书记李庭芳亲自审讯后认为,“犯人”身体瘦弱,无政治目的。于是未经请示县委,发了两个馍,将“犯人”教育释放。县委知道后,李庭芳受到严厉批评。李又让公安局将“犯人”抓回,重新入狱。经过半个月的审讯,确定“犯人”没有政治目的,县委批准将其释放。本案到此终结,但办理案的派出所所长李玉贤,因向别人说过历史剧《打銮殿》中的剧词:“人吃人,狗吃狗,老鼠饿得啃砖头”,在 1959 年的反右倾斗争中,当作右倾机会主义分子进行批斗,并开除党籍,撤销职务,降两级,调出公安系统。李庭芳也被调去带民工到皖南修铁路,再没有回亳县工作。

饥饿残忍吃亲人

叔父吃侄女。据民政局离休干部葛现德回忆,其家乡城父公社葛鱼池生产队有一名社员,吃了其侄女的肉。1960 年,其兄嫂死后,一个不满 10 岁的侄女被其收养,不久侄女饿死,被其吃掉。因吃人肉,精神紧张,患病多年。

儿子吃父亲。1960 年 5 月 25 日,县委生活检查组长孙振林(中共党员,县文化馆副馆长)等人汇报:在魏岗公社逯楼大队陈营村检查,群众强烈反映农民马某,在其父亲死后被煮吃掉,并将一部分充当猪肉以每斤 1.6 元卖掉。由于当时政府对这类事采取回避态度,所以没加追究。

父母吃儿子。1960 年 3 月 28 日,双沟公社王阁大队王庄王某,在小儿饿死后,被煮吃,吃后夫妻两人腹泻,三天后二人均死去。全家七口饿死五口,剩下两个孩子被送进大队孤儿园。

母亲生吃女儿肉。1960 年春,大杨公社刘匠大队朱寨村朱李氏,在全家 4 口人已饿死 3 口的情况下,自己饿得无法忍受,就在死去的女儿身上啃掉几块肉吃下去,因此引起腹泻,拉出许多烂肉。当检查人员任怀赞(大杨公社烟酒专卖主任)发现时,该人已全身浮肿,处于半昏迷状态,但知道要馍,要饭,要医,要药。生产队长朱本善把真实情况告诉检查人员,并说昨天刚把生吃的女儿埋在地里。

据张催粮回忆,1960 年春,我家观堂公社集东一里张庄张韩氏,全家 4 口人,饿死两口之后,身边只有一个瘦弱的女儿,她迫于饥饿,丧失理智,打死了女儿,将其煮吃,之后精神失常,有时呼叫女儿的名字。

据市农业银行离休干部、中共党员王体忠回忆:他家在五马公社泥店西南王楼村,社员王某的老婆(1922 年生人)在 1960 春因饥饿打起了十来岁女儿的主意,将女儿打死煮吃。此人在 90 年代初还健在。

父亲杀吃亲生儿子。据大杨财政所离休干部、中共党员孙传玺回忆,大杨公社丁国寺西南邵庄孙某(孙传玺妻子娘家的邻居),1960 年将其亲生儿子小秃子打死煮吃,全家 8 口人先后死光。

据法院原秘书尚振华(离休干部)回忆,他所经办的案件中,有一个先吃小孩的惨案。案犯是大杨公社钓台村农妇张某,1960 年吃掉自己的死孩后,不久又打死邻居的小孩吃掉。案发后被捕,判决后死于狱中。

梁志远的一个亲戚吃了死去的儿子,夫妇腹泻病危,其婶母说他们不该吃人肉。他说:“情愿一顿吃饱死,不愿长饿活着生。”结果两夫妇死亡,全家 7 口人死去 5 口。

哥哥杀吃弟弟。据市技术监督局、中共党员、退休干部杨心宽回忆:1960 年春,我在城父公社任组织部长,该公社龙台庙大队韩老家村,韩某(16 岁),其父母死后,即与其弟韩四生活在一起。1960 年 3 月,他因饥饿将其弟弟打死,头和脊背放在泥圈里,肉放在锅里煮时被干部发现了。经审问供认杀弟煮吃的事实。因未满 18 岁,公社党委作决定时我参加研究,将韩某抓送公社“火箭营”(一种强化劳动的组织)扣留关押,数月后在“火箭营”死亡。

据亳州市原书记李兴民回忆:我家原住亳县大杨公社郭万大队李老家,与前瞿庄石某家相距很近。石某家是一个 18 口人的家庭。1960 年春,18 口人饿死近一半的时候,老三的小孩死了被留下煮吃。全家人都吃了,全都腹泻。除石有亮一个活着以外,其他人全都死去。

一些多户吃人的村庄

据古城公社沼北大队原副大队长、共产党员马占坤回忆:1960 年春,该大队河西王村多户农民吃人肉。大队多次检查屡禁不止。王某的母亲屡教不改,被大队书记耿某打后送公社“火箭营”关押致死。

据县委生活检查组长、中共党员陆美(女,已离休)在 1960 年 3 月 3 日汇报:魏庄公社蒿庄村,全村 40 多户有 25 户吃人肉,严重时几乎每天夜里都有人下地扒死尸。社队都知道此事,认为无法制止就听之任之。

观堂公社集东一里张庄是一个多户吃人肉的村庄。他们吃人肉是半公开的。张某氏,用人肉加稀饭救活了近门的一个孤儿张催粮(即回忆本村张韩氏杀吃女儿的张催粮),张催粮现已年近半百,有时还谈论这方面的事。

埋不住的盲流尸体

1960 年 4 月,梁志远去县劝阻站(县城到西北角、南京西路北)检查盲流人员的生活情况,站内医生杨文德说:“劝阻站盲流死亡人员被扒吃了不少。”随后,梁志远与杨医生一起去坟地看,确实有不少被扒的站盲流人员墓坑,地上烂衣狼藉,还看到一个未理发的中年男子的头。梁问杨医生:“公安人员怎么处理?”杨说:“我已向公安局反映过多次了,没人表态。”

一次批斗吃人肉者的大会

据立德教育办公室会计、中共党员李士远回忆:立德公社杨王大队李寨村,1960 年春,吃人肉的越来越多。大队、生产队制止不了。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采取了抓典型召开群众大会批斗的办法。抓了一个多次吃人肉的老中农李某的老婆,召开群众大会进行批斗,要求人人参加,不参加者食堂扣饭。几个干部在会上发言。指摘她“犯法”,“往政府脸上抹黑”等。还说:谁再这样(指吃人肉),就把谁关死在监狱里。批斗会后,吃人肉的就少了。

一场抢吃人肉的闹剧

据农业银行离休干部、中共党员王体忠回忆:1960 年春,他家乡五马公社泥店西南王楼村,有不少农民因饥饿而吃人肉。为制止这种情况蔓延,大队下决心抓典型示众。该村王某的前妻某氏,多次吃人肉。有一次刚把煮熟的人肉捞到盆里,被干部查获,把人和人肉一起送到大会场里,立即召开群众大会对她进行批斗。参加大会的人闻到香喷喷的人肉,想吃又不敢吃。有个大胆的人说一声“我尝尝”,伸手拿了一块人肉大口吞食,接着众人一哄而上,你抢我夺,乱成一团,转眼间一盆人肉抢得精光。王体忠的妻子也抢了一块,当时吃了感觉很香。批斗大会无法开下去,只好宣布散会,不了了之。

人肉的市场交易

1960 年春,由于吃人肉的情况不断发生,人肉的市场交易也随之出现。城郊有,集镇有,农民摆摊设点和流动串乡卖人肉的也有。

1960 年 3 月下旬,城父公社党委电话汇报:丁楼大队李楼生产队农民吕某,于 3 月 17 日至 21 日,共扒掘三具女尸,煮熟后充当猪肉,在菜桥闸工地摆摊出售。

1960 年春,核桃林场王庙林区邢庄邢某,常以人肉充当猪肉串乡出卖,在当地广为人知。

1960 年春,十九里公社薛菜园大队任寨农民周某,以人肉煮熟充当猪肉在本村出卖,被县委农工部科长李延荣等人发现后令其埋掉,周某害怕追查,当即逃跑。

1960 年春,五马公社黄营大队郭桥村,一个 57 岁的农民杀死本村 13 岁男孩连臣,当夜煮熟自己吃了一部分,第二天在村头路口当猪肉出卖。县公安局田朝珍等人侦破此案,将犯人逮捕,判处死刑,执行前死于狱中。

四、跳出三县看安徽

介绍了三个县的饥荒情况,再看一看安徽省当年的全貌。

安徽是毛泽东重视的地方,1958 年 9 月 16 日毛泽东到安徽视察,从《人民日报》的报道中,可以看到当时领导人对共产主义的热衷。人民日报记者记述了当时的情况。对毛泽东活动的报道是要经过中央、甚至毛泽东本人审批以后才能发表的。这则报道是真实地反映了毛泽东等当时的思想状况的:

舒茶人民公社今年的农业和茶叶生产都有很大发展,今年的粮食总产量预计可达 7200 万斤,平均亩产 1600 斤,比去年增加 138%,每人平均有粮 1900 斤,比去年增加 136%。这个公社办公共食堂以后,已经实现了吃饭不要钱。毛主席说:“吃饭不要钱,既然一个社可以办到,其它有条件的社也能办到。既然吃饭可以不要钱,将来穿衣服也可以不要钱了。”曾希圣同志告诉毛主席说,舒茶人民公社 8600 户现已养猪 32000 头,现在这个公社的食堂每星期每人可吃到半斤猪肉,将来全社计划养猪 6 万头,如果吃一半,卖一半,这样每人每天平均可以吃到四两猪肉。曾希圣同志说:这个公社的食堂目前还不供给蔬菜,由社员自带蔬菜吃,将来也是要供给蔬菜的。毛主席听了很高兴,指示说:“人民公社将来要集中种蔬菜,种蔬菜也要专业化。”

毛泽东在这里谈到人民公社要实行供给制,吃饭、穿衣都不要钱。这对几辈子缺衣少食的农民来说,是多么大的鼓舞!基层干部认为自己要亲手建成共产主义,感到无比自豪。

人们急切地希望早日实现共产主义,急切地希望将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将私有财产变为公有财产。既然私有制是万恶之源,消灭私有制一定是正义之举。“共产风”就是这样刮起来的。而率先反对“共产风”的干部就当作右倾机会主义份子被打了下去。省委书记处书记李世农、省委书记处书记张恺帆、治淮委员会政治部副主任刘秀山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反右倾使“五风”迅速蔓延。

1. “五风”是怎样摧残农民的

共产风、浮夸风、瞎指挥风、强迫命令风、干部特殊化风是全国的普遍现象,安徽省也不例外。

1958 年的安徽可谓意气风发。

这一年安徽部分地区发生旱灾,《安徽日报》头版通栏标题是“端起巢湖当水瓢,哪方干旱哪方浇”,大话说得没边儿。1957 年秋,淮北水利建设动工,按当时的能力,整个水利工程每年只能完成 4 亿方土,计划用 10 年时间,完成 40 亿立方任务,基本解决淮北水旱灾害。开工以后,省委制定了一个冬春完成 8 亿方土的计划。据当时报纸报道,这个任务不到两个月就完成了。过了一个月,第二个 8 亿方土的任务又完成了。1958 年 2 月,省委又下达了第三个 8 亿方土的任务。为此,《安徽日报》发表了《八亿,八亿,再八亿》的文章。文章写道:“上山可以擒猛虎,下海可以缚蛟龙。可以翻天覆地,可以移山倒海。一个、两个、三个 8 亿土方算得什么!”可见口气之大。

在这五风中,“共产风”处于灵魂地位。它是其它“四风”的出发点,也是其它“四风”的认识依据。

所谓有“共产风”,就是农村基层干部(其中主要是十八九岁到三十岁左右的青年干部)搞的一种群体性、强制性的行动,他们将私人和小集体的财产无偿变为大集体的财产。当时的说法是“一平二调”,即从小集体和农民家庭中,无偿拿走各种财产(物资、资金、劳动力、土地、生活用品等),以满足兴办公共事业(如办公共食堂,办养老院,幼儿园、办学校,搞农田基本建设,兴修水利,大炼钢铁等)的需要。既然“一平二调”是为了兴办公共事业,又消灭了私有财产,因此,搞“一平二调”的人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正义的,他们不仅不负疚,还有一种自豪感。

在安徽,共产风像其它各省一样,是从 1958 刮起来的。毛泽东在安徽讲供给制无疑会给这股风增加了动力。

1959 年蚌埠大办土机床,没有原材料,就让社员将家里的门板、门框、板凳、甚至连棺材都拿去做机床架子。做出来的土机床全是废品。1960 年春天,蚌埠市委提出,在郊区 5 个公社建立 15 个万头养猪场,每个大队建立一个千头养猪场,每个生产队建立一个百头养猪场,还要建立若干个养鸡场、养鸭场。为此,强迫社员交出自己家庭的猪羊鸡鸭,还强迫社员搬家拆房盖猪圈。结果,集中起来的猪羊鸡鸭大量死亡,有的被少数干部偷吃偷卖了。

和“共产风”相关的是“浮夸风”。浮夸风就是吹牛说假话成风。这种说假话的风气是强大的政治压力的产物,也与当时全社会的气氛有关。明眼人一看就会知道,《人民日报》关于毛泽东在安徽活动的报道,其中说的粮食产量和养猪数量显然是浮夸的。曾希圣明目张胆地向毛泽东说假话,还得到了毛泽东的认可。这种假话在《人民日报》上登出来,对各地干部当然会起到不好的示范作用。各地、县在省委的压力下,说假话也就不足为奇了。

1961 年 3 月,蚌埠市委书记程光华代表市委在三级干部会议上的检查报告中谈到浮夸风时说:“我市盲目赶风头的现象是很严重的,甚到为赶风头而造假。1958 年,看到其它地方放了粮食高产‘卫星’,我们郊区也假造了一块‘卫星田’,将三亩半稻子移栽到 6 厘面积的稻田里,实际亩产只有 200 斤,却吹嘘为 11000 斤,并拍了照片,开了现场会,登了报纸。……我们提出‘人家有的我们要有,人家没有的我们也要有’,组织干部翻阅种种报纸,寻找新鲜报道,并派出干部常年在外地取经,强调‘先进经验不过夜’,听到风就是雨,看到其它地方的新消息,不加分析,不问需要,就盲目跟着干起来,就造成了严重的浮夸风。”程光华的话反映了当时干部们的心态。

既然粮食产量这么高,征购任务也就相应地高了。而实际情况是,从 1957 年到 1961 年,粮食产量农年下降,征购任务逐年提高,农民口粮逐年减少。

表 4-2 1957-1961 年安徽粮食情况

项目19571958195919601961
原粮产量(亿斤)204.00184.00147.00150.48121.75
贸易粮产量(亿斤)177.39160.00127.82130.85105.87
征购 (亿斤)68.4258.4757.0935.0625.68
销售 (亿斤)40.9559.1050.6732.4423.16
净拥有 (亿斤)149.92160.63121.40128.23103.35
总人口 (万)3356.003426.703445.503085.602987.70
人均净拥有 (斤)446.72468.76352.34415.57345.92

资料来源:产量、征购、销售数据取自 1962 年 8 月 25 日《粮食部计划司粮食资料提要》。总人口数取自《中国人口·安徽》。

注:表中粮食产量为生产年度,购销为粮食年度。

表 4-2 中的“净拥有粮食”其用途包括:口粮,饲料,种子,工业用粮。从人均净拥有量来看,人均口粮(贸易粮):1957-1958 年度,为 312.7 斤,1958-1959 年度为 312.7 斤;1959-1960 年度为 246.64 斤;1960-1961 年度为 291 斤;1961 年 1962 年度为 242.1 斤。这里是平均数,由于压农村、保城市,农民人均口粮比这个数少得多。再加上层层克扣,农民吃到口里就更少了。不过,虽然 1961-1962 年度数字最小,但这时曾希圣放开了政策(包产到户,三边地),农民实际掌握的粮食比前三年要多。

安徽的饥饿从 1958 年冬天就开始了,1959 年春天已经很严重了。可悲的是,广大农民因饥饿濒于死亡,而从省委到中央还不相信农村没有粮食。1959 年,《经济消息》第 9 期发表了安徽省的一篇文章,题为“是缺粮问题,还是思想问题”。文章一开头就说:

安徽省委工作组最近对桐城县闹粮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材料表明,目前农村的所谓粮食问题,不是缺粮问题,也不是国家征购任务过重的问题,而是思想问题。安徽省委认为,桐城县的材料,可以代表全省一般情况,要求各地批判那些具有右倾保守思想的人,认真地做好当前粮食工作。

这篇文章援引调查报告的材料说:“所谓粮食问题,主要是思想问题,特别是基层干部的思想问题。原来各农业社瞒产私分的现象非常普遍,且瞒产数字很大,花样也很多。有的生产队平均亩产 1700 斤,只报 700 斤,有的搞秘密仓库,一个生产队在一夹壁墙中藏粮 3 万斤,另一个生产队把五万四千斤粮食藏在稻草堆里;有的干部带头集体私分,有一个生产小队每户分粮 200 斤。”

文章列举了大量的“瞒产私分”的情况以后写道:

为什基层干部普遍瞒产和带头闹粮呢?据了解主要是公社化以后,由于宣传工作没做好,一些(不是一些,而是大多数,或者全体--毛泽东注)基层干部和群众以为“成立公社以后一切都要归公”,再加上卖粮时采取了“小社卖粮,大社结帐”的办法,使小社到卖粮以后粮钱两空;某些公社又对增产的大队几次追加征购任务,使基层干部对统购不摸底,因此,思想上有几怕:一怕实行“三包”办法,由公社统一分配;二怕报实产量会追加征购任务;三怕春荒时公社在各队间调剂余缺;四怕自己报实产量而别人不报,自己队吃亏。这样,瞒产私分就成了普遍现象。至于吃糠,吃菜,叫喊没有粮食吃,只是一种以攻为守的办法,目的在于希望不再追加他们的征购任务。

文章接着讲,在做好宣传工作和思想教育工作以后,“不到一个星期,情况发生了根本变化。原来停伙的食堂恢复了起来,原来吃糠吃菜的又变成了两干一稀,暗仓变成了明仓,干部群众闹粮变成了议论丰收,无精打采变成了兴高采烈,田野里又开始出现了红旗招展热火朝天的局面。”

毛泽东真是相信了这篇奇文中讲的情况。相信瞒产私分,相信农村粮食很多。他比一般干部高明的是,不是就事论事地反对“瞒产私分”,而是从所有制上找原因。1959 年 2 月 28 日,他在这篇文章加了以下按语:

政策是对的,理由没有说清楚。基本的队有制,部分的社有制,不但 1958 年如此,1959 年及往后几年还是如此。要翻过来,变为基本社有、部分队有制,需要多年时间,这是一个由小集体所有制(队有)到大集体所有制(社有)的逐步发展过程。不认识这个客观真理,不可能根本解决问题,不能说服人。

这篇文章,加上毛泽东的按语,转发全国。虽然对抑制“一大二公”的“共产风”起了一定的作用,但使全国各地的高层干部对粮食形势产生了错误的估计,加强了全国各地对农民的反瞒产私分的斗争,从而加剧了农村的饥饿。死人越来越多。

1960 年安徽农村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景?我的一位老同事、现在和我同住在一座楼里的陈大斌,他的家乡在安徽淮北平原,他是这样描述当时他家乡情景的:

1960 年,我正在邻省上大学。春节前收到父亲的一封信,他再三告诫我:“千万不要回家过年!”我想这太不近情理,可能家乡出了什么变故吧!可是,即使我从最坏处着想,也没想到会出现那种局面!

半年后我回到故乡,简直是被吓呆了!下了火车找不到回家的路,老路废了,挖了深坎横沟,长满荒草荆棘;而新路没有修通。深翻五尺的土地,留下一条条深沟,一道道土岭.....绿油油的故乡大平原被挖得遍体鳞伤,成了“人造丘陵”!

还没进村,远远地就看到了村里的塌屋和断墙,过去村里里三层外三层密密匝匝的绿树荡然无存,代之而起的是半人高的野蒿、荒草。许多屋子倒塌了,水井、池塘似乎移了位置......故乡的人呢?许多看着我长大的前辈们,甚至有一些同辈人,包括我的一些亲友在内,都在那年春天亡故了!我的奶奶饿死,母亲逃往准南,婶婶带着几个孩子逃往宁夏,父亲躲过这场大劫,吃草末树叶作下了胃病,几年后肠胃大出血亡故。可是,比起来,我家的灾难还算轻的,村里好些正是壮年、青年人都饿死了。有几户人家老老少少全部死绝。。..

夜间,我躺在没有一棵树木、院墙几乎倒尽的空空荡荡的院子里,呆呆地望着满天繁星和耿耿天河,村子里死一样的寂静,偶尔有什么声响,父亲告诉我,那是野狐子在蹿,人烟少了,野物白天也敢在村里乱跑……

这就是“大跃进”之后的农村,人口大量死亡,土地荒芜,村庄破败……

与群众大批因饥饿而死相对应的是,干部们却照样享乐。留下来资料是这样记载的:

“曾庆梅到蚌埠检查工作时,一到蚌埠就要跳舞,还以书记的名义让女演员连夜学跳舞陪伴。当时蚌埠已经有饿死人的现象,影响很坏。”曾庆梅是安徽省委常委、省监委书记。主管党纪的高官如此,其他官员就更放肆了。

“1960 年安徽省出了这么严重的问题,地委却抽了许多人去盖宾馆。中秋节时,街上饿死人,而地委、县委书记却在交际处大摆酒席,不是星期天也办舞会,找人去跳舞,吃夜宴。”

既然刮“共产风”的人们有一种“替天行道”的自豪感,那么,对于他认为阻碍这个伟大目标实现的人,进行无情打击,当然也是天经地义的。基层干部素质本来很差,有了这种为了共产主义而横扫一切的心态,什么极端的事情都可以做得出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人对共产风不满、或有与共产主义风格相反的行为,那就要遭殃了。

省监委书记曾庆梅 1960 年 8 月 4 日的一份报告反映了一个公社干部迫害农民的情况。萧县马井公社有专业组长以上的各级干部 909 人(公社一级 34 人,大队一级 161 人,生产队一级 403 人,专业组一级 311 人),据揭发的材料统计,犯有不同程度的违法乱纪错误的干部有 368 人,占干部总数的 40.5%。其中,公社干部违法乱纪的占 33%,大队干部违法乱纪占 64%,生产队干部违法乱纪的占 50.4%。违法乱纪的具体表现是:

捆绑、吊打、关押、体罚群众。据不完全统计,全社被捆绑、吊打、关押的有 1026 人,占全社总人口的 3.8%。打人的花样很多,打耳光,扭耳朵,让人自己打自己,让人互相打,带驴笼嘴,冷水浇头,等 10 多种。更加疯狂的是以下刑罚:活埋人。郝庄大队党支部书记王保民今年春天埋过 5 个小孩,土埋齐腰深,社员苦苦哀求才扒出来。用针剌。范庄大队党支部书记胡念堂麦收前发现两个 10 多岁小孩在地里吃豌豆秧,因为这两个小孩太瘦,身上无肉,就用针剌耳朵。脱女人裤子。陈坡生产队队长吴某看到社员陈徐氏搓了几穗麦子偷放在裤腰里,吴即当众把陈徐氏的裤子撕掉,陈徐氏羞得当场投河,被救回家后晚上自缢身死。让社员吃屎。郝庄大队郝庄生产队社员郝明良在地里摘了几根豆角吃,支部书记硬逼他吃下一块牛屎,吃下去后还逼郝说“牛屎好吃,又香又甜”。

扒灶砸锅。不准社员在家生火做吃的。据不完全统计,仅生产队干部直接砸锅的就有 151 人,共砸锅 234 口。

扣饭。据不完全统计,仅今年上半年,全公社被扣饭的就有 537 户、1558 人,其中因扣饭而饿死多人。有的还采用“一人犯错,全家扣饭”、“一户犯错,邻近四户都要受辩论”的连环保制度。社员朱宗道有病,多喝了一碗稀饭,当即扣饭 10 天,不到 10 天,朱宗道就死了。

这种情况不仅发生在萧县,几乎每个县都有类似情况。

农民在下面挨整与干部在上面挨整是并行不悖的。如前所述,因张恺帆而被牵连的人达两万八千多人。此外,还有大批干部被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以蚌埠为例,这个以交通枢纽为特征的城市,1958 年 10 月,彻底清算罗霞光(市委第二书记)、王荣华、杜宏本、李世农、史坚、李斌、吴正等反党联盟,残酷斗争,无情打击,一大批干部受到牵连。1959 年 11 月,又揭发出以市长朱德兴等为首的机会主义分子,这一次被批判的干部有 236 人。蚌埠共有 1000 多名干部受到批判斗争。1962 年甄别时,这些被打下去的干部全被平反,恢复党籍、恢复名誉、恢复职务和原级别。在“共产风”最为猛烈的时候,这种以打击不同意见为目标的政治运动,把“共产风”推向了极端。

2. 捂盖子和揭盖子

安徽省的饥饿状况一直被省委第一书记曾希圣捂着盖子,既不向上面汇报,也不让下面说真话。毛泽东很相信他,还让他兼任山东省委书记,到山东揭盖子。但安徽的盖子不能长期捂下去。严重的饥荒使大批人死亡,在外地工作的军人、学生、干部回安徽家乡探亲,发现乡亲大批饿死,不断有人向中央写信。但写信的人反而被迫害。在省委捂盖子的指导思想下,各级领导都封锁消息。

1960 年 3 月 13 日,省委财贸部向省委了一份《关于当前粮食工作上的几个主要情况》,当时是饿死人最多的时候,作为主管粮食的部门财贸部的这个报告只字不提死人的情况,却对人民反映饥饿的来信百般曲解。请看:

从人民来信的数字看,今年一二月份比去年同期增加,1 月收到 182 件,2 月收到 283 件,计 476 件,比去年一二月增加 187 件。以阜阳、蚌埠最多。从已经检查的 31 件内容看(省查 2 件,地委查 17 件,县查 12 件)部分属实的 8 件,占 26%,完全不实的 23 件,占 74%,其中 13 件匿名信有 12 件是揑造的,是恶毒攻击的。例如,江西省军事医学科学院何承才(安徽人)来信说:金寨县关庙生产队政府不给一点粮食,群众生活问题很大,人口外流死亡很多。当即进行调查时发现,这个地方群众每月都能吃到 35-40 斤粮食,每天一干两稀,外有蔬菜,没有一个人因生活困难而外流或死亡。这封信及调查结果已转该学院。

一件匿名信说定远县沛河公社荒沛大队,从去年 6 月到现在光吃青菜和树皮,有的还吃死小孩,人口大批外流死亡。经查对结果,这个队从去年 6 月到 8 月,每人每天吃 1 斤小麦,9 到 12 月吃 1 斤杂粮、4 斤菜,今年 1-5 月每人安排 12 两原粮,另外还有蔬菜和代食品,也没有因生活问题外流和死亡。

朱升平来信说,凤台县清泉集附近有两个月吃不到粮食,有不少病人死了,有一个村就死了十几个人。又说,上河堤的只吃到 6 两粮,在家的还吃不到 6 两。经查结果是,清泉集附近的新庄、孟庄,老姚湖等村庄,每人每天吃粮 6 两、淀粉 6 两,加上干菜,合 1 斤以上。清泉集整个大队 3 个月来死了 23 人,是因老弱病而死的。

不知道是曾希圣的指导思想促使财贸部写出了这样的报告,还是这样的报告使曾希圣坚信没有饿死人,从而更坚定了自己的认识。更大的可能性是,这种说假话的情况是上下互动的。

回乡探亲的人因反映真实情况大都受到迫害。1960 年春节时,福建空军后勤部副部长潘康,回到家乡凤阳小溪河公社新华大队,看到了南毛小队和石马大队大韩小队饥饿的惨状,他家里也死掉多人,到公社又见以缪坚为首的公社干部大吃大喝,极为不满,与缪坚进行了一次争吵,并且拿出自己的工资给小队买种子。潘回部队后,缪坚等发动大队、小队干部向福州空军连发三封检举信,说潘康“思想右倾”、“立场不稳”,回家“攻击人民公社、大跃进”,缪坚亲自向福州空军写信,说潘康是“牛鬼蛇神”。福州空军第一次来调查,县里还编造假情况欺骗调查的人,福州空军第二次来调查,才得知这个小队饿死了 66 个人。但是,潘在部队还是受到不应有的处分。

1960 年 7 月 2 日,蚌埠地委办公室转来一封信,这封信是殷涧公社党委书记(另一资料说他是凤阳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张少柏化名“石求名”给毛泽东的。信中说:“据我知道的三个公社四个庄子的人口死亡是极为惊人的。一个死亡占百分之五,一个死亡占百分之十五,一个占百分之二十多……有的村子几乎无人了。我亲眼看到,住在我们临淮关上收集起来被大人遗弃的儿童有三四百人,死亡有一百名左右。”事后才知道,饿死的人这个数字还要多,但此信被定为“反动信件”由公安部门追查,对张少柏横加迫害。

一方对外面封锁消息,一方面在安徽制造假象欺骗从外面来安徽的人。董必武到安徽阜阳视察,安徽省事先作好准备,清理沿途死尸,把浮肿病号集中看管,不让董必武看到真实情况。1960 年在新华社工作的外国专家休假,国内部副主任方实陪同外国专家去合肥游览。安徽省委安排他们去逍遥津公园等有限的地方。在外宾所到之处,完全布置了一派丰饶、富裕的景象:湖里有穿着漂亮的女子悠闲地划船唱歌,在路旁的小店里食品丰富。省委所划定了外宾活动的地方,不让老百姓进入,特意布置假象欺骗外宾。

由于捂盖子,民众饥饿的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直到 1961 年秋后,饥饿还相当严重。地处交通枢纽的工业城市蚌埠一份报告称:“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浮肿病有 2330 人,干瘦病 141 人,子宫脱垂 2936 人,闭经病 2895 人,小儿营养不良尤其突出。据卫生部门 9 月份对 9 个幼儿园、托儿所、五个居民段、二个铁路职工住宅点的调查,在 3181 名 7 岁以下儿童中,营养不良的就有 1176 人,占总数的 36.9%。其中有 328 个儿童得了不能站、不能走的软骨病。

越是弄虚作假,死人就越来越多,情况也就越难封锁。反映安徽问题的信件有一部份送到了中央。1960 年 4 月,中央监委派审查处处长刘力生和信访科长张珉去安徽潜山了解群众生活情况。8 月,中央监委派张珉、曹思恒去安徽宿县、萧县、全椒县了解群众生活情况。11 月,中央监委派李海去安徽阜阳地区临泉等县了解人口外流情况。这几次调查得到了一些真实情况,但由于从上到下封锁,他们没有得到安徽的全面情况。12 月,中央根据中央监委反映的情况,派以中央监委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王维纲为首的工作组去安徽了解肿病死人的问题。参加工作组的有中央组织部、中央政策研究室、中央监委、共青团中央、和农业部等部门的干部。不久,安徽省委书记、省监委书记曾庆梅和蚌埠地委书记单敬之为了掩盖真相,向中央告工作组的状,说工作组听信坏人的话。工作组被撤回。

1960 年 12 月 28 日到 1961 年 1 月 3 日,王从吾主持中央监委会议,听取派往安徽工作组的汇报。王维纲、杨海波、王愈明、朱农分别汇报了蚌埠、阜阳、芜湖、安庆地区群众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发生原因,以及有关当地领导封锁消息的情况。安徽的曾庆梅、单敬之也参加了这次会议。会后,安徽省仍然认为中央工作组反映情况不实。

由于安徽省委不让人向中央反映真实情况,还派人监视中央工作组的活动,向中央告工作组的状,因此,在这次中央工作组汇报工作之前,王从吾向中央组织部长安子文作了汇报。接着,谭震林、柯庆施一同找曾庆梅、单敬之谈话,严厉批评了他们,把张少柏(署名“石求名”)的检举材料向他们谈了,他们表示认错。

1961 年 1 月 3 日,王从吾在中央监委会常委会上说:昨天,我与曾庆梅、单敬之同志谈话,指出:第一,你们回去以后,一定彻底揭开盖子;第二封锁消息不对,单敬之也要写出书面检讨报中央监委;第三,对张少柏应给予表扬,党内这样的人不是多了而是少了,在那种情况下,敢于说老实话,是好同志,你们要保证对他不打击报复;第四,安徽省委为什么不反映真实情况,这是违背党章规定的。曾庆梅说,他完全同意检查组的意见,他们准备检查处理。扣压人民来信问题他们有责任,向中央写信反映检查组的问题是错误的。

1961 年 4、5 月间,中央监委又派农村处处长李坚、张珉等人去安徽进一步调查。李坚等先不到合肥,而直接到下面了解情况,他们得知蚌埠 15 个县、阜阳 8 个县、肥东、肥西宣城等 28 个县大量饿死人情况。蚌埠监委书记邓衍才告诉他们,蚌埠地区 15 个县就饿死了 100 万人。李坚等又到凤阳、定远,得知更多的情况才回到省里。他把省监委的人集中起来,要求他们如实向中央反映情况。省委怕从监委打开缺口,对监委施加压力。曾希圣看到李坚的调查材料,拍桌子骂:“他们在安徽搞特务活动!”老红军翁可业(省监委副书记)调查了蚌埠 15 个县,曾把调查情况向省委作了汇报,省委置之不理。翁可业把调查汇报的底稿交给了李坚。李坚向王从吾作了《安徽省肿病人、封锁消息、大批惩办干部的情况报告》。这个报告称,安徽饿死了 300 万人。王从吾将这个材料以调查组李坚的名义送给了中央书记处。面对血淋淋的事实,曾希圣辩解说,是下面向他封锁情况。中央监委王从吾拿出翁可业给省委的报告底稿,对曾希圣说,已经有人向你们报告了,怎能说下面封锁你们?曾希圣才无话可说。

安徽的盖子迟迟没有揭开,所以饿死的人很多。直到 1962 年 1 月 7000 人大会上,才彻底揭发了安徽的问题,中央批评了曾希圣的错误,曾希圣作了检讨。

2001 年春,83 岁的李坚对本书作者说:盖子揭开得早,死人就少一些,安徽盖子揭得晚,死人就多,四川盖子一直没有揭开,死人就更多了。

3. 欺骗肚皮

在粮食极度短缺的情况下,安徽省各地采取了欺骗肚子法。一种办法是让同样的粮食多出饭,营养价值降低了,但肚子可以显得更饱。

改进做饭的办法,同量的粮食多出饭。粮食严重不足,不少食堂创造了“先进的”做饭方法,1960 年 1 月 26 日,中共蚌埠市委节约粮食领导小组发文推广。文件说:“这些先进的方法大大提高了出饭率,最高达到一斤米出饭 8 斤,山芋干出饭达四斤四两,都较原来的出饭率提高了二三倍。”对此事“必须政治挂帅,加强思想教育,对各种右倾思想应给予坚决的反对和批判”。这个文件介绍的方法如下:

净米饭先进制作方法:

高温双蒸法。每碗放米 1.25 两,再兑入开水 5 两,然后将碗放入盛有开水的锅内,用大火蒸到九成熟时,再兑入开水 4 两复蒸,前后约 60 分钟即成。每斤米可出饭 8 斤。

一炒三蒸法。先将米入锅炒 10 分钟,再用开水浸泡 10 分钟,泡透后再将水除去,入锅干蒸 20 分钟,再盛出摊凉后加水(每斤米放 4 斤 7 两水)复蒸 10 分钟后,再盛出凉干(10 分钟),最后加水再蒸。每斤米可出 6 斤饭。

浸泡双蒸法。先把米用开水浸泡半小时,连同盛米器具放入盛有开水的锅内蒸,半小时后拿出摊凉(约 10 分钟),每斤米再加水 4 斤 6 两,再蒸 40 分钟,每斤米可出饭 6 斤 2 两。

双蒸法。每碗放米 1.25 两,参水 6.6 两,放在开水锅内蒸煮,30 分钟后每碗再加水 2.5 两,复蒸 20 分钟后,每斤米可出饭 7 斤半。

泡米复蒸法。先把米用水泡 10 分钟,水除去摊凉以后,将米放入锅内蒸 20 分钟,再拿出摊凉并再进行复蒸即成。每斤米可出饭 6 斤半。

蒸煮法。先用热水将米浸泡 20 分钟后,入锅煮,到米涨开时捞出复用笼蒸,每斤米可出饭 5 斤 4 两。

干、湿双蒸法。将米干蒸后,以 1.7 两米兑 2.6 两水的比例,加水复蒸,每斤米可出饭 5 斤 6 两。

山芋丁饭先进制作方法:

双泡双蒸法。先将山芋丁用水泡 2 小时再蒸,蒸后 1 小时取出,用凉水浸泡后,再放入笼内兑水复蒸,每斤可出饭 4 斤 4 两。

浸软复蒸法。先用温水洗淘山芋干,待浸软后,入锅干蒸,蒸熟取出摊凉,10 分钟后再加水(每斤山芋加水 1 斤 1 两)复蒸,一个半小时后成饭,一斤山芋丁可出饭 4 斤 4 两。

山芋面饭先进制作方法:

炒烫法。先将山芋面干炒,炒后用开水烫,山芋面凉透后用水拌合,制成馒头,入笼蒸后,每斤山芋面可出饭 4 斤 4 两。

发酵蒸馍法。将山芋面进行发酵,制成山芋面包,一斤山芋面可蒸出馒头 3 斤。

小苏打拌制法。用混合面做饭时,先用水烫一烫后加小苏打拌合,做出馒头蒸熟。每斤可出山芋馒头 4 斤。

豆粉面制饭法。先将豆粉面炒熟,冷凉,用开水烫后,用温水拌合制成馒头蒸出,每斤面可出馒头 4 斤 4 两。

很明显,上述“先进”制作方法,并不能真正能增加食品的量,只是吸水多一些,膨胀得厉害些,而且反复蒸煮,破坏了营养。农民说,这是“欺骗肚皮的”的办法,但是,只要把肚皮装得满一些,农民还是愿意接受的。这种量不增多、营养下降,而显得很多的食品,今天可以作为减肥食品。因为它可以满足生理感官的需要,而不增加营养。

大力寻找代食品。上述“先进”的制作方法,还是需要粮食(包括山芋)的,到后来粮食完全没有了,巧妇难做无米之炊,只好发动群众寻找代食品。大搞代食品是中共中央的号召,当时的各级党报也大力宣传某些代食品的营养如何丰富。

1960 年,安徽省全省各地都大量采集代食品。以蚌埠为例,1960 年 11 月 29 日,市委第一书记程光华在全市小秋收会议上作了《全民动手,大办代食品》的专题报告。他指出,“搞好以代食品为中心的小秋收运动,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它是我们过好生活搞好生产的一个关键性措施,我们必须在已经取得的成绩的基础上,继续努力,把大搞代食品的小秋收运动推向新的高潮。”1961 年 3 月 26 日,中共蚌埠市委以发出了《中共蚌埠市委进一步发动组织群众采集野菜的指示》(中共蚌埠市委文件 [61]52 号),文件一开头就指出,“自今年春季以来,我市出现了一个群众性的采集野菜的高潮。”报告进一步强调野菜的好处,要求各级党委必须抓住清明前后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发动组织群众,掀起一个采集野菜的新高潮。

1960 年 11 月 29 日,蚌埠市委第一书记程光华在发动群众采集代食品的报告中,列出了以下代食品的营养价值:

表 4-3 一些代食品的营养价值

品种(公斤)蛋白质(克)脂肪(克)碳水化合物(克)热量(卡)
玉米芯(粗粉)662568812
红芋叶(粗粉)185581281900
红芋藤(粗粉)168591161785
红芋茆(粗粉)90701132273
黄豆荚(粗粉)100471131356
榆树叶(干粉)185471011663
桑树叶(干粉)16392401853
化生桔(粗粉)12232911221
红芋叶(淀粉)92662942260
红芋藤(淀粉)101494702727
黄豆荚(淀粉)103273942227

资料来源:程光华:《全民动手,大办代食品》,1960 年 11 月 29 日。

上述的代食品是与庄稼有关的,或一般荒年吃的榆树叶、桑树叶之类。几个月之后,这些代食品吃光了,就把一般荒年不吃的野草当代食品了。1961 年 3 月 26 日,中共蚌埠市委发出的《进一步发动组织群众采集野菜的指示》中,列出了这些代食品的营养。

表 4-4 每 1 市斤各种代食品的营养成份

代食品名称脂肪(克)蛋白质(克)糖分(克)热量(卡)
地豆子3.7527.932.4275
猪牙菜1.517.92.595.5
荠菜0.53635288.5
香荠菜1.524.922.5203
豆瓣菜1.7523.819.6180
芙莉苗根1.2512.495.7443.5
拉拉藤121.924.6195
野辣菜4.2518.617.9157
蒿兰菜1.751827.3197
草鞋底120.616155
双叶苗223.235.5253
剪子股2.4522.613.9168
面条菜1.1525.719.5191
羊蹄棵0.231.120.7209

资料来源:中共蚌埠市委:《进一步发动组织群众采集野菜的指示》,1961 年 3 月 26 日。

蚌埠市留下来的上述两个文件中,都提到一个月有数十万人次上山、下田采集代食品。然而,野菜、树皮也是有限的。不出多久,树皮没有了,野菜也没有了,代食品也很难采集了,人们只好坐以待毙了。

我在凤阳看到一份文件:《中共凤阳县委通知(1960.10.1)》,粮菜混吃,是节约粮食、保证吃饱吃好的一个重要方法,在大抓蔬菜生产、大种萝卜的同时,还应大搞各种代食品,以弥补当前蔬菜之不足。每亩约计可采集豆叶 100 ─150 斤。采后用水煮八成熟,手揉、挤出绿水,变成豆叶块,煎、炒、熬菜或兑粮食做饭都可以。

4. “救命田”救了农民

挽救危局最有效的办法是从共产主义倒退回来。1958 年各地搞“一大二公”,毛泽东和中共中央是乐观其成的。“一大二公”引起的“五风”造成了很大破坏,中共中央才被迫退回来,强调“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三级是指公社、大队、生产队,即人民公社的财产由这三级共同所有,而生产队是基础。“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对遏制“共产风”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是还没有改变“上工一条龙,干活大咚呼隆,出勤不出力,记的一样工”的状况。生产仍然上不去。

安徽的责任田酝酿于 1960 年秋,试点于 1960 年底,形成于 1961 年春,结束于 1962 年底。对于安徽的责任田,毛泽东态度暧昧,他前后四次表态值得玩味。

1960 年 8 月 28 日,曾希圣提出了在生产队下划份三个组,分别包产:一组包口粮,一组包饲料,一组包商品粮。10 月,他进一步提出:“生产队下面均设生产组,避免生产大呼隆。”这年 10 月,曾希圣接替舒同,兼任山东省委第一书记,11 月,安徽省委贯彻中央《关于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批示信》,曾希圣从山东赶回安徽,在会上他强调:“我们是三级半所有制,小组是半级所有,以加强生产责任制。包产仍实行双包制,小队向大队包产,小组向小队包产。”此后,这个办法在安徽省得到全面推广。但以生产小组为单位还是没改变“干活大呼隆,分配大锅饭”的问题,只不过是“大锅”变得小了一点。

1961 年元旦后不久,安徽省委派副省长张祚荫和郑锐到山东向曾希圣汇报情况。曾希圣听完汇报后向他们讲了几件事:第一,关于恢复农村经济问题,他说可以走包产到户的路子,并说已给黄岩同志打过电话,请他亲自去金寨县搞包产到户的试点。第二,已经向毛主席请示,农村食堂制度不成功,要取消,让社员一家一户自己做饭吃。第三,安徽也出了大问题,主要责任在他,他向毛主席请示,拟不再担任山东省委书记,回安徽纠正自己的错误,把安徽生产搞起来。

看来,曾希圣深知安徽问题的严重,他捂盖子的目的是想在外界知道安徽问题之前,自己把问题先解决掉,而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包产到户。

1961 年 2 月,曾希圣从山东卸职回安徽,路经蚌埠时,在此地驻点的省委常委张祚荫向他谈了一件事:宿县褚兰公社苗光大队 73 岁的农民刘庆兰带着有肺病的儿子上山开荒,没有牛,没有犁,只靠一把锹,第二年收了粮食 3300 斤,除了口粮种子外,还卖给国家 1800 斤粮食,向公社交了 60 元钱。可见,包产到户不仅是农民的要求,而且的确能解决问题。

一回到合肥,他就提出“按劳动底分包耕地,按实产粮食记工分”的办法。“劳动底分”就是每个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如成年男子每天底分是 10 分,妇女为 6 分,少年为 5 分,是事先评出来的。按底分包地就是按劳动能力包地。这样,就把土地分包给劳动力了,只要上交承包的粮食就行了。曾希圣强调,这不是单干,因为土地和大型农具还是公有,包产得到的粮食还是统一分配(超产的归自己)。他强调“五统一”:计划统一,分配统一(超产部分归自己),大农活和技术统一,用水管水统一,抗灾统一。尽管开始推广,但干部还是有顾虑,怕说是分田。1961 年 3 月 15 日和 16 日,在中央召开的广州会议上,曾希圣向毛泽东汇报了这个作法。毛泽东回答说:“你们试验嘛!搞坏了检讨就是了,如果搞好了,能增产 10 亿斤粮食,那就是一件大好事。”曾希圣立即叫秘书把毛主席的话电告诉省委,并说:已经通天了,可以搞。这样,安徽就全省搞起责任田来了。正在全面推广的时候,在广州会议上,毛泽东又让柯庆施(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华东局第一书记)转告曾希圣:责任田“可以在小范围内试验”。由于看到毛泽东态度和上次表态有所不同,3 月 20 日,曾希圣又给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彭真、柯庆施写了一封信,比较详细地说明了责任田的作法和积极作用,也指出了这个办法的缺陷。信中说“我们的做法,并不是单纯接受部分群众的要求,而不顾可能发生的危险;而是吸取它的好处,又规定办法防止它的坏处。”毛泽东看信后没有表态。3 月 28 日,曾希圣回到合肥,当晚召开省委常委会,简要传达广州会议,说:“这个办法(指责任田),现在看来能调动群众的积极性,能够增产,我们就今年试验一年,如果实践证明是好的就继续搞,如果证明不好,就不搞了。”为了减少搞包产到户的阻力和猜疑,1961 年 4 月 27 日中共安徽省委向中共中央和毛泽东报送了《安徽省试行包工包产责任制情况的报告》中说:“我省试行包工包产责任制的办法是从 3 月 6 日开始的,到 3 月 20 日接到希圣同志由广州发来的电话后即行停止。总计个省试行这个办法的生产队占生产队总数的 39.2%。”这里说的广州来电后“即行停止”应当是一种谨慎的试探。因为毛泽东在广州说了“如果证明不好,就不搞了。”实际上此时并没有停止。为了消除中央的疑虑,这个报告对外面的批评作了解释:“在试行中,有些地方由于宣传工作做得不深不透,以致有少数群众把这个办法误解为包产到户,甚到误解为分田,也有的希望多吃超产粮,故意把它说成包产到户写信给工厂做工和给部队服役的亲属回家生产。实际上,这个办法不是包产到户,更不是分田,这和六十条中所说的’实行严格的田间管理责任制’,’有的责任到组,有的责任到人’,是完全一致的。”1961 年 7 月,曾希圣又一次在蚌埠向毛泽东汇报了责任田的问题。毛泽东回答说:“你们认为没有毛病就可以普遍推广”。曾希圣立即向省委常委和地市委书记传达了毛主席的指示,部署继续推广责任田。到 10 月中旬推广面达 84.4%。

责任田的效果很好。全省大部分地区一年就消灭了荒地(1959-1960 年,因人口大量死亡土地也大量抛荒)。牲畜农具很快增加(1958-1960 年农具大量破坏,牲畜大量死亡)。1961 年 10 月份 36 个县的典型调查,实行责任田的 36 个生产队,粮食平均亩产比上一年增产 38.9%。粮食多了起来,交了公粮以后基本能够吃饱。因此,农民称责任田为“救命田”。为了吃饱,第一年种的主要是红薯。当时不少河南人到淮北来捡地里没挖净的红薯。

在形势刚有好转的时候,毛泽东对责任田的态度发生了变。1961 年 12 月,毛泽东在江苏无锡把曾希圣找去,用商量的口吻说:“生产开始恢复了,是否把这个办法(指责任田)变回来。”曾希圣回答说:“群众刚刚尝到甜头,是否还让群众搞一段时间。”当时毛泽东没有表态。1962 年继续推行责任田。但是,为了怕人家说责任田是资本主义,就再三强调“五统一”。

1962 年 1 月,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扩大的工作会议(即 7000 人大会)。大会结束后,中央留下安徽省的代表揭盖子。和吴芝圃、舒同不同的是,曾希圣不仅要为安徽省大量饿死人承担责任(在这方面还有他压制民主的霸道作风,毛泽东讲不要走“霸王别姬”的路就是说曾希圣的),更要为责任田承担责任。责任田虽然经过毛泽东的首肯,但毕竟和共产主义不是一个方向。中央当时的说法是,责任田没有经过试验就全面推广。中共中央改组了安徽省委,派李葆华担任安徽省委第一书记。

曾希圣是一个颇有争议的人物,老百姓恨他,因为他领导下的安徽饿死几百万人;百姓怀念他,是因为他搞了救命田。而党内的正统派,却对他的救命田抓住不放,结束了他的政治生命。他是湖南资兴人,1904 年生,1927 年参加中国共产党,1932 年,他参与创建中央军委二局(即军事情报局),并担任首任局长。由于二局提供的大量的准确的军事情报,对粉碎国民党对江西苏区的几次围剿和以后的长征中摆脱国民党的追击起了重要作用。他是中国共产党军事情报工作的创始人之一。在六十年代大饥荒时,他执行左的政策,给安徽造成了严重后果,又到山东反左,揭开了山东的盖子。1965 年 8 月,中共中央调他到西南局任职,不久就“文革”爆发,他在四川被揪斗。后来人们对他印象最深的不是传奇性的军情工作,而是责任田。1968 年 7 月 15 日逝世。

中央的态度很明确,责任田要改变。在中央工作会议期间,刘少奇对李葆华说,责任田是走回头路。回合肥以后,李葆华在安徽省书记处会议上说:“现在看,办法有两种,一种是安徽的责任田,一种是中央的十二条、六十条,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实践证明,按中央的办法做不会走回头路,按责任田的办法做要走回头路,而且后果很坏,会把农民引向单干道路,发展下去会两极分化,出现高利贷。”1962 年 3 月 20 日,中共安徽省委常委会上通过了《关于改正责任田办法的决议》,这个决议指出,责任田与中央的六十条背道而驰,它引导农民走向单干,其结果是瓦解集体经济,走资本主义道路,在方向上是错误的,必须坚决地把它改正过来。

在改正责任田的过程中遇到很大阻力,也出现了争论。一些了解基层情况的干部上书毛泽东和省委,主张继续搞责任田。这样的干部不仅安徽有,中央也有。1962 年 6 月,国务院副总理李富春写信给刘少奇、邓小平并书记处诸同志,表示支持责任田。同年 7 月,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长邓子恢派人到安徽符离集调查,写出了《关于实行包产到户责任田的调查报告》,肯定了责任田的好处,主张对责任田“不能一棍子打死,全盘否定”。中央书记处讨论这个调查报告时,邓子恢直言指出,生产责任制好,没有改变所有制性质,可以在农村普遍推广。不久,在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上,邓子恢又一次推荐这个调查报告,因而招来了严厉的批评。但是,邓子恢还重申:“对责任田,我现在还这样看。”1962 年 9 月 24 日至 27 日,在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连同邓子恢的职务,一起被撤消了。这个会议号召全党“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安徽省的责任田被作为“复辟资本主义”的“单干风”而受到批判。

1962 年底,安徽省分三片举办了有区社干部 1 万多人参加的改正责任田训练班,结业后以他们为骨干组成工作队,大张旗鼓地到农村强制改正责任田。省委要求“1963 年春耕以前改正一些生产队,其余部分在 1964 年春耕以前改正过来。”不过,很多地方采取明改暗不改的办法,延长责任田的实行时间。中共中央将《安徽省委关于第一批改正“责任田”的总结》转发全党,以期推动全国各地改正“责任田”的工作。这个文件介绍了改正责任田的进度,列举了“责任田”的五大危害。

在批判“单干风”时,一大批干部受到批判。随着“四清”、“文革”,这种批判变本加厉、日益升级。全省从上到下有几十万人因责任田的牵连受到了批判斗争。

15 年以后的 1978 年,安徽省又在全国率先搞起了责任田,最后在全国普遍推广。

5. 安徽饿死多少人?

三年大饥荒期间安徽省到底饿死了多少人?本书作者据《中国人口。安徽分册》的数据计算结果,为 226.28 万人,应出生而没有出生的人口为 243.06 万人。(见本书“大饥荒年代中国的人口损失”一章)这本书的基本数据来处官方,显然是缩小了的。这里我再按 1989 年《安徽统计年鉴》计算,结果是,非正常死亡人数为 224.67 万人;少出生人数为 241.17 万人。计算过程如下:

表 4-5 安徽人口统计资料

单位:万人;出生率、死亡率:‰

1955195619571958195919601961196219631964
总人口3201324333373394342630432988323432323181
平均人口33663410323530163111
出生率27.733.229.723.819.911.412.353.350.739.9
死亡率11.814.39.112.316.768.68.18.27.98.6

资料来源:《安徽统计年鉴》1989 年,第 40 页,41 页。

正常死亡率 = [(11.8+14.3+9.1)/3+(7.9+7.2+7.1)/3]/2 = 9.55(‰)

非正常死亡人数:

  • 1958 年:3366 *(12.3-9.55)‰9.26(万人)
  • 1959 年:3410 *(16.7-9.55)‰24.38(万人)
  • 1960 年:3235 *(68.6-9.55)‰191.03(万人)

1961 年实际死亡率低于正常死亡率。可以说没有饿死人。

三年非正常死亡人数为 224.67 万人。

正常出生率 = [(27.7+33.2+29.7)/3+(39.9+41.8+41.1)/3]/2 = 35.55(‰)

  • 1958 年:3366 *(35.55-23.8)‰39.55 (万人)
  • 1959 年:3410 *(35.55-19.9)‰53.37 (万人)
  • 1960 年:3235 *(35.55-11.4)‰78.13 (万人)
  • 1961 年:3016 *(35.55-12.3)‰70.12 (万人)

4 年少出生人数为 241.17 万人。

《中国人口.安徽分册》一书中出生率和死亡率和《安徽统计年鉴》数据一样,但历年总人口数略高于《安徽统计年鉴》,所以用《中国人口。安徽分册》的数据计算出来的非正常死亡人数略高于用《安徽统计年鉴》计算的结果。由于这两本书的数据都是官方公布的,缩小了饥荒严重程度。

安徽省到底饿死了多少人?1961 年 5 月,中央监委调组李坚写了一份报告:《安徽省肿病人、封锁消息、大批惩办干部的情况报告》,这个报告称,安徽饿死了 300 万人。2001 年春,李坚向本书作者说,“文革”中中共中央组织部长安子文被打成叛徒被打成叛徒下放到安徽,在安徽几年他作了一些调查,回北京后告诉李坚,安徽饿死人数不是 300 万,而是 500 万。曹树基先生用他的方法计算的结果是,从 1959 年到 1961 年,安徽省非正常死亡人口为 630.6 万,占饥荒前人口总数的 18.3%。

当年在公安部三局(管人口统计)工作的人口学家王维志,据各省上报的数字分析,1960 年这一年安徽省死亡率超过 100‰县有 11 个:肥东县 124.89‰,巢县 101.23‰,宿县 144.32‰,凤阳 136.04‰,定远 118.45‰,五河 116.70‰,阜阳 125.57‰,太和 174.79‰,亳县 162.38‰,宣城 163.10‰,无为 182.30‰。这些数字是官方上报的,从梁志远的亳县调查就可以证明,显然是缩小了的,但比后来出版的《中国人口·安徽分册》一书中的死亡率要高一些。如果考虑三年的情况,总的死亡率超过 15%是没有问题的。安子文说的 500 万,占当时全省总人口 15%左右。综上分析,从 1958 年冬到 1962 年春,安徽非正常死亡人口应在 500 万到 600 万之间。

户籍管理部门的分县市死亡人口统计显示,仅 1960 年一年,安徽省就有 192 万人非正常死亡。死亡率最高的是太和、无为、宣城、毫县、宿县、凤阳、阜阳、肥东、五河、宿松、濉溪、灵壁、涡阳、全椒等县。安徽各县死亡率高低不同,是年全省非正常死亡分布见图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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